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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税制改革不断推进、企业会计准则多次调整的现实背景下,以涉税业务会计处理为核心内容的高校税务会计课程,面临着创新教学改革的现实需求。本文以税会差异为切入点,提出税务会计立体化教学课程改革的创新方向以及可供探索实践的教学模式。
关键词:税务会计;立体化教学;税会差异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8)19-0089-02
一、税务会计立体化教学改革的现实需求
税务与会计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现代经济治理的核心主题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活动愈发呈现出复杂化、多元化的态势,对国家的财税改革和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税制改革的持续深度推进与会计准则的多次调整,这些政策环境的动态变化,使得企业对同时精通会计业务与税法规定的复合型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大。宏观层面,需要基于制度和政策层面,深入研究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之间的深度融合,协调税会差异,构建更为和谐的税收征管关系体系。高等教育课堂中的税务会计课程,正是聚焦于税务与会计这两个学科的交叉融合,对于学生来说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实务性与技术性,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门应用型课程。为了更好地适应税收政策与会计准则的调整变化,满足现实人才需求,有必要从税会差异的视角出发,探讨构建“税务会计”课程立体化教学模式,全面提高税务会计课程的教学效果,以进一步增强该课程的应用价值。
传统税务会计的教学重点在于对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值得注意的是,之所以单独设置税务会计这门课程,很大程度上是源于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之间的多方面差异,且这种差异性可能会对企业税收筹划与现实税收征管活动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创新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改革,需要打破原来分离式的知识体系和扁平化的教学模式,一方面从制度设计理念与原则出发分析税会之间的差异,帮助学生从本质上了解税会差异的现象与实际影响;另一方面,创新课程教学方式,提高学生的自主研讨参与度,充分引导学生站在会计的角度看税法、同时站在税法的角度看会计,促进学生对这两个交叉学科的融合理解,帮助学生形成立体化的税务会计认知。
二、税务会计立体化教学改革的创新方向
以税会差异为教学核心,是创新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改革的可行思路。基于税会差异研究的视角讲授税务会计课程,有助于加深学生对税法与会计准则的理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其研究应用的能力。在税务会计课程教学过程中,对税会差异的研究,需要从基本问题与具体问题两个层面构建立体化教学思维,并基于此创新改革课程教学内容。
第一,引导思考税会差异的基本问题。税会差异从根本上是税收制度与财务制度的差异,其基本问题体现在纳税义务认定及税款征收、企业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关于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差异化应用、关于收入费用观与资产负债观的差异化应用。因此,在税务会计教学过程中,应首先向学生讲解税会差异的基本问题,并且鼓励学生对税会差异存在的原因进行深入思考与讨论,引导学生在基本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找具体税会差异问题,形成对税务会计问题的立体化认知。
第二,尽可能覆盖税会差异的具体问题。现有多数税务会计教材对税会差异具体问题的讲解还不够全面与细致,尤其忽视了在不同情形下税法与会计政策规定可能会出现的差异性处理问题,此类问题在增值税会计的核算上最为突出。例如,在视同销售问题中,关于自产品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应具体区分为用于集体福利、用于市场推广与交际应酬和用于职工个人福利等三种情况。在不同情况下,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具体规定也不相同。将自产品进行投资,根据增值税制度,将其视同销售,但是从会计角度,这些业务又可以对应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会计准则,分为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下的长期股权投资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几种不同性质的会计业务。每一种业务下,自产品的投资是否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的处理也并不相同。而目前鲜有教材对这一重要增值税会计核算问题进行充分阐述,这就会引起学生的疑惑与不解。基于此,在税务会计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应紧跟税法与会计准则的调整变化,对相应的政策规定与业务处理进行全面梳理与动态更新,在备课过程中尽可能细化每一个业务知识点,拓展形成更为全面的课程知识体系,搭建立体化教学改革的枝干脉络。
