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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白鹿原》在对待土地革命的态度方面显示出价值立场的含混,这种含混是作者陈忠实思想矛盾的反映。作品不突出描写大地主和地租剥削,只写“财东”的雇工,这符合“关中模式”的历史事实;但它对高利贷剥削的付之阙如却耐人寻味。它对地主发家史、地主与农民关系的描述意在解构“典范土地革命叙事”对地主形象的恶霸化、流氓无赖化处理,但客观上也写出了权势对于地主家庭地位和财富的重要性,并承认“恶绅村盖子”的存在。我们肯定《白鹿原》的真实性,却不宜将白鹿原当作土改前中国农村社会的标本、将白嘉轩式地主视为中国所有地主的典型代表。《白鹿原》具备了一定的复调性,但还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复调小说。
关键词:《白鹿原》;土地革命;含混;复调
中图分类号:I206.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378(2017)02-0053-06
DOI:10.3969/j.issn.1005-6378.2017.02.008
读《白鹿原》,看陈忠实对人物与故事的艺术处理,会发现其诸多含混矛盾之处,比如作者对儒家文化的理解与评价,对田小娥的基本态度和情感倾向:以五四启蒙主义观点看,田小娥是值得同情的悲剧人物,是封建文化和礼教制度的牺牲品,白嘉轩和鹿三是使其走向死路的罪魁祸首,他们对田小娥的态度是非人道的;从儒家文化立场看,田小娥是淫妇,是妖女,是使几位男人堕落的祸水。作者本人究竟站在哪一立场、持何种观点,在作品里的表现并不明显。特别是对田小娥之死的处理,更令人觉得有些匪夷所思:小说写出了田小娥的委屈,以及她对迫害和杀死她的人的报复,却又由“圣人”朱先生出主意,将田小娥的骨灰和冤魂用砖塔压住。说到底,这些含混和矛盾属于文化上的。《白鹿原》的正主题当然是文化,但它也重点写到了政治,写到了暴力革命。在政治革命与文化建设的关系方面,作品也显示出主观态度和价值判断的矛盾含混。分析这些矛盾含混,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作品,把握其思想和艺术上的独特性。
《白鹿原》刚发表时,读者印象最深的是作品对地主与农民关系的处理。这涉及作者对中共领导的土地革命或土地改革的看法。经文本细读,笔者发现,在这方面作者其实是有意在与以往的“典范土地革命叙事”进行对话。所谓“典范土地革命叙事”,是指在1940年代之前的左翼文学和以后的解放区文学、1949—1978年间的中国大陆文学中,涉及土地革命或土地改革题材的作品存在的一种范式。其基本特征是:1.充分展示贫富之间尖锐对立、矛盾不可调和;2.地主集恶霸与基层官僚于一身,流氓成性,公然违反日常伦理;3.贫苦农民大多品德高尚,人穷志不穷;4.农民与地主之间武装冲突不可避免,革命暴力代表民意,大快人心。“典范土地革命叙事”的代表性作品,是华汉的《暗夜》、叶紫的《丰收》、李季的《王贵与李香香》、贺敬之等执笔的《白毛女》及周立波的《暴风骤雨》等称其为“典范土地革命叙事”,是因这些作品最直接充分地体现了特定政治意识形态的要求,有的曾被当作实现政治目标的范本予以推广。这里“典范”二字只是事实描述,并不含价值评判。。在《白鹿原》发表之前和之后,还有张炜《古船》、莫言《丰乳肥臀》《生死疲劳》及严歌苓《第九个寡妇》等小说。这些作品在涉及土地革命或土地改革时,表现出与“典范土地革命叙事”迥异的价值立场和艺术处理方式,它们构成对“典范土地革命叙事”的解构或修正、补充乃至彻底颠覆。我们可以将这类作品称为“反典范土地革命叙事”。由于各种原因,《白鹿原》与其他“反典范土地革命叙事”文本又存在诸多耐人寻味的不同。以下笔者拟对这些同与不同予以具体的症候式分析。
(一)地主剥削方式與土地占有规模
《白鹿原》具体写到的地主(财东)有四个,即白鹿村的白嘉轩白嘉轩土改时未被划为地主,只因此前三年他不再雇工,而作品所写大部分时间他是有雇工的。和鹿子霖,渭北将军寨的郭举人和黄家围墙的黄老五。毛泽东在《怎样分析农村阶级》一文中对“地主”的定义是:
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的劳动,而靠剥削农民为生的,叫做地主。地主剥削的方式,主要地是收取地租,此外或兼放债,或兼雇工,或兼营工商业。但对农民剥削地租是地主剥削的主要的方式。管公堂和收学租也是地租剥削的一类。[1]127
然而,在《白鹿原》里,白嘉轩和黄老五都是和长工一起干活,鹿子霖也参加劳动。除了郭举人,白、鹿、黄三个“财东”都是只雇长工,并不出租土地,因为他们的土地占有量都不太大。也未见写他们放高利贷:虽然写到鹿子霖曾借给李家寡妇五斗麦子、八块银元,并讲定用李家的六分水田作抵押,但却并未写利息是多少(给人的感觉是只需还本钱)。鹿家的原初动机也并非乘人之危兼并土地,经过朱先生调解,白鹿两家最后像共产党员高大泉似地不仅不要李家的土地,还“各自周济给李家寡妇一些粮食和银元,帮助寡妇度过难关”。白嘉轩掌管家族祠堂和村学,但他也只是出于公心,只讲奉献,不为索取:修复祠堂所需粮款的不足部分,全由他和鹿子霖包下。唯一的大地主郭举人固然田产广阔、生活讲究,并且出租土地兼雇三个长工,但“每年夏秋两季收缴议定的租子”未见纠纷。《白鹿原》里的地主不出租土地、不放高利贷,或者即使出租土地也并无主佃纠纷,“典范土地革命叙事”里常见的地主“催租逼債”情节模式在该作中也就不复存在。
《白鹿原》不突出描写大地主和地租剥削,只写“财东”的雇工,有其历史和现实的依据。在历史学、社会学研究界,都知道中国的前现代社会存在一种独特的“关中模式”。近代以来,关中地区是全国地主制与租佃关系最不发达的典型地区之一,土改时即有“关中无地主”(地主很少,占地不多)、“关中无租佃”之说,因为:
