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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绿色金融日渐成为金融机构业务的新兴增长点。而绿色供应链金融是绿色金融与传统供应链金融的融合与创新,指的是将绿色金融理念融入供应链全周期,资金专项用于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领域,以实现供应链全流程的环境友好目的。
以绿色金融理念构建绿色供应链生态圈,具有顺应政策并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意义。首先,以绿色发展为目标,满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要求;其次,以供应链金融产品为载体,有助于企业获得高效的、低成本的融资;再次,借助供应链手段更大限度地惠及上下游中小企业,形成开放的供应链生态,践行普惠金融。
一是绿色供应链金融统计考核体系有待完善。从统计制度上看,现行统计标准中,已纳入票据贴现等表内业务,但暂未涉及表外业务,未能完整反映绿色供应链金融支持实体企业的作用。从评价维度上看,对于绿色供应链金融的评价暂无统一标准,常见的维度有三个,包括绿色企业维度、绿色项目维度、绿色装备(产品)维度。
二是企业对参与绿色供应链金融的動力不足。企业实现绿色转型,通常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投资初期可能对企业作业流程、盈利造成一定的影响,导致企业参与意愿不足。而事实上,国内外研究与业务实践显示,企业参与绿色金融业务对于其长期绩效有着正向反馈。此外,随着公众绿色意识的不断提升,绿色产品的消费市场日益广阔,也对企业参与绿色供应链金融带来新的机遇。
三是金融机构缺乏规模化推广的有力抓手。首先,绿色金融的公共事业属性和外部性特征,使其离不开政策的引导和支持。其次,金融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目前以传统的供应链金融产品为主,未能充分体现“绿色”优势。再次,专业人才、专业系统等保障资源不足,兼具绿色金融与供应链金融知识储备的人才较为缺乏,也加大了业务推动难度。
从外部监管角度,建议将绿色供应链融资余额纳入监管统计范畴。2019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对绿色产业边界作出了明确的指导。可考虑依据该指导目录,将满足条件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绿色供应链金融业务纳入统计范畴。此外,建议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方式扶持业务开展。如在商业票据领域,兴业银行深圳、济南、长沙等分行在当地人民银行的指导下,探索开展“绿票通”绿色票据再贴现业务,对于实体企业绿色供应链环节融资问题提出了创新的解决方案。
从金融机构角度,由于供应链金融业务基于贸易自偿性优势,部分产品已被赋予较低的风险权重;而绿色金融则经过国际及国内数十年大数据检验,具有显著低于传统金融业务的不良率。可以认为绿色供应链金融是“优中掐尖”策略,能够成为金融机构控制风险的“压舱石”。因此,金融机构有必要提前布局,储备优质绿色供应链金融资产,并通过有效的激励措施推动业务开展。
从产品创新角度,一是通过标记传统供应链产品,使其更好地定向服务于绿色金融需求。例如在上海票据交易所的电票交易系统中,对于购买绿色产品而使用的票据,在备注栏标明“绿色”字样。二是基于绿色供应链金融底层资产,探索ABS、期货、期权等衍生产品。三是通过引入专项基金、损失分担、绿色保险等多元化金融产品,构建更完整的金融服务体系。
短期内从深绿产业投资与装备制造起步。燃气、轨道交通、光伏风电等常被称为“深绿产业”,其特点是上中下游融资活动基本符合绿色金融范畴。例如,燃气产业链中的上游产气、中游输气及下游销气环节均与绿色相关;又如,风力发电行业,从风能发电工程施工,到终端发电,均属于绿色范畴。以此类深绿产业作为试点,可迅速有效地扩大绿色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此外,常见的绿色供应链金融多关注终端产成品的绿色属性,可考虑同时纳入绿色产业的装备制造及其贸易。
