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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的大力推动下,很多语言现象瞬间便可得到疾速传播。而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反映着人类的思维模式。“禁用词”的发布必然会使我国的国民素质和国际形象进一步提升。
日前,新华社发布《新华社新闻信息报道中的禁用词和慎用词(最新修订)》。此版本在2015年11月发布的《新华社在新闻报道中的禁用词(第一批)》45条禁用词、规范用语的基础上,新增了57条内容。
新增的时政社会生活类词汇中强调,对国内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不使用“老板”。报道中一般不有意突出某一类型群体或某一种身份。如灾祸报道中,不使用“死难者中有一名北大学生,其余为普通群众”的类似提法。
另外,新闻媒体和网站应当禁用的不文明用语有38个,例如“装逼、特么的、撕逼等。
法律法规类类词语中,不宜称“中共XX省省委书记”“XX市市委书记”,应称“中共XX省委书记”“XX市委书记”。除对过去特定历史时期的表述外,不再继续使用“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称谓。
在表述民族宗教类词语时,不得将香港、澳门与中国并列提及,如“中港”“中澳”等。不宜将内地与香港、澳门简称为“内港”“内澳”,可以使用“内地与香港(澳门)”,或者“京港(澳)”“沪港(澳)”等。
此外,“村长”、“村官”、“解放前(后)”、“新中囯成立前(后)”、“前苏联”、“深港一体化”、“一带一路”战略(正确用法是“一带一路”倡议)等过去惯用提法,也在禁用词之列。
“禁用词”现象非常普遍
事实上,“禁用词”现象非常普遍,不仅媒体经常触及,普通人有时候根本意识不到这些词语是“禁用词”。
《新华社新闻报道中的禁用词和慎用词(最新修订)》中的时政和社会生活类的禁用词和慎用词就包括:
对有身体伤疾的人士不使用“残废人”“独眼龙”“瞎子”“聋子”“傻子”“呆子”“弱智”等蔑称,而应使用“残疾人”“盲人”“聋人”“智力障碍者”或“智障者”等词汇。
报道各种事实特别是产品、商品时不使用“最佳”“最好”“最著名”“最先进”等具有极端评价色彩的词汇。
医药产品报道中不得含有“疗效最佳”“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治愈率”等词汇,药品报道中不得含有“药到病除”“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最新技术”“最高技术”“最先进制法”“药之王”“国家级新药”等词汇。
通稿报道中,不使用“影帝”“影后”“巨星”“天王”“男神”“女神”等词汇,可使用“著名演员”“著名艺术家”等。对各级领导同志的各种活动报道,慎用“亲自”等词。除了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重要会议外,一般性会议不用“隆重召开”字眼。
报道中禁止使用“哇噻”“妈的”等脏话、黑话等。近年来网络用语中对各种词语进行缩略后新造的“PK”“TMD”等(新媒体可用“PK”一词),也不得在报道中使用。
此前,2017年7月27日,《中国妇女报》也发布性别歧视类禁用词。
以下歧视女性和性暗示的词语、短句被列入禁用詞库:
剩女、三陪小姐、X娘们、内人、贱内、破鞋、狐狸精、事业线、小三、灭绝师太、胸大无脑、好男不跟女斗、头发长见识短、最毒妇人心……
以下歧视男性的词亦被列入禁用词库:
直男癌、剩男、老光棍、娘炮、阴阳人、女里女气……
以上所列“禁用词”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很多词语在使用之初只是在口语中或者某一群体中流传较广,然而,21世纪是信息时代,互联网技术更是飞速发展。在互联网的大力推动下,很多语言现象瞬间便可得到疾速传播。而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反映着人类的思维模式。
诚如北大教授陈保亚在《语言文化论》一书中提出的命题:语言浇铸思维模式,通过思维模式构建了文化精神。从中,我们也可以看语言与思维、与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而与一个民族的精神风貌也必然唇齿相依。
“禁用词”产生原因
历史遗留现象。由于我国封建社会严重的男尊女卑思想及封建等级观念,女性和身体有残疾的人社会地位极其低下,因而很多涉及女性和残疾人的的词语便充满了消极意义。如“X娘们、内人、贱内”“独眼龙、瞎子、聋子、傻子”等。