宋元以后关中农村逐渐小农化,大地产与无地农民均减少,到民国时代,租佃关系几乎消失。……明清以来,关中的租佃关系不断萎缩的同时,“雇工”经营却颇有发展,但与之相应的却不是商品货币关系的发达,而是相对自然经济化的日益加深。[2]4546 因此,土改时关中的地主大多是因雇工经营或放高利贷而被划为地主成分。如果说《白鹿原》不写地租剥削合乎土改前关中农村的实际,其对高利贷剥削的付之阙如,却耐人寻味。
(二)地主发家史、地主与农民的关系及地主个人品德
“典范土地革命叙事”里,地主几乎都是靠剥削穷人、靠巧取豪夺起家。《白鹿原》分别写了四个地主的发家经过,却似乎无一是通过土地剥削:白家靠打土坯、在山里经营药材收购店和种植罂粟,鹿家靠在城里当大厨;黄家没有别的本事,是“凭着勤苦节俭一亩半亩购置土地成了个小财东”。至于大地主郭举人,小说没有写他家大量田产的来源,根据“郭家的儿孙全都在外头干事,有的为政,有的从军,有的经商,家里没留住一个经营庄稼的”这句,我们可知其不是无权无势的土财主。但作品也未明言详写其如何剥削起家。
与“典范土地革命叙事”里地主与农民尖锐对立、你死我活的关系不同,《白鹿原》里地主与农民之间基本都是和谐相处:且不说白嘉轩与鹿三名为主仆、情同兄弟,鹿子霖与其长工刘谋儿也未见发生纠纷。即使是大财主郭举人,为人也“很豪爽,对长工不抠小节,活儿由你干,饭由你吃,很少听见他盯在长工尻子上嘟嘟囔囔啰啰嗦嗦的声音”;在小娥与黑娃通奸之前,他还很喜欢黑娃,让黑娃陪他遛马放鸽子,黑娃自己也认为“郭掌柜人好”;对其他两个长工李相和王相,郭也一样厚道:该放假时放假,放假时按时按量给他们发麦子,让他俩高高兴兴回家。似乎只有黄老五为人比较刻薄,有些像周扒皮,黑娃给他扛活那一个来月“天不明就呼喊他下地,三伏天竟然不歇晌”,下雨天只要不是雨大得让人睁不开眼,也不停止干活;但是,黄老五自己也是陪着长工一起干的,他本人吃饭也与长工吃一样的,黑娃辞工不干,是因看不惯他吃饭时舔碗的动作。照此人物关系逻辑,如果不是发生偷情之类意外事件,或不是发生“风搅雪”的农民运动,地主和农民似乎会一直这么和谐相处下去。这样的描写,应该是意在解构“典范土地革命叙事”对地主形象的恶霸化、流氓无赖化处理。看过《白毛女》《王贵与李香香》《暴风骤雨》及泥塑《收租院》之类作品的读者都有一个印象,就是这些作品中的地主都“为富不仁”,个人品德恶劣;不仅随便打骂穷人,还公然抢男霸女耍流氓,该发工钱时设法克扣或赖账,收租时大斗进小斗出,遇到灾荒之年也毫不通融,不顾佃户或雇农死活,直逼得其要么家破人亡,要么铤而走险。而《白鹿原》借鹿三视角,这样解释雇主和雇工之间的关系:“挣了人家生的,吃了人家熟的,不好好给人家干活,那人家雇你干什么?反过来有的财东想让长工干活还想勒扣长工的吃食和薪俸,那长工还有啥心劲给你干活?”但作品紧接着又说:“财东想要雇一个本顺的长工和长工想要择一家仁义的财东同样不容易。”这段话可既可理解为对流氓无赖式地主形象的不以为然,又可理解为承认确实存在那类无赖地主、存在不“仁义”的财东,也存在不“本顺”的长工。不过,《白鹿原》并未让这类地主和长工现身。看来,将地主形象“仁义”化,以与“典范土地革命叙事”将地主“恶霸”化相对,是这部长篇的有意追求。就连带有一定“反面人物”色彩的鹿子霖,也是个看上去随和可亲的人。像对白家一样,冷先生也崇敬鹿家的“家道德行”,认为他们两家“都是正正经经的庄稼人”。
另一方面,尽管陈忠实主观上想写地主的仁义厚道,将其“去恶霸化”,但他由于基本遵循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客观上也写出了权势对于地主家庭地位和财富的重要性。例如,白家是族长,鹿家是乡约,一个掌握族权,一个掌握政权,他们两家的儿女都在外面当官或从军,因此在兵荒马乱的年月里获得免征特权;白嘉轩可以凭借族长地位、按其个人观點及好恶对村民施以肉刑(尽管对自己儿子也不留情),鹿子霖依仗其手中权力任意嫖宿民女(尽管多是顺奸、通奸或诱奸),干儿子数不清。冷先生主动与白鹿两家结亲,既是因为崇敬两家家风,也因他明白“无论鹿家,无论白家,要是得罪任何一家,他都难得在这个镇子上立足”。《白鹿原》未因作者的主观倾向和思想立场而违反历史真实和现实规律。据历史学、社会学家研究,民国年间虽然“关中无(少)地主”“关中无(少)租佃”,但是“关中有封建”,恶霸并不少,尽管这些恶霸并不一定是大地主。这些恶霸“的确利用权势,强占、诈取了不少地产”;他们若想成为千亩级以上的大地主并非不能,只是“在一个‘按权分配’的社会里,他们不需要这样做”而已。在关中,“‘恶霸’主要并不是一个以财产所有制关系为基础的阶级概念,而是一个以人身依附关系即统治—服从关系为基础的等级概念”[2]5960。在这里,“‘按权分配’、‘按身份分配’的两极分化则异常尖锐”[2]6162,“没有黑道或白道的权势,就简直做不成‘地主’”。那时地亩税极重,“在这样的条件下要当成地主,只有凭借权势规避应负税粮并将它转嫁于无权势的平民” [2]63。就连朱先生这样的“圣人”,其得以享受“免征”,也是因借助了特权。这一点他本人不得不惭愧地承认。
《白鹿原》里的地主与雇农贫农之间的关系,既有其现实依据,也明显带有乌托邦、桃花源式的理想色彩。我们可以设想,如果碰巧族长不是白嘉轩这样“仁义”的人,鹿子霖碰巧是个不那么随和可亲的样貌,白鹿村的村民将会有怎样的命运。其实作者本人也知道白嘉轩属于特例。在第14章结尾,他借鹿子霖之口说:“白鹿原上怕是再也寻不出第二个白嘉轩了。”在创作谈中陈忠实还声明:白嘉轩这一人物并无具体现实原型,他的所有故事“全是编出来的” [3]27。作品在对郭举人形象的塑造上,也透露出其宽厚外表下的凶狠一面:得知受到侮辱,虽然他不当面责罚黑娃,却对他说:“处治你还不跟蹭死一只臭虫一样容易?”并派侄子趁夜想将其暗杀,而且要做得不露痕迹。