同时,税会差异研究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有助于推广实现立体化的学科应用效果,培养社会多个部门所需的复合型税务会计人才,从而实现立体化的教学效果。立足于企业层面,税会差异研究有助于促进企业规范财务会计行为、合理进行税收筹划、有效控制税收风险,从而综合提高企业的财务合规性。立足于政府层面,税会差异研究不仅有助于化解实际税收征管矛盾,而且能够为深化财税制度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提供现实依据,从而更好地发挥税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重要作用。
三、税务会计立体化教学改革的模式探索
鉴于税务会计课程内容与现实需求的特殊性,可以通过创新教学模式实践税务会计立体化教学改革的思路,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建议税务会计课程引入研讨式教学模式。正如前文所述,税会差异是税务会计课程体系的关键性主题,而税会差异不仅体现在基本法律法规制度层面,而且更多存在于现实涉税会计业务的处理过程。税会差异的基本问题较为抽象,具体问题较为复杂,但是课堂教学时间却是有限的,因此需要积极调动学生的自主学习兴趣,将教学过程进一步延伸到课外,不拘泥于“填鸭式”的课堂教学模式。为了帮助学生深入理解税会差异的理论根源,更有效地提高课程教学效果,建议在税务会计课程中尝试引入研讨式教学模式。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围绕税会差异领域的某一具体问题深入進行自主研究,并在课堂上进行小组研究成果展示。通过研讨式教学,督促学生利用课后时间发现感兴趣的课程问题,充分发挥其团队合作研究精神,锻炼学生的思考与钻研能力,引导学生进入立体化的知识学习过程。
第二,建议税务会计课程引入双语教学模式。在国际交流越来越广泛深入的环境下,CFA、ACCA、FRM等国际专业资格考试深受企业和学生的欢迎。这些考试对税法与会计准则等内容都进行了重点考核,其中不乏税务会计尤其是税会差异的相关知识。因此,在税务会计课程教学中,一方面要基于国内税法与会计准则体系讲授税务会计的基本知识和重点难点,另一方面还应适度与国际接轨,通过加入部分国际专业资格考试(例如CFA、ACCA、FRM等)真题的双语讲解,向学生补充讲解税务会计的国际现状与发展情况,引导学生进行中外税会差异比较,帮助学生形成开放型、立体化的税务会计知识体系。
参考文献:
[1]柳志.谈“税务会计”课程立体化教学模式的构建[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12(6):108-109.
[2]覃仕克.“营改增”对税务会计教学影响的探讨[J].课程教育研究:学法教法研究,2017,(31):84-85.
[3]熊剑春,江雪梅.资产负债观与收入费用观的比较研究[J].财会月刊,2010,(3):74-75.
关键词:税务会计;立体化教学;税会差异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8)19-0089-02
一、税务会计立体化教学改革的现实需求
税务与会计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现代经济治理的核心主题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活动愈发呈现出复杂化、多元化的态势,对国家的财税改革和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税制改革的持续深度推进与会计准则的多次调整,这些政策环境的动态变化,使得企业对同时精通会计业务与税法规定的复合型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大。宏观层面,需要基于制度和政策层面,深入研究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之间的深度融合,协调税会差异,构建更为和谐的税收征管关系体系。高等教育课堂中的税务会计课程,正是聚焦于税务与会计这两个学科的交叉融合,对于学生来说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实务性与技术性,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门应用型课程。为了更好地适应税收政策与会计准则的调整变化,满足现实人才需求,有必要从税会差异的视角出发,探讨构建“税务会计”课程立体化教学模式,全面提高税务会计课程的教学效果,以进一步增强该课程的应用价值。
传统税务会计的教学重点在于对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值得注意的是,之所以单独设置税务会计这门课程,很大程度上是源于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之间的多方面差异,且这种差异性可能会对企业税收筹划与现实税收征管活动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创新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改革,需要打破原来分离式的知识体系和扁平化的教学模式,一方面从制度设计理念与原则出发分析税会之间的差异,帮助学生从本质上了解税会差异的现象与实际影响;另一方面,创新课程教学方式,提高学生的自主研讨参与度,充分引导学生站在会计的角度看税法、同时站在税法的角度看会计,促进学生对这两个交叉学科的融合理解,帮助学生形成立体化的税务会计认知。
