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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事后监督中心成立以来,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健全、业务操作流程愈加规范,监督效果明显。但是,长期以来事后监督的监督体制不顺、职能定位不高、监督人员业务素质不强等因素影响了事后监督质效的提升。文章主要从如何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工作目标、提高员工素质等方面,探讨提升基层央行事后监督质效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会计核算 监督质效 途径
一、事后监督在基层央行内控体系中的独特优势分析
基层央行事后监督是央行内控体系中防范资金风险的重要屏障,以“提升监督质效,实现零差错”为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维护辖内金融稳定运行,有效地促进了金融管理和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
一是监督对象明确。事后监督中心最初设立的目的是对央行的各项会计核算业务进行再监督,规范会计核算行为,防范资金风险。以营业室、国库、货币发行会计核算业务为监督内容,针对性较强。
二是实施独立监督。各基层央行单独设置事后监督中心,独立于被监督部门。事后监督中心配备专门的会计、国库、发行核算业务监督人员,各司其职,及时、连续、全面、客观地监督会计核算业务,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事后监督工作。
三是监督时效性强。营业室、国库科、货币金银科必须在核算业务完成后的次日上午前将会计核算资料由专职人员送交事后监督中心。事后监督工作人员连续、不间断地对每一个工作日的核算资料得出监督信息,具有很强的时效性。
四是帮忙督促整改。事后监督部门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核算部门进行反映和沟通;对核算业务中发现的差错,认真记载相关内容,下发事后监督通知书,督促被监督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和反馈,有效地提高了会计核算质量,防范资金风险。
二、影响基层央行事后监督质效的局限性分析
基层央行事后监督中心成立以来,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健全、工作方法推陈出新,监督效果明显。但是,长期以来隶属管理主体不清、同级监督权威不够、监督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等因素影响了事后监督质效的提升。
一是隶属管理主体特殊。事后监督不实行垂直管理,人民银行总行相关制度中规定会计核算监督工作接受上级行会计财务部门牵头支付结算、国库、货币金银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因此,基层央行事后监督中心隶属管理主体较特殊。上级行支付结算、国库、货币金银等相关部门主要职能是对其对口业务科室进行管理。表面上看,事后监督中心的上级行管理部门众多,然而实际情况是谁都是管理者和指导员,但谁也没起到真正管理和指导的作用,从而形成事后监督部门业务管理者缺位。
二是同级监督权威不够。由于成立时间较短,加之平级监督的管理体制,使得事后监督地位淡化,权威性不够。基层央行事后监督中心与其监督的营业室、国库、货币金银三个部门属于平级机构,在对三个部门的会计核算业务监督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约束力。在日常监督中,事后监督中心监督人员经常会发现会计核算资料中漏章、盖错章、日期填错、金额大小写弄错等诸如此类的不规范性问题,通过提醒核算部门人员,希望他们引起重视,争取杜绝以后再犯同样错误。而核算部门却认为这些都是皮毛问题,认为监督人员过于挑剔,却不去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实际上这些经常发生的“皮毛问题”正是核算人员责任心不强的表现,而这又往往是导致风险的潜在因素。
三是偏重核算结果监督。事后监督中心主要是通过非现场监督的方式对各核算部门的会计核算资料进行再监督,但这样的静态监督方式,留下了许多监督盲区,如是否存在违规兼岗现象,这些仅通过事后的核算资料的审查难以发现,更没法从源头上防范会计核算风险。
四是业务培训学习滞后。就高标准而言,事后监督人员应具备熟练的操作者、敏锐的观察者和全面的分析者的素质。目前事后监督队伍的整体状况,与事后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还有一定差距。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层次人才明显短缺,存在适应型多创新型少、操作型多分析型少的现象,制约了事后监督工作效能的长足发挥。
三、提升事后监督质效的有益途径分析
要提高监督效率、提升监督质量,就必须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工作目标、加强队伍培养和构建和谐环境。通过建立有效的交流和沟通渠道,可以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和技巧,同时也可以有效降低各部门间信息不对称的成本,实现多角度、多层次、全面、动态的监督。
一是理顺体制,建立有效机制。若想真正有效發挥事后监督职能,确保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必须理顺事后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合理机制,避免多头并管却实际真空管理的现状。和其它业务部门一样实行垂直管理,基层行事后监督中心接受上级行对口部门的管理和考核。这样,便于上级行制定统一的事后监督操作规程,开发统一的业务监督系统。
二是明确目标,提高监督效率。事后监督部门必须把防范资金风险放在首位,而不是简单的“二次复核”。在监督重点上,事后监督工作要实现从繁锁的全面复审向重点核查转变,从真实性、合规性监督向资金风险性监督并重转变。把住关口,控制风险。从过程式的监督向对数据定性、定量预警分析方面转变。通过对数据的定性、定量分析实施风险预警,使监督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监督,提高监督质效。
三是善于沟通,营造和谐环境。针对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于明显违反有关制度办法的差错,及时下发事后监督通知书,责成相关核算部门限期整改并反馈整改结果;对于不涉及违反制度规定的不规范问题,及时与核算部门进行沟通,采取提醒警示的办法,建议核算部门加强改进工作,避免下次再犯同类错误。建立涵盖事后、内审、纪检、核算业务主管部门在内的“大监督”工作协调机制,整合监督资源,共享监督信息,避免重复监督,提高监督效能。
