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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晋政办发[2014]6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8月29日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加快改善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国务院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