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万元”亮化工程花得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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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网友视频爆料,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检察院办公楼夜景灯光呈现女子跳舞的特效,宛如KTV。7月16日,东安县委宣传部回应称,检察院夜景灯光系县里统一安排的景观大道亮化,所谓“女子跳舞”其实是当地特色武术动作的特效。公开资料显示,东安县为此次亮化工程花费超过4000万元。
  网友曝光的是检察院办公楼“女子跳舞特效”,東安县委宣传部则回应是“武术动作特效”,乃是该县统一搞的亮化工程,也算释清了网友的质疑,可事情到此并未结束,反而引起更大的舆论波澜。
  从该特效情况来看,乃是时下常见的LED灯光效果,并无特殊之处。而据资料显示,东安县三条路亮化花费超过4000万元。耗资如此巨大,只是为了在沿街建筑上打造灯光特效,这钱花得值吗?
  检察院系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神圣、庄严又不可侵犯,而灯光特效与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庄严肃穆的形象不太协调,这是众多网友在看到视频后,所产生的最直接感觉。至于在其他政府机关办公楼上搞灯光特效,也存在类似的形象问题。显然,东安县在进行统一亮化工程时,缺乏细致的考虑,未能认识到政府办公楼不同于商业大楼,不能随意设计不符合形象的装饰、特效。
  4000万元用于三条道路亮化工程,只是在建筑物上安装了灯饰,将县城夜景打扮得“漂亮”些罢了,刺激市民的视觉感官。可这种亮化工程本质上属于“形象工程”,能够给领导的政绩加分,并非所谓的民生工程,而且存在一定的后遗症,诸如灯光污染、维护费用高企、浪费电力等,都是值得考虑的因素。
  更何况,东安县经济状况一般,2016年在全市垫底靠后,2017年才扭转了一些局面;而且今年的扶贫攻坚任务艰巨,“全年力争减贫1.2万人以上,20个贫困村达标出列。”显然,在扶贫攻坚的关键时刻,不将宝贵资源用在刀刃上,却耗费4000万元巨资搞华而不实的“亮化工程”,乃是“只顾面子不顾里子”的典型代表。
  近年来,各地城市热衷搞城市亮化工程,搞得城市夜景富丽堂皇,甚至如同白昼一般,均耗资数千万元、数亿元之巨。这种亮化工程固然好看,可终究属于“锦上添花”,并无实际太大益处,而且对城市财政来讲,乃是一个巨大的负担,并非所有城市都能承受得起,需要谨慎对待、仔细权衡利弊,不要拍脑袋盲目效仿,以免东施效颦,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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