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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体系内,一个人的财富来源除了遗赠,还来源于他对其他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他一旦做到这点,作为交换的一方,就会获得财富,或者说,谁越能够让更多陌生人满意,谁就能获得更多财富。这是市场经济的通用法则。但是,这似乎难以解释不同人之间的收入差距。
按产权学派鼻祖巴泽尔的分析,产权分为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这是交换的先决条件之一,即先界定商品归属,谁有出租收益权和自由转让权,不然,交换就不能发生。当前大部分国家的国民都有这个权利。
但是,在不同国家间,这些个人权利的保护或界定有着巨大差异,尤其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究其原因,可能主要应归于历史,而不仅仅是国民性、或地理位置、或气候条件、或人种等。中国是典型的城乡二元体制,城市人不只是平均收入高于农村人,连生命价格都不一样。拿罗斯福“人的四项基本权利”来说,城市人的自由权远高于农村人,城市的社会保障和城市人的职业选择自由权都远超农村。改革开放后,中国人的一些权利都得到了极大提高,如言论自由权、迁徙权、自由选择职业权、经商或交换权等。这些权利的提升和完善,是35年中国经济奇迹的根源。
在人的基本权利无法保障的国家,个人财产权首先不能得到保障,连交换的可能都没有,否则就要违法,甚至丢掉性命。同样,在生命权得不到保障的地方,由于人人自危,自顾不暇,没有人想着生产,这在很多种族仇杀地区能得到有力证明。当市场主体没有办法表达自己思想时,交易成本就会增加;在一个地方,当市场主体难以生存,或一个判断失误就可能饿死,就没有人敢进入市场,只能拼命进入政府或类政府机构;当市场主体不能自由思考,创新对这个国家就是水中花、镜中月;当市场主体时刻担心自己的财产和生命安全时,生产就是居于太后面的事了。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国民的普遍富裕程度,取决于国家公民的权利丰富程度。两者关系是既充分又必要。我们可以观察世界上的富裕国家,他们的公民个人权利同样“富裕”,反之亦然。
在这个基础上,无论对未来中国长期走向,还是短期破解中国经济社会政治困局,界定并保护公民权利都是唯一必然之路。只有越来越丰富的个人权利得到保护,才可能实现创新,才可能降低交易成本,才可能提高经济效率,才可能不断实现帕累托优化,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可以说,现在的所有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似乎都面临着两面挨耳光的窘境,或者说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都已失效。从根子上逐渐匡正整个经济系统、社会体系和政治系统,才是解开中国问题症结的希望所在。如果继续深入,那就涉及到一个宏大问题了,即:如何保护、归还中国公民的个人权利!这些权利汇集为国家权力,牢牢掌控在一群人手里,这些权力在吴敬琏所说的权贵资本主义体系下,镶嵌着、包裹着层层的特殊既得利益。如果说天赋人权,那中国历史上似乎从未真正有过实践;如果说人赋人权,那就意味着国民与特殊权力掌管者之间有必然的斗争,当前来看,这种斗争有望通过顶层权力机构的主动归还或简政放权来消弭,比如放开言论、打破户籍制度、实现县级自治等,都是当前可以继续深入探索的路径,否则,如果被动,这个国家可能面临着又一次的大规模混乱。
总之,明晰了经济发展与公民权利之间关系后,更重要的是能够将其由认知转为实践。其实,这种实践从来没有停止过,中国改革开放即市场化这30多年,就是这一认知不断实践的过程,这一过程同时也论证了二者关系的科学性。所谓改革进入深水区,进入攻坚克难的阶段,从权利角度来表述,就是人民与国家在权利、权力的不断博弈和角力过程中,进入了均势时期,往左,国家获胜,意味着中国改革的倒退和集权的加剧,重演中国历史的死循环悲剧;往右,公民获胜,意味着中国改革的突破性进步和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从目前看,我们还是有望打破左的周期律的。
按产权学派鼻祖巴泽尔的分析,产权分为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这是交换的先决条件之一,即先界定商品归属,谁有出租收益权和自由转让权,不然,交换就不能发生。当前大部分国家的国民都有这个权利。
但是,在不同国家间,这些个人权利的保护或界定有着巨大差异,尤其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究其原因,可能主要应归于历史,而不仅仅是国民性、或地理位置、或气候条件、或人种等。中国是典型的城乡二元体制,城市人不只是平均收入高于农村人,连生命价格都不一样。拿罗斯福“人的四项基本权利”来说,城市人的自由权远高于农村人,城市的社会保障和城市人的职业选择自由权都远超农村。改革开放后,中国人的一些权利都得到了极大提高,如言论自由权、迁徙权、自由选择职业权、经商或交换权等。这些权利的提升和完善,是35年中国经济奇迹的根源。
在人的基本权利无法保障的国家,个人财产权首先不能得到保障,连交换的可能都没有,否则就要违法,甚至丢掉性命。同样,在生命权得不到保障的地方,由于人人自危,自顾不暇,没有人想着生产,这在很多种族仇杀地区能得到有力证明。当市场主体没有办法表达自己思想时,交易成本就会增加;在一个地方,当市场主体难以生存,或一个判断失误就可能饿死,就没有人敢进入市场,只能拼命进入政府或类政府机构;当市场主体不能自由思考,创新对这个国家就是水中花、镜中月;当市场主体时刻担心自己的财产和生命安全时,生产就是居于太后面的事了。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国民的普遍富裕程度,取决于国家公民的权利丰富程度。两者关系是既充分又必要。我们可以观察世界上的富裕国家,他们的公民个人权利同样“富裕”,反之亦然。
在这个基础上,无论对未来中国长期走向,还是短期破解中国经济社会政治困局,界定并保护公民权利都是唯一必然之路。只有越来越丰富的个人权利得到保护,才可能实现创新,才可能降低交易成本,才可能提高经济效率,才可能不断实现帕累托优化,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可以说,现在的所有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似乎都面临着两面挨耳光的窘境,或者说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都已失效。从根子上逐渐匡正整个经济系统、社会体系和政治系统,才是解开中国问题症结的希望所在。如果继续深入,那就涉及到一个宏大问题了,即:如何保护、归还中国公民的个人权利!这些权利汇集为国家权力,牢牢掌控在一群人手里,这些权力在吴敬琏所说的权贵资本主义体系下,镶嵌着、包裹着层层的特殊既得利益。如果说天赋人权,那中国历史上似乎从未真正有过实践;如果说人赋人权,那就意味着国民与特殊权力掌管者之间有必然的斗争,当前来看,这种斗争有望通过顶层权力机构的主动归还或简政放权来消弭,比如放开言论、打破户籍制度、实现县级自治等,都是当前可以继续深入探索的路径,否则,如果被动,这个国家可能面临着又一次的大规模混乱。
总之,明晰了经济发展与公民权利之间关系后,更重要的是能够将其由认知转为实践。其实,这种实践从来没有停止过,中国改革开放即市场化这30多年,就是这一认知不断实践的过程,这一过程同时也论证了二者关系的科学性。所谓改革进入深水区,进入攻坚克难的阶段,从权利角度来表述,就是人民与国家在权利、权力的不断博弈和角力过程中,进入了均势时期,往左,国家获胜,意味着中国改革的倒退和集权的加剧,重演中国历史的死循环悲剧;往右,公民获胜,意味着中国改革的突破性进步和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从目前看,我们还是有望打破左的周期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