在语音上存在谐音现象。谐音现象的产生是“禁用语”得到快速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原因。对禁用语的采用谐音在生活中使用,一方面避免直接使用“禁用语”的不便或者不便之处;另一方面,因此比较调皮幽默,也容易被大众接受。谐音主要可以包括以下三种情况:英文谐音,如:“法克鱿、碧池”等;方言谐音,如:“淫家”;汉字谐音,如:“买了个婊、特么的”等。
内在利益驱使。语言在社会一切活动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而也成了一些利益相关者的宣传利器。他们根据大众或者消费者的心里及实际需求,通过语言对自己的产品或者宣传对象进行包装,以期达到宣传目的。如:报道各种事实特别是产品、商品时使用“最佳、最好、最著名”等词汇。这些词汇的使用,可在很大程度上吸引人的眼球,激发人的兴趣,抓住人的心理,尤其对有些辨别能力较差的目标受众而言,极易混淆视听。
从众心理。最初不使用此类词汇甚至对此类词汇持排斥抵触态度的人在交际中常常不知道别人表达的是什么,也会被人嘲讽落伍。因而,为了“跟上步伐”或者“赶时髦”,他们不得不使用这些词汇。再加上网络的作用,这些“禁用词”已由最初在20-25岁的青年群体中较为流行演变为到现在几乎全民皆知。
摒弃使用“禁用词”的积极意义
我们不难看出,这些“禁用语”在日常生活中的不规范使用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因而,此次新华社及《中国妇女报》发布“禁用词”的举措获得广大网友点赞并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响应与支持。
广大媒体的此类做法之所以得到支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首先,从国家的角度来看。这些“禁用词”的使用破坏了积极的社会认同,不符合社会核心价值观。其次,从社会的角度来看,“禁用词”的滥用会在社会上造成“语言垃圾”,破坏“和谐”的社会氛围,从而带来极大的负面消极影响。再次,从个人角度来看,减少直至摒弃使用“禁用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个人素养,真正做到“讲文明,树新风”。最后,语言反映人的思维,进一步反映国家的民族精神和灵魂,“禁用词”的发布必然会使我国的国民素质和国际形象进一步提升。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7年22期等)
日前,新华社发布《新华社新闻信息报道中的禁用词和慎用词(最新修订)》。此版本在2015年11月发布的《新华社在新闻报道中的禁用词(第一批)》45条禁用词、规范用语的基础上,新增了57条内容。
新增的时政社会生活类词汇中强调,对国内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不使用“老板”。报道中一般不有意突出某一类型群体或某一种身份。如灾祸报道中,不使用“死难者中有一名北大学生,其余为普通群众”的类似提法。
另外,新闻媒体和网站应当禁用的不文明用语有38个,例如“装逼、特么的、撕逼等。
法律法规类类词语中,不宜称“中共XX省省委书记”“XX市市委书记”,应称“中共XX省委书记”“XX市委书记”。除对过去特定历史时期的表述外,不再继续使用“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称谓。
在表述民族宗教类词语时,不得将香港、澳门与中国并列提及,如“中港”“中澳”等。不宜将内地与香港、澳门简称为“内港”“内澳”,可以使用“内地与香港(澳门)”,或者“京港(澳)”“沪港(澳)”等。
此外,“村长”、“村官”、“解放前(后)”、“新中囯成立前(后)”、“前苏联”、“深港一体化”、“一带一路”战略(正确用法是“一带一路”倡议)等过去惯用提法,也在禁用词之列。
“禁用词”现象非常普遍
事实上,“禁用词”现象非常普遍,不仅媒体经常触及,普通人有时候根本意识不到这些词语是“禁用词”。
《新华社新闻报道中的禁用词和慎用词(最新修订)》中的时政和社会生活类的禁用词和慎用词就包括:
对有身体伤疾的人士不使用“残废人”“独眼龙”“瞎子”“聋子”“傻子”“呆子”“弱智”等蔑称,而应使用“残疾人”“盲人”“聋人”“智力障碍者”或“智障者”等词汇。
报道各种事实特别是产品、商品时不使用“最佳”“最好”“最著名”“最先进”等具有极端评价色彩的词汇。
医药产品报道中不得含有“疗效最佳”“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治愈率”等词汇,药品报道中不得含有“药到病除”“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最新技术”“最高技术”“最先进制法”“药之王”“国家级新药”等词汇。
