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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私营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农村私营企业主作为一个新社会群体迅速崛起,积极参与村庄政治生活,甚至主政村庄。治理村庄是农村新兴经济精英的一种社会责任,也是私营企业主社会责任的最新发展,具有深厚的社会基础。它是农村个体与私营非农经济发展、农村社会成员分化、乡村文化变迁的必然;又是国家建构现代农村经济、现代农村基层民主的产物;也是村民的发展期待、村庄的维权期待、派系的利益期待等多种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