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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鉴于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工作变动,经市委同意,现对市部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和委员会主要领导调整如下:一、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和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由朱小丹同志担任,林树森同志不再担任组长。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主任由朱小丹同志担任,林树森同志不再任主任。三、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第一主任由朱小丹同志担任,林树森同志不再任第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