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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保障农民权益的关键是实现农民地位的转型,城乡二元体制中的农民向城乡一体化体制中的农民转型,完成城乡二元体制中弱势地位的农民向城乡一体化体制中平等地位农民的转化。而要保障农民地位的转型,就要改变当前一些法律路径走向,即从保障财富平等、权利平等向保障财富平等、权利平等和素质平等的转化;从保护经济权益向保护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的全面保护的转化;实现从保障性法律制度向保障性与发展性并重的法律制度的转化;从赋予抽象权利向落实具体权利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