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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最早在美国确立并得到发展,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我国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探讨很长时期仅停留在理论阶段,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中采纳并确立这一证据规则,使其从理论探讨变为实践,也为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探讨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目前,行政诉讼法正处于修改时期,以现有的法律规范为基础探讨行政诉讼非法证据的类型及其判断标准显得尤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