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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近年来法学理论界在法治的研究中,肤浅地把法治等同国家机关以法治国的倾向,从立法的主体、法治的内容、法治的最终目的以及国家机关的监督等方面,论述了广大人民才是法治的主体,他们的法律实践活动同国家机关的执法活动一道构成了法治的全部内容.文中论述了广大人民通过立法和诉讼推动法治建设的巨大作用,与此同时,对目前束缚和阻碍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因素进行了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