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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意义上的烧(烫)伤,均是在瞬间发生,本无急缓之分.我科在2000年11月至2001年3月期间,收治各类热水袋、怀抱式电热取暖器烫伤的病人86例,这些病人均有延迟(致伤时间长达数十分钟甚至数小时以上)、低温(致伤温度较普通烫伤者低)及深度(创面均达深二度或更深)的显著特点,故将其命名为"缓进型烧(烫)伤",以示与前者的区别.现分析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