(三)老农民、少农民及“死皮赖娃”
白家的长工鹿三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上是一个独特的形象,但之前的中国文学史上并不乏此类“忠仆”或“义仆”形象,例如鲁迅《故乡》里的闰土、台静农《吴老爹》中的吴老爹和《为彼祈求》中的陈四哥、蹇先艾《老仆人的故事》里的老仆。与这类“忠仆”形象不同的是,鹿三形象明显含有解构以往土地革命叙事的作用。在以前的土地革命叙事中,这类人物属于保守落后的不觉悟农民形象,例如蒋光慈《咆哮了的土地》里的王荣发、叶紫《丰收》里的云普叔。他们与热心暴动反抗的儿子的冲突,被描述为落后与先进的冲突。在这类作品中,作者一般站在儿子一边;经过血的教训,父亲最后都能转变觉醒,支持儿子的革命行为。但陈忠实笔下的鹿三与雇主白嘉轩名为主仆,情同手足。他认为他给白家扛活,以自己诚实的劳动挣得粮食和棉花是天经地义的事。他希望自己的儿子黑娃和兔娃继续给白家做长工,过与自己一样的生活。虽然他早年曾积极参与“交农”事件,但那是与地主一起反对官府的印章税;他坚决反对黑娃参与领导农民协会,并对“风搅雪”运动深惡痛绝。陈忠实对这一人物基本肯定的态度,在文本里的表现是比较明朗的。比较而言,他对黑娃这一人物的态度,却显得比较含混矛盾。这种矛盾,其实正喻示着他对土地革命态度的矛盾。 在作品中,雇农的儿子黑娃家衣食基本无忧,并未受到绝对贫困的煎熬;族长是他父亲的至交,乡约(村长)是其本家,所以也未受到政治压迫。而且,由于白嘉轩恩典,他还获得上学受教育的机会。黑娃反抗意识的产生,除了本自其天然叛逆性格,直接诱因是“食”与“性”这两大原欲:食的激发是鹿兆鹏让他尝到冰糖,性的激发是地主小老婆的诱惑。这两种诱因其实也并非源自黑娃的本能压抑:冰糖并非生命延续的必需品,如果不遇田小娥,黑娃也并非娶不到媳妇。总之,按文本内部逻辑,他的反抗意识产自其与富人比较而产生的更多欲望、更大野心,他的叛逆行动也源于外部社会环境的巨变。黑娃参加农民运动的结果,不是使其生活状况更好,而是更坏。运动失败后他替被他“煽乎起来”的弟兄抱怨:“他们闹农协没得到啥啥好处,而今连个安宁光景也过不成了。”白鹿村另外两个农运积极分子田小娥和白兴儿运动后的个人状况也更糟:以前平静生活下去没问题,之后肉体和精神都受到严重伤害,生计维艰。田小娥对黑娃说:“要是不闹农协,咱们像先前那样安安宁宁过日子,吃糠咽菜我都高興。”黑娃后来被肯定、成为纯粹的正面形象,恰是其被“招安”并忏悔以往、拜在朱先生(儒学)门下以后。此时,他彻底否定了自己过去的行为,回乡拜祖时,他连田小娥惨死的破窑那里都不曾去看一眼。小说中国民党方面的人物骂农协积极分子都是“死皮赖娃”,由于白鹿村三个农协头领都是道德上有污点的人,给人的印象是印证了这一称呼。
但是,《白鹿原》毕竟又写了黑娃本性的正派义气和田小娥的无辜无助,写了贺家坊农协领袖贺老大的英雄气概,而不曾写贺有何流氓痞子行为,“死皮赖娃”之说似乎又不全代表作者观点。另外,作品写农协用铡刀铡死的三官庙老和尚和指甲沟口村的碗客庞克恭确实是欺男霸女的恶霸流氓,还写原上确有许多“恶绅村盖子”(地头蛇),而没有恶行劣迹的一般绅士只被游斗、未遭酷刑。小说还写白鹿仓总乡约田福贤和他手下鹿子霖等各村乡约的贪腐行为属实,是将他们表面的温和亲民予以解构。这又反映了陈忠实对土地革命的正当合理性也并非彻底否定。
(四)《白鹿原》的真实性与陈忠实对土地革命的态度
海外民国史研究者在谈及那时的农民自发骚动时指出,这类骚乱的矛头大多“指向政府当局(文职的或军人的)的地方代表,而不是——很少例外——指向富人本身” [4]329,“中华民国的农民意识到政府的压迫甚于阶级剥削”[4]344。在《白鹿原》中,“官”与“民”(包括穷人和普通地主)的矛盾远远大于地主与农民、穷人和富人之间的矛盾。《白鹿原》的艺术描写与近年来历史学、社会学家对民国关中农村社会的研究结论基本是吻合的,这显示出这部长篇独特的现实主义价值。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官民冲突似乎是“反正”以后,即民国建立以后的事情,似乎在“交皇粮”的前民国时代,乡村是田园牧歌般和谐的。这反映出陈忠实对包括国民革命和土地革命在内一切暴力革命的怀疑。他借人物之口将其喻为“翻鏊子”。
然而,细心的读者会看出,《白鹿原》里的乡村世界是理想化了的,“仁义白鹿村”是一个现代的乌托邦、桃花源,它寄托着作者陈忠实的文化理想。另一方面,由于作者基本遵循现实主义原则,他在文本中也暗示出这一理想的虚幻性:那只神秘缥缈的白鹿的闪现与消失、寄托着白鹿精魂的两个人物朱先生和白灵的最终消失,以及鹿三说白家“这样仁义的主儿家不好寻”、鹿子霖说“白鹿原上怕是再也寻不出第二个白嘉轩了”,还有文本中多次提到“原上那么多财东恶绅村盖子”、“乡性恶劣的财东绅士”……这些正反映出白家与白鹿村不具有现实普遍性。对于其他现实型地主,作者虽未将其塑造成“典范土地革命叙事”中那样的恶霸、流氓、无赖,而写出他们的温和人性一面,但又并不回避郭举人让小老婆用下体“泡枣儿”的异闻、鹿子霖乘人之危霸占田小娥和几乎与儿媳乱伦的丑行。
我们肯定《白鹿原》现实主义的真实性,却不宜将白鹿原当作土改前中国农村社会的标本、将白嘉轩式地主视为中国所有地主的典型代表。首先,“关中模式”是中国农村社会的类型之一,有其特殊性。我们肯定《白鹿原》的真实性,不等于就否定那些表现地主地租剥削和高利贷剥削的作品的真实性,因为在中国南方许多地区,租佃制度是很普遍的,地租率也确实很高。就连研究关中模式的学者也揭示,民国时期在关中农村,放高利贷是地主敛财致富的重要手段之一。白嘉轩和鹿子霖不趁李家寡妇之危而兼并其土地,还资助她度过难关,这属于特例,因为债主放贷的目的是为盈利,高利贷本身确实很残酷。地主与佃户或雇工之间除了相互依存的一面,也确实有利益对立的一面。“典范土地革命叙事”只写后者是偏颇的:明智的地主知道与佃户或长工友好相处对自己有利,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对方真心与自己合作、为自己服务;但是,当遇到灾荒之年时,地主为了向官府交税,也会转嫁负担于地租,出现歉收不减租的现象也不足为奇;高利贷者则正需要穷人陷入困境绝境。
