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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院大量运用信用证止付裁定,要求银行拒付信用证下的款项,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商业信誉和银行信用,导致很多国外卖方不接受中国的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因此,诸多国内外的学者和实务界人士都批评中国法院滥用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盲目甚至滥发止付令.本文试图对该问题从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适用的法律渊源角度进行分析,找出法律症结及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