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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税字2000第49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内设备抵免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从1999年7月1日后凡以货币资金购进国内未使用设备可以享受投资减税的优惠,但不包括作为注册资本的投入。这是促进外资引入、拉动经济、弥补我国资金不足的有力举措,目前仅对外商投资新增部分试行。鉴于该项减税政策目前尚无明确的会计处理方法出台,本文借鉴西方国家的处理方法,并结合我国会计准则环境探讨适合我国的会计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