写从民国到共和国初期的农村,《白鹿原》对两个事实的回避耐人寻味:一是地主、债主的高利贷剥削,一是1946年开始的土地改革运动。特别是后者,这样一个使中国农村天翻地覆的社会运动,在这部五十万字的长篇中,竟然被一笔带过。不写高利贷剥削,大概是囿于作者宣扬儒家“仁义”和“礼制”文化的创作宗旨;不写土地改革,大概是因题材敏感,而且白鹿村的独特社会状况使其不好把握。
“典范土地革命叙事”将地主恶霸化,其实是为直接动员农民参加土地革命或土地改革斗争。它的叙事策略是将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的“客观暴力”,即“系统的先天暴力:不单是直接的物理暴力,还包括更含蓄的压迫形式”(有些压迫者甚至“没有主观邪恶”)[5]10,转换为“主观暴力”,即与地主个人道德品质有关的暴力,因为这样更能激起农民对地主的仇恨。《白鹿原》写地主厚道人性的一面,甚至写圣人型地主,是为消解“典范土地革命叙事”带给读者的社会历史认知。贫雇农儿子黑娃被地主推荐资助上学,使人联想到《高玉宝》中“我要读书”一段:后者是穷人孩子想读书而不能,前者则是穷人孩子自己不愿读书导致辍学。作者现实主义的创作态度,使其对地主对农民的“客观暴力”有所表现。不过,在主观认识上,他对这种客观暴力是否存在以及是否有必要对之反抗,是持模糊或怀疑态度的:一方面,作者写长工鹿三以及将军寨的李相、王相过得很好,另一方面,又借朱先生之口,向农民运动的发起者鹿兆鹏发问:“你要消灭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制度,这话听来很是中听,可有的人甘愿叫人压迫、叫人剝削咋办?”(《白鹿原》第24章)说到底,这也是由作者所信奉的儒家文化那种以民本精神为基础,讲究各安本分的社会秩序和上慈下孝、节欲知足、和谐共存的思想使然。 價值立場的含混使得《白鹿原》具备了一定的“复调”特征,但由于陈忠实没有让另一种声音(即关于土地革命必然性、必要性的一面)更充分、更平等地显现,让两种或多种不同声音展开对话,因而它还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复调小说。
[参考文献]
[1]毛泽东.怎样分析农村阶级[A]//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秦晖,金雁.田园诗与交响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M].北京:语文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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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费正清,费维恺.剑桥中华民国史:下卷[M].刘敬坤,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5]斯拉沃热·齐泽克.暴力:六个侧面的反思[M].唐健,张嘉荣,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
【责任编辑卢春艳】
Abstract: White Deer Plain shows ambiguity in the value position about the land revolution. The ambiguity is a reflection of the doublethink of Chen Zhongshi .This work doesn’t give prominent description of the big landlords and the exploitation of land rent, but the landlords exploited employees, which is consistent with the Guanzhong pattern of historical facts. But the lack of exploitation of usury afford much food for reflection.It describ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andlords and peasants,and the landlords' family enriching history to deconstruct the processing to make the landlords bully and rogue image by model of land revolution narration,but objectively writes the importance of power for landlords 'family statues and wealth ,and recognize the existence of village bully.White Deer Plain has the certain bitonality, but it is not a polyphonic novel in the true sense .
