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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导师对研究生进行思政教育负有首要责任。在研究生教育改革背景下,导师权责进一步明晰,通过严格导师的“准入机制”、健全导师的责权机制、完善导师激励机制、提升导师工作水平、建立导师与研究生管理人员的联动工作机制,可以促进导师在研究生思政教育中“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发挥。
关键词:教育改革;研究生导师;工作机制
导师“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0]11号)明确指出,教书和育人是导师的两大基本职责。导师负有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责任。古人云:“德成而上,艺成而下”。思想政治教育在研究生的全面素质培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发挥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导师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肩负学术、科研指导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双重责任,对研究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影响。导师为人师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可以潜移默化地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识学风、创新意识上影响和带动研究生。同时,研究生面临来自学业、毕业论文、就业、婚恋、经济等方面的众多压力,导师经常与研究生交流谈心,关注他们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有助于帮助他们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便于将思想解惑与助困解难相结合,将立德与树人相结合。第一责任人,即导师是研究生的第一序位管理者和培养人。导师既有职责,也有权利,在招生、培养、管理各个环节,应该赋予导师一定的权限,并在工作机制上给予保障。
导师在研究生思政教育中“第一责任人”作用发挥的工作机制
1.严格导师的“准入机制”,是发挥导师作用的首要条件
严格研究生导师的遴选与聘任机制。改变依靠单一学术指标评定导师资格的做法,综合考察候选人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学识教风等方面的表现;加强导师岗前培训,将履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职责的内容纳入培训环节,使导师明确职责,不仅要教书,而且也要育人,并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负有首要责任。
2.健全导师的责权机制,是发挥导师“第一责任人”作用的基石
一是建立导师参与制度。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赋予导师一定的自主权。导师应该是研究生入学面试小组的成员,同时,搭建师生见面和互动的平台,赋予导师和研究生双向选择的权利;在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中,赋予导师话语权。例如:研究生请假、校外实习、评奖评优、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学生事务中,在申请表中设置“导师意见”栏或“导师签字”项,让导师在预审和推荐过程中,及时了解研究生的状况和动态。
二是建立导师鉴定制度。在中期考核、论文进展考核、毕业鉴定和研究生政审工作时,要求导师要对研究生思想素质、业务能力、日常表现进行考核并给出评语,鉴定结果归入研究生档案。
三是建立导师把关制度。在研究生学术论文投稿或科研成果发布之前,导师要负责审核,避免出现论文抄袭和学术不端的情况;在研究生党员发展过程中,党支部要郑重征询导师意见,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在实验室和课题研究中的客观表现。在研究生入党问题上,部分高校已经实施了“导师一票否决制”。
3. 完善导师激励机制,是发挥导师“第一责任人”作用的保障
一是建立导师考核制度和奖惩办法,淡化导师资格终身制。每年对导师工作进行考核时,研究生对导师的评教作为内容之一。导师履行思想政治教育职责的情况,与导师的招生指标、年度考核、评奖评优、职务聘任等工作挂钩。学校每年开展 “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活动,评选出一批品德高尚、学术造诣深厚、成果突出、育人质量高的优秀硕士生导师加以表彰,在导师队伍中起到正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导师予以批评教育,并督促其整改。
二是建立導师责任连带机制。在学术研究方面,存在违反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发生论文抄袭、学术成果造假的研究生,要追究其导师的连带责任;如果导师本人在学术研究方面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严重者要取消其导师资格。
三是积极搭建工作平台,找准工作切入点,营造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导师育人作用的发挥。在校园文化活动中,开展 “我心目中的导师”征文等活动;在表彰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典礼中,加入对优秀毕业研究生导师的表彰环节;在开学典礼、毕业典礼中,邀请导师代表发言;在研究生入学教育、学术道德教育活动中,邀请优秀导师作励志报告;在研究生党团活动中,让导师与研究生群体共建,在活动中相互走近与融入。
4.提升导师的工作水平,是发挥导师“第一责任人”作用的基础
研究生教育的核心是“研究”,研究生教育的目标是要培养出创新性人才。名师出高徒,要带出高水平的研究生,就必须要有高水平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入学后,接触最多的教师就是导师。在整个培养过程中,从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中期考核、毕业答辩到就业,导师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导”学作用。学校应从研究生培养机制上对导师提出学术和业务要求,督促导师不断提升自身的学术科研能力和工作水平,把握专业前沿、行业前沿,将研究生“导”入科学研究的前沿;不定期地组织导师参加工作交流、专项培训等活动,强化导师 “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倡导良好的导学关系,不断提升研究生导师育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以科学研究为核心的研究生助研机制和导师经费资助机制。培养创新型人才必须有项目,项目又需要有经费支持。例如:学校设立 “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每年划拨一定的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经费,用于资助研究生开展学科竞赛、自主研究以及创新成果项目。
5. 建立导师与辅导员、班主任、教务员的联动工作机制,是发挥导师“第一责任人”作用的助推剂
建立研究生工作的联系制度。导师定期与研究生辅导员、班主任、教务教师沟通联络,了解研究生的思想、表现和课程学习情况。对于存在重大疾病、心理问题、经济困难、就业困难的研究生特殊群体,学生工作人员应密切联系导师,第一时间将研究生的特殊情况和异常表现告知导师,共同做好特殊群体研究生工作;建立研究生学生工作交流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生工作人员和导师参加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加强工作沟通和经验交流,鼓励导师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研究与探索,不断提升研究生导师的思想政治教育水平。
本文系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校科研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1435039)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0]11号).2010.
