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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中小银行资本补充问题持续受到各方关注,决策层近期多次向市场发声。6月4日,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推动多种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鼓励采取市场化方式引进投资者,包括外资和民营企业,鼓励依法合规的兼并、重组和股权投资。同时也积极推动增强银行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提升资本使用效率。支持银行通过发行普通股、优先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二级资本债等方式,拓宽资本补充渠道。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帮助中小银行补充资本。
此前,央行在最新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指出,将健全可持续的资本补充体制机制,推动银行通过发行永续债等方式多渠道补充资本,重点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提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央行行长易纲在两会期间表示,下一步要支持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增强金融机构的稳健性。
不仅如此,金融委在年内会议中也多次研究部署中小银行改革发展,特别是重点提及中小银行资本补充问题。此外,推动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等事宜,也被写入202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之中。相关部门的频繁发声体现出决策层对于该问题的重视,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的急迫。
目前,中国有4000多家中小银行,资产总额约占整个银行体系的四分之一,是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中小银行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三农”、民营和小微企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20年以来,中小银行在盈利增长和资本充足率方面承压,资本补充的迫切性增强。
疫情之下,由于中小银行自身管理能力、经营实力相对有限,客户群体又以中小企业为主,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而受到冲击较为明显。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中小银行负债成本较高、结构不合理,资产方面主动定价能力不足,资产收益率下降,导致中小银行利息收入不及预期,盈利情况不容乐观。其次,中小银行集中度风险较高、行业结构单一,经营区域集中,在疫情冲击下会导致风险较难分散,资产质量堪忧。此外,疫情影响最大的小微企业也是中小银行的主要客户,其经营情况恶化会率先传导至中小银行,其资产质量风险不可忽视。
中小银行风险抵补能力相对不足,无论从自身资本补充渠道还是资本充足率情况,还是从流动性、存贷比、核心存款依存度等风险指标来看,都要弱于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据银保监会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4.53%,较上季末下降0.12个百分点。其中,城商行和农商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65%和12.81%,较上年末分别下降0.05个和0.32个百分点,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中小银行是支撑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资本不足将制约其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为支持经济发展,监管部门希望从“紧信用”变成“宽信用”,但这种转变很大程度上受银行放贷能力的制约,而影响银行放贷能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资本充足率。只有补充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才能提升银行的放贷能力,增强对经济的支持。业内人士表示,在目前的情况下,首先要增强中小银行的资本实力,提高抗风险的能力,急需补充中小银行的资本金。
兴业证券认为,从2018年开始,监管部门就商业银行补充资本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试点永续债发行,扩大可发行优先股的银行范围。但此前惠及的机构主要为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农商行等中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并未明显改善。随着疫情对银行资产质量冲击的体现,未来中小银行不良暴露压力更大,补充资本的急迫性也有所上升。因此,进一步完善拓展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为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创造更多的有利条件非常重要。
5月27日,银保监会发布消息,为进一步拓宽银行资本补充渠道,扩大保险资金运用空间,银保监会对《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进行了修订,并于近日正式发布实施新一版《通知》。
从内容来看,新版《通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改变:一是放宽保险资金投资的资本补充债券发行人条件;二是取消可投债券的外部信用等级要求;三是明确保险机构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应当达到银保监会规定的標准,并且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20%;四是要求保险机构按照发行人对资本补充债券权益工具或者债务工具的分类,相应确认为保险机构的权益类资产或者固定收益类资产,并纳入相应监管比例管理。
银保监会表示,新版《通知》有利于丰富保险资产配置品种,拓宽保险资金配置空间;有利于扩大保险机构投资自主权,将投资价值和风险判断的权利更多交给保险机构;有利于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优化资本结构;有利于扩大资本补充债券投资者群体,完善市场化发行定价机制。
新版《通知》放宽了保险资金投资的资本补充债券发行人条件,从而使得更多小银行可以成为符合条件的发行人,有助于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光大证券认为,新《通知》明显降低了银行的发行门槛,有助于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同时对保险资金方提出更多的风控要求。预计新《通知》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双赢的局面,既帮助中小银行补充资本,亦帮助了部分保险资金方。
业内人士表示,《通知》的修订实际上是支持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政策体系当中的一环。从整体上而言,它是从供求两个角度去做的。一方面是鼓励支持中小银行到市场上发行包括二级资本债在内的各种资本补充工具,并提供便利;另一方面是要让市场上有更多的投资人愿意去投资中小银行的这种资本工具。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于同一日发布消息称,将于近期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其中,出台《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列在改革措施的第二条。该条例提出,将进一步推动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把补资本与优化公司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实施意见》,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强化正向激励,统筹做好改革和风险化解工作。
具体来看,《方案》就中小银行结合当前形势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作出安排。重点推动中小银行持续深化改革,建立依法透明高效、真正相互制衡、适合中小银行特点的公司治理机制。督促中小银行坚守初始定位,强化股权管理,解决好中小银行在业务定位、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用好用足现有市场化渠道,有效提升抵御风险和信贷投放能力。
中小银行服务中小微企业面临资本不足、激励约束不到位等能力和意愿问题,《方案》的出台将推动中小银行以更大力度去支持中小企业。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型银行有较大的风险,资本充足率未达标;另一方面是资产质量问题,需要清理和确认坏账规模。而《方案》的出台可以缓解风险,避免引发系统性风险。
兴业证券认为,作为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的主力军,中小银行尤其是非上市中小银行面临股权乱象、盈利能力较差、资本补充不足等问题。疫情冲击下中小银行受信贷供需格局恶化、小微企业还款能力弱化等因素的影响,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进一步下降。拟出台的《方案》拓宽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有利于加强其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也是防范中小银行金融风险的必要途径。这充分体现出监管层对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呵护,预计后续优先股、永续债、引进战投等资本补充渠道也将陆续推进。