二、税务会计立体化教学改革的创新方向
以税会差异为教学核心,是创新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改革的可行思路。基于税会差异研究的视角讲授税务会计课程,有助于加深学生对税法与会计准则的理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其研究应用的能力。在税务会计课程教学过程中,对税会差异的研究,需要从基本问题与具体问题两个层面构建立体化教学思维,并基于此创新改革课程教学内容。
第一,引导思考税会差异的基本问题。税会差异从根本上是税收制度与财务制度的差异,其基本问题体现在纳税义务认定及税款征收、企业会计核算的过程中关于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差异化应用、关于收入费用观与资产负债观的差异化应用。因此,在税务会计教学过程中,应首先向学生讲解税会差异的基本问题,并且鼓励学生对税会差异存在的原因进行深入思考与讨论,引导学生在基本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找具体税会差异问题,形成对税务会计问题的立体化认知。
第二,尽可能覆盖税会差异的具体问题。现有多数税务会计教材对税会差异具体问题的讲解还不够全面与细致,尤其忽视了在不同情形下税法与会计政策规定可能会出现的差异性处理问题,此类问题在增值税会计的核算上最为突出。例如,在视同销售问题中,关于自产品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应具体区分为用于集体福利、用于市场推广与交际应酬和用于职工个人福利等三种情况。在不同情况下,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具体规定也不相同。将自产品进行投资,根据增值税制度,将其视同销售,但是从会计角度,这些业务又可以对应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会计准则,分为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下的长期股权投资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几种不同性质的会计业务。每一种业务下,自产品的投资是否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的处理也并不相同。而目前鲜有教材对这一重要增值税会计核算问题进行充分阐述,这就会引起学生的疑惑与不解。基于此,在税务会计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应紧跟税法与会计准则的调整变化,对相应的政策规定与业务处理进行全面梳理与动态更新,在备课过程中尽可能细化每一个业务知识点,拓展形成更为全面的课程知识体系,搭建立体化教学改革的枝干脉络。
同时,税会差异研究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有助于推广实现立体化的学科应用效果,培养社会多个部门所需的复合型税务会计人才,从而实现立体化的教学效果。立足于企业层面,税会差异研究有助于促进企业规范财务会计行为、合理进行税收筹划、有效控制税收风险,从而综合提高企业的财务合规性。立足于政府层面,税会差异研究不仅有助于化解实际税收征管矛盾,而且能够为深化财税制度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提供现实依据,从而更好地发挥税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重要作用。
三、税务会计立体化教学改革的模式探索
鉴于税务会计课程内容与现实需求的特殊性,可以通过创新教学模式实践税务会计立体化教学改革的思路,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建议税务会计课程引入研讨式教学模式。正如前文所述,税会差异是税务会计课程体系的关键性主题,而税会差异不仅体现在基本法律法规制度层面,而且更多存在于现实涉税会计业务的处理过程。税会差异的基本问题较为抽象,具体问题较为复杂,但是课堂教学时间却是有限的,因此需要积极调动学生的自主学习兴趣,将教学过程进一步延伸到课外,不拘泥于“填鸭式”的课堂教学模式。为了帮助学生深入理解税会差异的理论根源,更有效地提高课程教学效果,建议在税务会计课程中尝试引入研讨式教学模式。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围绕税会差异领域的某一具体问题深入進行自主研究,并在课堂上进行小组研究成果展示。通过研讨式教学,督促学生利用课后时间发现感兴趣的课程问题,充分发挥其团队合作研究精神,锻炼学生的思考与钻研能力,引导学生进入立体化的知识学习过程。
第二,建议税务会计课程引入双语教学模式。在国际交流越来越广泛深入的环境下,CFA、ACCA、FRM等国际专业资格考试深受企业和学生的欢迎。这些考试对税法与会计准则等内容都进行了重点考核,其中不乏税务会计尤其是税会差异的相关知识。因此,在税务会计课程教学中,一方面要基于国内税法与会计准则体系讲授税务会计的基本知识和重点难点,另一方面还应适度与国际接轨,通过加入部分国际专业资格考试(例如CFA、ACCA、FRM等)真题的双语讲解,向学生补充讲解税务会计的国际现状与发展情况,引导学生进行中外税会差异比较,帮助学生形成开放型、立体化的税务会计知识体系。
参考文献:
[1]柳志.谈“税务会计”课程立体化教学模式的构建[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12(6):108-109.
[2]覃仕克.“营改增”对税务会计教学影响的探讨[J].课程教育研究:学法教法研究,2017,(31):84-85.
[3]熊剑春,江雪梅.资产负债观与收入费用观的比较研究[J].财会月刊,2010,(3):7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