四是强化培训,练好员工“内功”。积极组织事后监督业务骨干去参加各核算部门组织的新系统、新业务、新制度的培训,及时准确掌握相关核算业务新知识,切实提高监督技能和实效。加强岗位交流也是调整事后监督人员知识结构的有效途径。经常开展专题调研、学习交流等活动,在创新思想的指引下,全面提高监督人员的工作能力与水平。
(责任编辑:唐荣波)
【关键词】会计核算 监督质效 途径
一、事后监督在基层央行内控体系中的独特优势分析
基层央行事后监督是央行内控体系中防范资金风险的重要屏障,以“提升监督质效,实现零差错”为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维护辖内金融稳定运行,有效地促进了金融管理和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
一是监督对象明确。事后监督中心最初设立的目的是对央行的各项会计核算业务进行再监督,规范会计核算行为,防范资金风险。以营业室、国库、货币发行会计核算业务为监督内容,针对性较强。
二是实施独立监督。各基层央行单独设置事后监督中心,独立于被监督部门。事后监督中心配备专门的会计、国库、发行核算业务监督人员,各司其职,及时、连续、全面、客观地监督会计核算业务,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事后监督工作。
三是监督时效性强。营业室、国库科、货币金银科必须在核算业务完成后的次日上午前将会计核算资料由专职人员送交事后监督中心。事后监督工作人员连续、不间断地对每一个工作日的核算资料得出监督信息,具有很强的时效性。
四是帮忙督促整改。事后监督部门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核算部门进行反映和沟通;对核算业务中发现的差错,认真记载相关内容,下发事后监督通知书,督促被监督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和反馈,有效地提高了会计核算质量,防范资金风险。
二、影响基层央行事后监督质效的局限性分析
基层央行事后监督中心成立以来,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健全、工作方法推陈出新,监督效果明显。但是,长期以来隶属管理主体不清、同级监督权威不够、监督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等因素影响了事后监督质效的提升。
一是隶属管理主体特殊。事后监督不实行垂直管理,人民银行总行相关制度中规定会计核算监督工作接受上级行会计财务部门牵头支付结算、国库、货币金银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因此,基层央行事后监督中心隶属管理主体较特殊。上级行支付结算、国库、货币金银等相关部门主要职能是对其对口业务科室进行管理。表面上看,事后监督中心的上级行管理部门众多,然而实际情况是谁都是管理者和指导员,但谁也没起到真正管理和指导的作用,从而形成事后监督部门业务管理者缺位。
二是同级监督权威不够。由于成立时间较短,加之平级监督的管理体制,使得事后监督地位淡化,权威性不够。基层央行事后监督中心与其监督的营业室、国库、货币金银三个部门属于平级机构,在对三个部门的会计核算业务监督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约束力。在日常监督中,事后监督中心监督人员经常会发现会计核算资料中漏章、盖错章、日期填错、金额大小写弄错等诸如此类的不规范性问题,通过提醒核算部门人员,希望他们引起重视,争取杜绝以后再犯同样错误。而核算部门却认为这些都是皮毛问题,认为监督人员过于挑剔,却不去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实际上这些经常发生的“皮毛问题”正是核算人员责任心不强的表现,而这又往往是导致风险的潜在因素。
三是偏重核算结果监督。事后监督中心主要是通过非现场监督的方式对各核算部门的会计核算资料进行再监督,但这样的静态监督方式,留下了许多监督盲区,如是否存在违规兼岗现象,这些仅通过事后的核算资料的审查难以发现,更没法从源头上防范会计核算风险。
四是业务培训学习滞后。就高标准而言,事后监督人员应具备熟练的操作者、敏锐的观察者和全面的分析者的素质。目前事后监督队伍的整体状况,与事后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还有一定差距。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层次人才明显短缺,存在适应型多创新型少、操作型多分析型少的现象,制约了事后监督工作效能的长足发挥。
三、提升事后监督质效的有益途径分析
要提高监督效率、提升监督质量,就必须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工作目标、加强队伍培养和构建和谐环境。通过建立有效的交流和沟通渠道,可以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和技巧,同时也可以有效降低各部门间信息不对称的成本,实现多角度、多层次、全面、动态的监督。
一是理顺体制,建立有效机制。若想真正有效發挥事后监督职能,确保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必须理顺事后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合理机制,避免多头并管却实际真空管理的现状。和其它业务部门一样实行垂直管理,基层行事后监督中心接受上级行对口部门的管理和考核。这样,便于上级行制定统一的事后监督操作规程,开发统一的业务监督系统。
二是明确目标,提高监督效率。事后监督部门必须把防范资金风险放在首位,而不是简单的“二次复核”。在监督重点上,事后监督工作要实现从繁锁的全面复审向重点核查转变,从真实性、合规性监督向资金风险性监督并重转变。把住关口,控制风险。从过程式的监督向对数据定性、定量预警分析方面转变。通过对数据的定性、定量分析实施风险预警,使监督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监督,提高监督质效。
三是善于沟通,营造和谐环境。针对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于明显违反有关制度办法的差错,及时下发事后监督通知书,责成相关核算部门限期整改并反馈整改结果;对于不涉及违反制度规定的不规范问题,及时与核算部门进行沟通,采取提醒警示的办法,建议核算部门加强改进工作,避免下次再犯同类错误。建立涵盖事后、内审、纪检、核算业务主管部门在内的“大监督”工作协调机制,整合监督资源,共享监督信息,避免重复监督,提高监督效能。
四是强化培训,练好员工“内功”。积极组织事后监督业务骨干去参加各核算部门组织的新系统、新业务、新制度的培训,及时准确掌握相关核算业务新知识,切实提高监督技能和实效。加强岗位交流也是调整事后监督人员知识结构的有效途径。经常开展专题调研、学习交流等活动,在创新思想的指引下,全面提高监督人员的工作能力与水平。
(责任编辑:唐荣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