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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各项法律也逐步建立和完善,构成维护我国社会正常秩序的法律体系。但是我国司法权力的地方化倾向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制约,究其主要原因是当地政府干扰,当事人对诉讼成本的考虑不全面,以及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扩张,对法律的某些条款规定故意曲解,在执行过程中执法不力等情况。致使有些人寻找法律的“空子”,规避正常的管辖规定。本文主要对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规避地域管辖的问题进行了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