Key words: White Deer Plain; land revolution; ambiguous; polyphony
关键词:《白鹿原》;土地革命;含混;复调
中图分类号:I206.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378(2017)02-0053-06
DOI:10.3969/j.issn.1005-6378.2017.02.008
读《白鹿原》,看陈忠实对人物与故事的艺术处理,会发现其诸多含混矛盾之处,比如作者对儒家文化的理解与评价,对田小娥的基本态度和情感倾向:以五四启蒙主义观点看,田小娥是值得同情的悲剧人物,是封建文化和礼教制度的牺牲品,白嘉轩和鹿三是使其走向死路的罪魁祸首,他们对田小娥的态度是非人道的;从儒家文化立场看,田小娥是淫妇,是妖女,是使几位男人堕落的祸水。作者本人究竟站在哪一立场、持何种观点,在作品里的表现并不明显。特别是对田小娥之死的处理,更令人觉得有些匪夷所思:小说写出了田小娥的委屈,以及她对迫害和杀死她的人的报复,却又由“圣人”朱先生出主意,将田小娥的骨灰和冤魂用砖塔压住。说到底,这些含混和矛盾属于文化上的。《白鹿原》的正主题当然是文化,但它也重点写到了政治,写到了暴力革命。在政治革命与文化建设的关系方面,作品也显示出主观态度和价值判断的矛盾含混。分析这些矛盾含混,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作品,把握其思想和艺术上的独特性。
《白鹿原》刚发表时,读者印象最深的是作品对地主与农民关系的处理。这涉及作者对中共领导的土地革命或土地改革的看法。经文本细读,笔者发现,在这方面作者其实是有意在与以往的“典范土地革命叙事”进行对话。所谓“典范土地革命叙事”,是指在1940年代之前的左翼文学和以后的解放区文学、1949—1978年间的中国大陆文学中,涉及土地革命或土地改革题材的作品存在的一种范式。其基本特征是:1.充分展示贫富之间尖锐对立、矛盾不可调和;2.地主集恶霸与基层官僚于一身,流氓成性,公然违反日常伦理;3.贫苦农民大多品德高尚,人穷志不穷;4.农民与地主之间武装冲突不可避免,革命暴力代表民意,大快人心。“典范土地革命叙事”的代表性作品,是华汉的《暗夜》、叶紫的《丰收》、李季的《王贵与李香香》、贺敬之等执笔的《白毛女》及周立波的《暴风骤雨》等称其为“典范土地革命叙事”,是因这些作品最直接充分地体现了特定政治意识形态的要求,有的曾被当作实现政治目标的范本予以推广。这里“典范”二字只是事实描述,并不含价值评判。。在《白鹿原》发表之前和之后,还有张炜《古船》、莫言《丰乳肥臀》《生死疲劳》及严歌苓《第九个寡妇》等小说。这些作品在涉及土地革命或土地改革时,表现出与“典范土地革命叙事”迥异的价值立场和艺术处理方式,它们构成对“典范土地革命叙事”的解构或修正、补充乃至彻底颠覆。我们可以将这类作品称为“反典范土地革命叙事”。由于各种原因,《白鹿原》与其他“反典范土地革命叙事”文本又存在诸多耐人寻味的不同。以下笔者拟对这些同与不同予以具体的症候式分析。
(一)地主剥削方式與土地占有规模
《白鹿原》具体写到的地主(财东)有四个,即白鹿村的白嘉轩白嘉轩土改时未被划为地主,只因此前三年他不再雇工,而作品所写大部分时间他是有雇工的。和鹿子霖,渭北将军寨的郭举人和黄家围墙的黄老五。毛泽东在《怎样分析农村阶级》一文中对“地主”的定义是:
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或只有附带的劳动,而靠剥削农民为生的,叫做地主。地主剥削的方式,主要地是收取地租,此外或兼放债,或兼雇工,或兼营工商业。但对农民剥削地租是地主剥削的主要的方式。管公堂和收学租也是地租剥削的一类。[1]127
然而,在《白鹿原》里,白嘉轩和黄老五都是和长工一起干活,鹿子霖也参加劳动。除了郭举人,白、鹿、黄三个“财东”都是只雇长工,并不出租土地,因为他们的土地占有量都不太大。也未见写他们放高利贷:虽然写到鹿子霖曾借给李家寡妇五斗麦子、八块银元,并讲定用李家的六分水田作抵押,但却并未写利息是多少(给人的感觉是只需还本钱)。鹿家的原初动机也并非乘人之危兼并土地,经过朱先生调解,白鹿两家最后像共产党员高大泉似地不仅不要李家的土地,还“各自周济给李家寡妇一些粮食和银元,帮助寡妇度过难关”。白嘉轩掌管家族祠堂和村学,但他也只是出于公心,只讲奉献,不为索取:修复祠堂所需粮款的不足部分,全由他和鹿子霖包下。唯一的大地主郭举人固然田产广阔、生活讲究,并且出租土地兼雇三个长工,但“每年夏秋两季收缴议定的租子”未见纠纷。《白鹿原》里的地主不出租土地、不放高利贷,或者即使出租土地也并无主佃纠纷,“典范土地革命叙事”里常见的地主“催租逼債”情节模式在该作中也就不复存在。
《白鹿原》不突出描写大地主和地租剥削,只写“财东”的雇工,有其历史和现实的依据。在历史学、社会学研究界,都知道中国的前现代社会存在一种独特的“关中模式”。近代以来,关中地区是全国地主制与租佃关系最不发达的典型地区之一,土改时即有“关中无地主”(地主很少,占地不多)、“关中无租佃”之说,因为:
宋元以后关中农村逐渐小农化,大地产与无地农民均减少,到民国时代,租佃关系几乎消失。……明清以来,关中的租佃关系不断萎缩的同时,“雇工”经营却颇有发展,但与之相应的却不是商品货币关系的发达,而是相对自然经济化的日益加深。[2]4546 因此,土改时关中的地主大多是因雇工经营或放高利贷而被划为地主成分。如果说《白鹿原》不写地租剥削合乎土改前关中农村的实际,其对高利贷剥削的付之阙如,却耐人寻味。
(二)地主发家史、地主与农民的关系及地主个人品德
