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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国内保险业务恢复以来,金融理论界对社会主义保险究竟具有什么样的职能展开热烈的讨论,出现了不同的见解。这些见解大致可归纳为三种:一是多种职能论。即保险具有经济补偿、积累资金、防灾防损等多种职能,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平列的,共有的。二是基本职能论或叫主要职能论。即经济补偿或积累资金是基本的或主要的职能,其它职能则是从属的或派生的。三是专一职能论。即保险只有经济补偿一种职能,其它都是这一职能产生的客观作用。以上三者尽管主张不一,但争论的焦点集中在是把保险作为补偿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损失的经济手段,还是作为国家财政积累的一个源泉。保险职能是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它是决定保险组织的经营思想、方针、性质和经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