通稿报道中,不使用“影帝”“影后”“巨星”“天王”“男神”“女神”等词汇,可使用“著名演员”“著名艺术家”等。对各级领导同志的各种活动报道,慎用“亲自”等词。除了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重要会议外,一般性会议不用“隆重召开”字眼。
报道中禁止使用“哇噻”“妈的”等脏话、黑话等。近年来网络用语中对各种词语进行缩略后新造的“PK”“TMD”等(新媒体可用“PK”一词),也不得在报道中使用。
此前,2017年7月27日,《中国妇女报》也发布性别歧视类禁用词。
以下歧视女性和性暗示的词语、短句被列入禁用詞库:
剩女、三陪小姐、X娘们、内人、贱内、破鞋、狐狸精、事业线、小三、灭绝师太、胸大无脑、好男不跟女斗、头发长见识短、最毒妇人心……
以下歧视男性的词亦被列入禁用词库:
直男癌、剩男、老光棍、娘炮、阴阳人、女里女气……
以上所列“禁用词”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很多词语在使用之初只是在口语中或者某一群体中流传较广,然而,21世纪是信息时代,互联网技术更是飞速发展。在互联网的大力推动下,很多语言现象瞬间便可得到疾速传播。而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反映着人类的思维模式。
诚如北大教授陈保亚在《语言文化论》一书中提出的命题:语言浇铸思维模式,通过思维模式构建了文化精神。从中,我们也可以看语言与思维、与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而与一个民族的精神风貌也必然唇齿相依。
“禁用词”产生原因
历史遗留现象。由于我国封建社会严重的男尊女卑思想及封建等级观念,女性和身体有残疾的人社会地位极其低下,因而很多涉及女性和残疾人的的词语便充满了消极意义。如“X娘们、内人、贱内”“独眼龙、瞎子、聋子、傻子”等。
在语音上存在谐音现象。谐音现象的产生是“禁用语”得到快速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原因。对禁用语的采用谐音在生活中使用,一方面避免直接使用“禁用语”的不便或者不便之处;另一方面,因此比较调皮幽默,也容易被大众接受。谐音主要可以包括以下三种情况:英文谐音,如:“法克鱿、碧池”等;方言谐音,如:“淫家”;汉字谐音,如:“买了个婊、特么的”等。
内在利益驱使。语言在社会一切活动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而也成了一些利益相关者的宣传利器。他们根据大众或者消费者的心里及实际需求,通过语言对自己的产品或者宣传对象进行包装,以期达到宣传目的。如:报道各种事实特别是产品、商品时使用“最佳、最好、最著名”等词汇。这些词汇的使用,可在很大程度上吸引人的眼球,激发人的兴趣,抓住人的心理,尤其对有些辨别能力较差的目标受众而言,极易混淆视听。
从众心理。最初不使用此类词汇甚至对此类词汇持排斥抵触态度的人在交际中常常不知道别人表达的是什么,也会被人嘲讽落伍。因而,为了“跟上步伐”或者“赶时髦”,他们不得不使用这些词汇。再加上网络的作用,这些“禁用词”已由最初在20-25岁的青年群体中较为流行演变为到现在几乎全民皆知。
摒弃使用“禁用词”的积极意义
我们不难看出,这些“禁用语”在日常生活中的不规范使用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因而,此次新华社及《中国妇女报》发布“禁用词”的举措获得广大网友点赞并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响应与支持。
广大媒体的此类做法之所以得到支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首先,从国家的角度来看。这些“禁用词”的使用破坏了积极的社会认同,不符合社会核心价值观。其次,从社会的角度来看,“禁用词”的滥用会在社会上造成“语言垃圾”,破坏“和谐”的社会氛围,从而带来极大的负面消极影响。再次,从个人角度来看,减少直至摒弃使用“禁用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个人素养,真正做到“讲文明,树新风”。最后,语言反映人的思维,进一步反映国家的民族精神和灵魂,“禁用词”的发布必然会使我国的国民素质和国际形象进一步提升。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7年22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