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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稀土矿、钨矿勘查开采审批管理,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关于规范稀土矿钨矿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管理的通知》,作出一系列新规定。具体包括:一是继续暂停受理新的稀土矿勘查、稀土矿开采和钨矿开采登记申请。允许3类情形例外:全顿使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或省级专项资金勘查项目;具有国家确定的大型稀土企业集团主体资格,为“采储平衡”需要申请设立的稀土矿勘查项目;符合“开采总量控制、产能平衡、采储平衡”要求、具有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且不突破指标情况下,申请新设钨矿采矿权和大型稀土企业集团申请新的稀士矿采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