此前,央行在最新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指出,将健全可持续的资本补充体制机制,推动银行通过发行永续债等方式多渠道补充资本,重点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提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央行行长易纲在两会期间表示,下一步要支持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增强金融机构的稳健性。
不仅如此,金融委在年内会议中也多次研究部署中小银行改革发展,特别是重点提及中小银行资本补充问题。此外,推动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等事宜,也被写入202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之中。相关部门的频繁发声体现出决策层对于该问题的重视,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的急迫。
补充资本提升放贷能力
目前,中国有4000多家中小银行,资产总额约占整个银行体系的四分之一,是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中小银行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三农”、民营和小微企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20年以来,中小银行在盈利增长和资本充足率方面承压,资本补充的迫切性增强。
疫情之下,由于中小银行自身管理能力、经营实力相对有限,客户群体又以中小企业为主,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而受到冲击较为明显。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中小银行负债成本较高、结构不合理,资产方面主动定价能力不足,资产收益率下降,导致中小银行利息收入不及预期,盈利情况不容乐观。其次,中小银行集中度风险较高、行业结构单一,经营区域集中,在疫情冲击下会导致风险较难分散,资产质量堪忧。此外,疫情影响最大的小微企业也是中小银行的主要客户,其经营情况恶化会率先传导至中小银行,其资产质量风险不可忽视。
中小银行风险抵补能力相对不足,无论从自身资本补充渠道还是资本充足率情况,还是从流动性、存贷比、核心存款依存度等风险指标来看,都要弱于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据银保监会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4.53%,较上季末下降0.12个百分点。其中,城商行和农商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65%和12.81%,较上年末分别下降0.05个和0.32个百分点,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中小银行是支撑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资本不足将制约其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为支持经济发展,监管部门希望从“紧信用”变成“宽信用”,但这种转变很大程度上受银行放贷能力的制约,而影响银行放贷能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资本充足率。只有补充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才能提升银行的放贷能力,增强对经济的支持。业内人士表示,在目前的情况下,首先要增强中小银行的资本实力,提高抗风险的能力,急需补充中小银行的资本金。
兴业证券认为,从2018年开始,监管部门就商业银行补充资本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试点永续债发行,扩大可发行优先股的银行范围。但此前惠及的机构主要为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农商行等中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并未明显改善。随着疫情对银行资产质量冲击的体现,未来中小银行不良暴露压力更大,补充资本的急迫性也有所上升。因此,进一步完善拓展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为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创造更多的有利条件非常重要。
保险资金助力资本补充
5月27日,银保监会发布消息,为进一步拓宽银行资本补充渠道,扩大保险资金运用空间,银保监会对《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进行了修订,并于近日正式发布实施新一版《通知》。
从内容来看,新版《通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改变:一是放宽保险资金投资的资本补充债券发行人条件;二是取消可投债券的外部信用等级要求;三是明确保险机构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应当达到银保监会规定的標准,并且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20%;四是要求保险机构按照发行人对资本补充债券权益工具或者债务工具的分类,相应确认为保险机构的权益类资产或者固定收益类资产,并纳入相应监管比例管理。
银保监会表示,新版《通知》有利于丰富保险资产配置品种,拓宽保险资金配置空间;有利于扩大保险机构投资自主权,将投资价值和风险判断的权利更多交给保险机构;有利于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优化资本结构;有利于扩大资本补充债券投资者群体,完善市场化发行定价机制。
新版《通知》放宽了保险资金投资的资本补充债券发行人条件,从而使得更多小银行可以成为符合条件的发行人,有助于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光大证券认为,新《通知》明显降低了银行的发行门槛,有助于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同时对保险资金方提出更多的风控要求。预计新《通知》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双赢的局面,既帮助中小银行补充资本,亦帮助了部分保险资金方。
未来中小银行不良暴露压力更大,补充资本的急迫性也有所上升。
业内人士表示,《通知》的修订实际上是支持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政策体系当中的一环。从整体上而言,它是从供求两个角度去做的。一方面是鼓励支持中小银行到市场上发行包括二级资本债在内的各种资本补充工具,并提供便利;另一方面是要让市场上有更多的投资人愿意去投资中小银行的这种资本工具。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于同一日发布消息称,将于近期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其中,出台《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列在改革措施的第二条。该条例提出,将进一步推动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把补资本与优化公司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实施意见》,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强化正向激励,统筹做好改革和风险化解工作。
具体来看,《方案》就中小银行结合当前形势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作出安排。重点推动中小银行持续深化改革,建立依法透明高效、真正相互制衡、适合中小银行特点的公司治理机制。督促中小银行坚守初始定位,强化股权管理,解决好中小银行在业务定位、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用好用足现有市场化渠道,有效提升抵御风险和信贷投放能力。
中小银行服务中小微企业面临资本不足、激励约束不到位等能力和意愿问题,《方案》的出台将推动中小银行以更大力度去支持中小企业。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型银行有较大的风险,资本充足率未达标;另一方面是资产质量问题,需要清理和确认坏账规模。而《方案》的出台可以缓解风险,避免引发系统性风险。
兴业证券认为,作为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的主力军,中小银行尤其是非上市中小银行面临股权乱象、盈利能力较差、资本补充不足等问题。疫情冲击下中小银行受信贷供需格局恶化、小微企业还款能力弱化等因素的影响,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进一步下降。拟出台的《方案》拓宽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有利于加强其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也是防范中小银行金融风险的必要途径。这充分体现出监管层对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呵护,预计后续优先股、永续债、引进战投等资本补充渠道也将陆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