“典范土地革命叙事”里,地主几乎都是靠剥削穷人、靠巧取豪夺起家。《白鹿原》分别写了四个地主的发家经过,却似乎无一是通过土地剥削:白家靠打土坯、在山里经营药材收购店和种植罂粟,鹿家靠在城里当大厨;黄家没有别的本事,是“凭着勤苦节俭一亩半亩购置土地成了个小财东”。至于大地主郭举人,小说没有写他家大量田产的来源,根据“郭家的儿孙全都在外头干事,有的为政,有的从军,有的经商,家里没留住一个经营庄稼的”这句,我们可知其不是无权无势的土财主。但作品也未明言详写其如何剥削起家。
与“典范土地革命叙事”里地主与农民尖锐对立、你死我活的关系不同,《白鹿原》里地主与农民之间基本都是和谐相处:且不说白嘉轩与鹿三名为主仆、情同兄弟,鹿子霖与其长工刘谋儿也未见发生纠纷。即使是大财主郭举人,为人也“很豪爽,对长工不抠小节,活儿由你干,饭由你吃,很少听见他盯在长工尻子上嘟嘟囔囔啰啰嗦嗦的声音”;在小娥与黑娃通奸之前,他还很喜欢黑娃,让黑娃陪他遛马放鸽子,黑娃自己也认为“郭掌柜人好”;对其他两个长工李相和王相,郭也一样厚道:该放假时放假,放假时按时按量给他们发麦子,让他俩高高兴兴回家。似乎只有黄老五为人比较刻薄,有些像周扒皮,黑娃给他扛活那一个来月“天不明就呼喊他下地,三伏天竟然不歇晌”,下雨天只要不是雨大得让人睁不开眼,也不停止干活;但是,黄老五自己也是陪着长工一起干的,他本人吃饭也与长工吃一样的,黑娃辞工不干,是因看不惯他吃饭时舔碗的动作。照此人物关系逻辑,如果不是发生偷情之类意外事件,或不是发生“风搅雪”的农民运动,地主和农民似乎会一直这么和谐相处下去。这样的描写,应该是意在解构“典范土地革命叙事”对地主形象的恶霸化、流氓无赖化处理。看过《白毛女》《王贵与李香香》《暴风骤雨》及泥塑《收租院》之类作品的读者都有一个印象,就是这些作品中的地主都“为富不仁”,个人品德恶劣;不仅随便打骂穷人,还公然抢男霸女耍流氓,该发工钱时设法克扣或赖账,收租时大斗进小斗出,遇到灾荒之年也毫不通融,不顾佃户或雇农死活,直逼得其要么家破人亡,要么铤而走险。而《白鹿原》借鹿三视角,这样解释雇主和雇工之间的关系:“挣了人家生的,吃了人家熟的,不好好给人家干活,那人家雇你干什么?反过来有的财东想让长工干活还想勒扣长工的吃食和薪俸,那长工还有啥心劲给你干活?”但作品紧接着又说:“财东想要雇一个本顺的长工和长工想要择一家仁义的财东同样不容易。”这段话可既可理解为对流氓无赖式地主形象的不以为然,又可理解为承认确实存在那类无赖地主、存在不“仁义”的财东,也存在不“本顺”的长工。不过,《白鹿原》并未让这类地主和长工现身。看来,将地主形象“仁义”化,以与“典范土地革命叙事”将地主“恶霸”化相对,是这部长篇的有意追求。就连带有一定“反面人物”色彩的鹿子霖,也是个看上去随和可亲的人。像对白家一样,冷先生也崇敬鹿家的“家道德行”,认为他们两家“都是正正经经的庄稼人”。
另一方面,尽管陈忠实主观上想写地主的仁义厚道,将其“去恶霸化”,但他由于基本遵循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客观上也写出了权势对于地主家庭地位和财富的重要性。例如,白家是族长,鹿家是乡约,一个掌握族权,一个掌握政权,他们两家的儿女都在外面当官或从军,因此在兵荒马乱的年月里获得免征特权;白嘉轩可以凭借族长地位、按其个人观點及好恶对村民施以肉刑(尽管对自己儿子也不留情),鹿子霖依仗其手中权力任意嫖宿民女(尽管多是顺奸、通奸或诱奸),干儿子数不清。冷先生主动与白鹿两家结亲,既是因为崇敬两家家风,也因他明白“无论鹿家,无论白家,要是得罪任何一家,他都难得在这个镇子上立足”。《白鹿原》未因作者的主观倾向和思想立场而违反历史真实和现实规律。据历史学、社会学家研究,民国年间虽然“关中无(少)地主”“关中无(少)租佃”,但是“关中有封建”,恶霸并不少,尽管这些恶霸并不一定是大地主。这些恶霸“的确利用权势,强占、诈取了不少地产”;他们若想成为千亩级以上的大地主并非不能,只是“在一个‘按权分配’的社会里,他们不需要这样做”而已。在关中,“‘恶霸’主要并不是一个以财产所有制关系为基础的阶级概念,而是一个以人身依附关系即统治—服从关系为基础的等级概念”[2]5960。在这里,“‘按权分配’、‘按身份分配’的两极分化则异常尖锐”[2]6162,“没有黑道或白道的权势,就简直做不成‘地主’”。那时地亩税极重,“在这样的条件下要当成地主,只有凭借权势规避应负税粮并将它转嫁于无权势的平民” [2]63。就连朱先生这样的“圣人”,其得以享受“免征”,也是因借助了特权。这一点他本人不得不惭愧地承认。
《白鹿原》里的地主与雇农贫农之间的关系,既有其现实依据,也明显带有乌托邦、桃花源式的理想色彩。我们可以设想,如果碰巧族长不是白嘉轩这样“仁义”的人,鹿子霖碰巧是个不那么随和可亲的样貌,白鹿村的村民将会有怎样的命运。其实作者本人也知道白嘉轩属于特例。在第14章结尾,他借鹿子霖之口说:“白鹿原上怕是再也寻不出第二个白嘉轩了。”在创作谈中陈忠实还声明:白嘉轩这一人物并无具体现实原型,他的所有故事“全是编出来的” [3]27。作品在对郭举人形象的塑造上,也透露出其宽厚外表下的凶狠一面:得知受到侮辱,虽然他不当面责罚黑娃,却对他说:“处治你还不跟蹭死一只臭虫一样容易?”并派侄子趁夜想将其暗杀,而且要做得不露痕迹。
(三)老农民、少农民及“死皮赖娃”
