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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实行国家、省、市、县共四级保护体系及名录制。自2006年文化部确定并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人士的积极工作,彝族阿诗玛、烟盒舞、撮泰吉、传统婚俗、毕摩绘画等数十项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第一至四批,申报彝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有效地保护了彝族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