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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我国。除了人大常委会中一部分组成人员外。绝大多数人大代表没有脱离原有的职业。当选代表只是他们的一份不取报酬的“兼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行。社会利益与社会结构的渐趋分化。选民(人民)中缘于利益关怀的民意诉求大量激增。且越来越呈多样化、复杂化。是否允许给人大代表个人配备“助手”联络员。是否应该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尚无法律规定。这样的试点能走多远?能在多大范围推广?尚需时间去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