白家的长工鹿三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上是一个独特的形象,但之前的中国文学史上并不乏此类“忠仆”或“义仆”形象,例如鲁迅《故乡》里的闰土、台静农《吴老爹》中的吴老爹和《为彼祈求》中的陈四哥、蹇先艾《老仆人的故事》里的老仆。与这类“忠仆”形象不同的是,鹿三形象明显含有解构以往土地革命叙事的作用。在以前的土地革命叙事中,这类人物属于保守落后的不觉悟农民形象,例如蒋光慈《咆哮了的土地》里的王荣发、叶紫《丰收》里的云普叔。他们与热心暴动反抗的儿子的冲突,被描述为落后与先进的冲突。在这类作品中,作者一般站在儿子一边;经过血的教训,父亲最后都能转变觉醒,支持儿子的革命行为。但陈忠实笔下的鹿三与雇主白嘉轩名为主仆,情同手足。他认为他给白家扛活,以自己诚实的劳动挣得粮食和棉花是天经地义的事。他希望自己的儿子黑娃和兔娃继续给白家做长工,过与自己一样的生活。虽然他早年曾积极参与“交农”事件,但那是与地主一起反对官府的印章税;他坚决反对黑娃参与领导农民协会,并对“风搅雪”运动深惡痛绝。陈忠实对这一人物基本肯定的态度,在文本里的表现是比较明朗的。比较而言,他对黑娃这一人物的态度,却显得比较含混矛盾。这种矛盾,其实正喻示着他对土地革命态度的矛盾。 在作品中,雇农的儿子黑娃家衣食基本无忧,并未受到绝对贫困的煎熬;族长是他父亲的至交,乡约(村长)是其本家,所以也未受到政治压迫。而且,由于白嘉轩恩典,他还获得上学受教育的机会。黑娃反抗意识的产生,除了本自其天然叛逆性格,直接诱因是“食”与“性”这两大原欲:食的激发是鹿兆鹏让他尝到冰糖,性的激发是地主小老婆的诱惑。这两种诱因其实也并非源自黑娃的本能压抑:冰糖并非生命延续的必需品,如果不遇田小娥,黑娃也并非娶不到媳妇。总之,按文本内部逻辑,他的反抗意识产自其与富人比较而产生的更多欲望、更大野心,他的叛逆行动也源于外部社会环境的巨变。黑娃参加农民运动的结果,不是使其生活状况更好,而是更坏。运动失败后他替被他“煽乎起来”的弟兄抱怨:“他们闹农协没得到啥啥好处,而今连个安宁光景也过不成了。”白鹿村另外两个农运积极分子田小娥和白兴儿运动后的个人状况也更糟:以前平静生活下去没问题,之后肉体和精神都受到严重伤害,生计维艰。田小娥对黑娃说:“要是不闹农协,咱们像先前那样安安宁宁过日子,吃糠咽菜我都高興。”黑娃后来被肯定、成为纯粹的正面形象,恰是其被“招安”并忏悔以往、拜在朱先生(儒学)门下以后。此时,他彻底否定了自己过去的行为,回乡拜祖时,他连田小娥惨死的破窑那里都不曾去看一眼。小说中国民党方面的人物骂农协积极分子都是“死皮赖娃”,由于白鹿村三个农协头领都是道德上有污点的人,给人的印象是印证了这一称呼。
但是,《白鹿原》毕竟又写了黑娃本性的正派义气和田小娥的无辜无助,写了贺家坊农协领袖贺老大的英雄气概,而不曾写贺有何流氓痞子行为,“死皮赖娃”之说似乎又不全代表作者观点。另外,作品写农协用铡刀铡死的三官庙老和尚和指甲沟口村的碗客庞克恭确实是欺男霸女的恶霸流氓,还写原上确有许多“恶绅村盖子”(地头蛇),而没有恶行劣迹的一般绅士只被游斗、未遭酷刑。小说还写白鹿仓总乡约田福贤和他手下鹿子霖等各村乡约的贪腐行为属实,是将他们表面的温和亲民予以解构。这又反映了陈忠实对土地革命的正当合理性也并非彻底否定。
(四)《白鹿原》的真实性与陈忠实对土地革命的态度
海外民国史研究者在谈及那时的农民自发骚动时指出,这类骚乱的矛头大多“指向政府当局(文职的或军人的)的地方代表,而不是——很少例外——指向富人本身” [4]329,“中华民国的农民意识到政府的压迫甚于阶级剥削”[4]344。在《白鹿原》中,“官”与“民”(包括穷人和普通地主)的矛盾远远大于地主与农民、穷人和富人之间的矛盾。《白鹿原》的艺术描写与近年来历史学、社会学家对民国关中农村社会的研究结论基本是吻合的,这显示出这部长篇独特的现实主义价值。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官民冲突似乎是“反正”以后,即民国建立以后的事情,似乎在“交皇粮”的前民国时代,乡村是田园牧歌般和谐的。这反映出陈忠实对包括国民革命和土地革命在内一切暴力革命的怀疑。他借人物之口将其喻为“翻鏊子”。
然而,细心的读者会看出,《白鹿原》里的乡村世界是理想化了的,“仁义白鹿村”是一个现代的乌托邦、桃花源,它寄托着作者陈忠实的文化理想。另一方面,由于作者基本遵循现实主义原则,他在文本中也暗示出这一理想的虚幻性:那只神秘缥缈的白鹿的闪现与消失、寄托着白鹿精魂的两个人物朱先生和白灵的最终消失,以及鹿三说白家“这样仁义的主儿家不好寻”、鹿子霖说“白鹿原上怕是再也寻不出第二个白嘉轩了”,还有文本中多次提到“原上那么多财东恶绅村盖子”、“乡性恶劣的财东绅士”……这些正反映出白家与白鹿村不具有现实普遍性。对于其他现实型地主,作者虽未将其塑造成“典范土地革命叙事”中那样的恶霸、流氓、无赖,而写出他们的温和人性一面,但又并不回避郭举人让小老婆用下体“泡枣儿”的异闻、鹿子霖乘人之危霸占田小娥和几乎与儿媳乱伦的丑行。
我们肯定《白鹿原》现实主义的真实性,却不宜将白鹿原当作土改前中国农村社会的标本、将白嘉轩式地主视为中国所有地主的典型代表。首先,“关中模式”是中国农村社会的类型之一,有其特殊性。我们肯定《白鹿原》的真实性,不等于就否定那些表现地主地租剥削和高利贷剥削的作品的真实性,因为在中国南方许多地区,租佃制度是很普遍的,地租率也确实很高。就连研究关中模式的学者也揭示,民国时期在关中农村,放高利贷是地主敛财致富的重要手段之一。白嘉轩和鹿子霖不趁李家寡妇之危而兼并其土地,还资助她度过难关,这属于特例,因为债主放贷的目的是为盈利,高利贷本身确实很残酷。地主与佃户或雇工之间除了相互依存的一面,也确实有利益对立的一面。“典范土地革命叙事”只写后者是偏颇的:明智的地主知道与佃户或长工友好相处对自己有利,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对方真心与自己合作、为自己服务;但是,当遇到灾荒之年时,地主为了向官府交税,也会转嫁负担于地租,出现歉收不减租的现象也不足为奇;高利贷者则正需要穷人陷入困境绝境。
