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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监管的缺陷和全球监管的缺失为区域金融监管的建立提供了可能性,区域金融监管成为国家防范金融危机、促进金融发展的现实需求。区域一体化的方兴未艾以及在全球范围形成的区域组织为区域金融监管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已形成且在发展的欧盟金融监管制度模式和东盟金融监管制度模式具有不同的特点,也各有利弊。本文运用软法和硬法理论,从制度渊源、制度内容、制度实施以及争端解决的模式四个方面人手对欧盟金融监管制度进行分析,论证了欧盟金融监管制度的硬法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