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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临床鉴定是当前公安刑事执法与公安行政执法的主要工作组成部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利益、权利,保证司法诉讼等具有重中之重。但鉴定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当事人及办案单位对鉴定时限不满意、对鉴定结论不满意以及对法医学鉴定与医学鉴定的区别认识不清等方面问题。笔者就上述相关问题作如下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