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了评价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提出了地质灾害危害性概念,选择历史灾害危险性、潜在灾害危险性、社会经济水平、承灾体类型4个基本要素和相应的17个评价因子作为评价因素,利用二级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对吉林省东部山区地质灾害危害性进行分区评价。评价结果为:在中低山区和低山丘陵区两个不同地貌单元的地质灾害区中,划分出7个不同级别的危害性亚区。高危害区主要分布于通化、白山地区,鸭绿江上游和延吉盆地区,是今后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