远期通过专业系统覆盖所有合格产业链。在外部监管与统计规则一致、清晰且标准化的基础上,金融机构可建立专业的绿色供应链金融系统,—方面自动识别合格的绿色供应链业务,另一方面自动关联授信与融资信息。例如自动提取购销合同、贸易发票、信贷合同中的标的物关键词,又如通过物联网技术监控绿色产品的贸易流、信息流。加强对业务的风险控制和集中管理,实现供应链生态圈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以绿色金融理念构建绿色供应链生态圈,具有顺应政策并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意义。首先,以绿色发展为目标,满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要求;其次,以供应链金融产品为载体,有助于企业获得高效的、低成本的融资;再次,借助供应链手段更大限度地惠及上下游中小企业,形成开放的供应链生态,践行普惠金融。
发展绿色供应链金融的制度与实践局限
一是绿色供应链金融统计考核体系有待完善。从统计制度上看,现行统计标准中,已纳入票据贴现等表内业务,但暂未涉及表外业务,未能完整反映绿色供应链金融支持实体企业的作用。从评价维度上看,对于绿色供应链金融的评价暂无统一标准,常见的维度有三个,包括绿色企业维度、绿色项目维度、绿色装备(产品)维度。
二是企业对参与绿色供应链金融的動力不足。企业实现绿色转型,通常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投资初期可能对企业作业流程、盈利造成一定的影响,导致企业参与意愿不足。而事实上,国内外研究与业务实践显示,企业参与绿色金融业务对于其长期绩效有着正向反馈。此外,随着公众绿色意识的不断提升,绿色产品的消费市场日益广阔,也对企业参与绿色供应链金融带来新的机遇。
三是金融机构缺乏规模化推广的有力抓手。首先,绿色金融的公共事业属性和外部性特征,使其离不开政策的引导和支持。其次,金融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目前以传统的供应链金融产品为主,未能充分体现“绿色”优势。再次,专业人才、专业系统等保障资源不足,兼具绿色金融与供应链金融知识储备的人才较为缺乏,也加大了业务推动难度。
绿色供应链金融健康有效发展措施
从外部监管角度,建议将绿色供应链融资余额纳入监管统计范畴。2019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对绿色产业边界作出了明确的指导。可考虑依据该指导目录,将满足条件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绿色供应链金融业务纳入统计范畴。此外,建议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方式扶持业务开展。如在商业票据领域,兴业银行深圳、济南、长沙等分行在当地人民银行的指导下,探索开展“绿票通”绿色票据再贴现业务,对于实体企业绿色供应链环节融资问题提出了创新的解决方案。
从金融机构角度,由于供应链金融业务基于贸易自偿性优势,部分产品已被赋予较低的风险权重;而绿色金融则经过国际及国内数十年大数据检验,具有显著低于传统金融业务的不良率。可以认为绿色供应链金融是“优中掐尖”策略,能够成为金融机构控制风险的“压舱石”。因此,金融机构有必要提前布局,储备优质绿色供应链金融资产,并通过有效的激励措施推动业务开展。
从产品创新角度,一是通过标记传统供应链产品,使其更好地定向服务于绿色金融需求。例如在上海票据交易所的电票交易系统中,对于购买绿色产品而使用的票据,在备注栏标明“绿色”字样。二是基于绿色供应链金融底层资产,探索ABS、期货、期权等衍生产品。三是通过引入专项基金、损失分担、绿色保险等多元化金融产品,构建更完整的金融服务体系。
绿色供应链金融实施路径建议
短期内从深绿产业投资与装备制造起步。燃气、轨道交通、光伏风电等常被称为“深绿产业”,其特点是上中下游融资活动基本符合绿色金融范畴。例如,燃气产业链中的上游产气、中游输气及下游销气环节均与绿色相关;又如,风力发电行业,从风能发电工程施工,到终端发电,均属于绿色范畴。以此类深绿产业作为试点,可迅速有效地扩大绿色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此外,常见的绿色供应链金融多关注终端产成品的绿色属性,可考虑同时纳入绿色产业的装备制造及其贸易。
远期通过专业系统覆盖所有合格产业链。在外部监管与统计规则一致、清晰且标准化的基础上,金融机构可建立专业的绿色供应链金融系统,—方面自动识别合格的绿色供应链业务,另一方面自动关联授信与融资信息。例如自动提取购销合同、贸易发票、信贷合同中的标的物关键词,又如通过物联网技术监控绿色产品的贸易流、信息流。加强对业务的风险控制和集中管理,实现供应链生态圈的绿色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