写从民国到共和国初期的农村,《白鹿原》对两个事实的回避耐人寻味:一是地主、债主的高利贷剥削,一是1946年开始的土地改革运动。特别是后者,这样一个使中国农村天翻地覆的社会运动,在这部五十万字的长篇中,竟然被一笔带过。不写高利贷剥削,大概是囿于作者宣扬儒家“仁义”和“礼制”文化的创作宗旨;不写土地改革,大概是因题材敏感,而且白鹿村的独特社会状况使其不好把握。
“典范土地革命叙事”将地主恶霸化,其实是为直接动员农民参加土地革命或土地改革斗争。它的叙事策略是将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的“客观暴力”,即“系统的先天暴力:不单是直接的物理暴力,还包括更含蓄的压迫形式”(有些压迫者甚至“没有主观邪恶”)[5]10,转换为“主观暴力”,即与地主个人道德品质有关的暴力,因为这样更能激起农民对地主的仇恨。《白鹿原》写地主厚道人性的一面,甚至写圣人型地主,是为消解“典范土地革命叙事”带给读者的社会历史认知。贫雇农儿子黑娃被地主推荐资助上学,使人联想到《高玉宝》中“我要读书”一段:后者是穷人孩子想读书而不能,前者则是穷人孩子自己不愿读书导致辍学。作者现实主义的创作态度,使其对地主对农民的“客观暴力”有所表现。不过,在主观认识上,他对这种客观暴力是否存在以及是否有必要对之反抗,是持模糊或怀疑态度的:一方面,作者写长工鹿三以及将军寨的李相、王相过得很好,另一方面,又借朱先生之口,向农民运动的发起者鹿兆鹏发问:“你要消灭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制度,这话听来很是中听,可有的人甘愿叫人压迫、叫人剝削咋办?”(《白鹿原》第24章)说到底,这也是由作者所信奉的儒家文化那种以民本精神为基础,讲究各安本分的社会秩序和上慈下孝、节欲知足、和谐共存的思想使然。 價值立場的含混使得《白鹿原》具备了一定的“复调”特征,但由于陈忠实没有让另一种声音(即关于土地革命必然性、必要性的一面)更充分、更平等地显现,让两种或多种不同声音展开对话,因而它还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复调小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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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秦晖,金雁.田园诗与交响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M].北京:语文出版社,2010.
[3]李星,陈忠实.关于《白鹿原》与李星的对话[A]//雷达.陈忠实研究资料.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2006.
[4]费正清,费维恺.剑桥中华民国史:下卷[M].刘敬坤,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5]斯拉沃热·齐泽克.暴力:六个侧面的反思[M].唐健,张嘉荣,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
【责任编辑卢春艳】
Abstract: White Deer Plain shows ambiguity in the value position about the land revolution. The ambiguity is a reflection of the doublethink of Chen Zhongshi .This work doesn’t give prominent description of the big landlords and the exploitation of land rent, but the landlords exploited employees, which is consistent with the Guanzhong pattern of historical facts. But the lack of exploitation of usury afford much food for reflection.It describ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landlords and peasants,and the landlords' family enriching history to deconstruct the processing to make the landlords bully and rogue image by model of land revolution narration,but objectively writes the importance of power for landlords 'family statues and wealth ,and recognize the existence of village bully.White Deer Plain has the certain bitonality, but it is not a polyphonic novel in the true sense .
Key words: White Deer Plain; land revolution; ambiguous; polypho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