[2]李亚非,林启慧.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下的导师队伍建设[J].教育与职业 ,2015(6):74-75.
[3]钱嫦萍,崔靖园.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导师首要责任人机制研究 [J]. 教育探索,2015(5) :114-117.
(作者单位:北京信息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
[责任编辑:翟 迪]
关键词:教育改革;研究生导师;工作机制
导师“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0]11号)明确指出,教书和育人是导师的两大基本职责。导师负有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责任。古人云:“德成而上,艺成而下”。思想政治教育在研究生的全面素质培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发挥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导师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肩负学术、科研指导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双重责任,对研究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影响。导师为人师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可以潜移默化地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识学风、创新意识上影响和带动研究生。同时,研究生面临来自学业、毕业论文、就业、婚恋、经济等方面的众多压力,导师经常与研究生交流谈心,关注他们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有助于帮助他们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便于将思想解惑与助困解难相结合,将立德与树人相结合。第一责任人,即导师是研究生的第一序位管理者和培养人。导师既有职责,也有权利,在招生、培养、管理各个环节,应该赋予导师一定的权限,并在工作机制上给予保障。
导师在研究生思政教育中“第一责任人”作用发挥的工作机制
1.严格导师的“准入机制”,是发挥导师作用的首要条件
严格研究生导师的遴选与聘任机制。改变依靠单一学术指标评定导师资格的做法,综合考察候选人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学识教风等方面的表现;加强导师岗前培训,将履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职责的内容纳入培训环节,使导师明确职责,不仅要教书,而且也要育人,并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负有首要责任。
2.健全导师的责权机制,是发挥导师“第一责任人”作用的基石
一是建立导师参与制度。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赋予导师一定的自主权。导师应该是研究生入学面试小组的成员,同时,搭建师生见面和互动的平台,赋予导师和研究生双向选择的权利;在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中,赋予导师话语权。例如:研究生请假、校外实习、评奖评优、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学生事务中,在申请表中设置“导师意见”栏或“导师签字”项,让导师在预审和推荐过程中,及时了解研究生的状况和动态。
二是建立导师鉴定制度。在中期考核、论文进展考核、毕业鉴定和研究生政审工作时,要求导师要对研究生思想素质、业务能力、日常表现进行考核并给出评语,鉴定结果归入研究生档案。
三是建立导师把关制度。在研究生学术论文投稿或科研成果发布之前,导师要负责审核,避免出现论文抄袭和学术不端的情况;在研究生党员发展过程中,党支部要郑重征询导师意见,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在实验室和课题研究中的客观表现。在研究生入党问题上,部分高校已经实施了“导师一票否决制”。
3. 完善导师激励机制,是发挥导师“第一责任人”作用的保障
一是建立导师考核制度和奖惩办法,淡化导师资格终身制。每年对导师工作进行考核时,研究生对导师的评教作为内容之一。导师履行思想政治教育职责的情况,与导师的招生指标、年度考核、评奖评优、职务聘任等工作挂钩。学校每年开展 “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活动,评选出一批品德高尚、学术造诣深厚、成果突出、育人质量高的优秀硕士生导师加以表彰,在导师队伍中起到正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导师予以批评教育,并督促其整改。
二是建立導师责任连带机制。在学术研究方面,存在违反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发生论文抄袭、学术成果造假的研究生,要追究其导师的连带责任;如果导师本人在学术研究方面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严重者要取消其导师资格。
三是积极搭建工作平台,找准工作切入点,营造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导师育人作用的发挥。在校园文化活动中,开展 “我心目中的导师”征文等活动;在表彰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典礼中,加入对优秀毕业研究生导师的表彰环节;在开学典礼、毕业典礼中,邀请导师代表发言;在研究生入学教育、学术道德教育活动中,邀请优秀导师作励志报告;在研究生党团活动中,让导师与研究生群体共建,在活动中相互走近与融入。
4.提升导师的工作水平,是发挥导师“第一责任人”作用的基础
研究生教育的核心是“研究”,研究生教育的目标是要培养出创新性人才。名师出高徒,要带出高水平的研究生,就必须要有高水平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入学后,接触最多的教师就是导师。在整个培养过程中,从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中期考核、毕业答辩到就业,导师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导”学作用。学校应从研究生培养机制上对导师提出学术和业务要求,督促导师不断提升自身的学术科研能力和工作水平,把握专业前沿、行业前沿,将研究生“导”入科学研究的前沿;不定期地组织导师参加工作交流、专项培训等活动,强化导师 “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倡导良好的导学关系,不断提升研究生导师育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以科学研究为核心的研究生助研机制和导师经费资助机制。培养创新型人才必须有项目,项目又需要有经费支持。例如:学校设立 “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每年划拨一定的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经费,用于资助研究生开展学科竞赛、自主研究以及创新成果项目。
5. 建立导师与辅导员、班主任、教务员的联动工作机制,是发挥导师“第一责任人”作用的助推剂
建立研究生工作的联系制度。导师定期与研究生辅导员、班主任、教务教师沟通联络,了解研究生的思想、表现和课程学习情况。对于存在重大疾病、心理问题、经济困难、就业困难的研究生特殊群体,学生工作人员应密切联系导师,第一时间将研究生的特殊情况和异常表现告知导师,共同做好特殊群体研究生工作;建立研究生学生工作交流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生工作人员和导师参加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加强工作沟通和经验交流,鼓励导师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研究与探索,不断提升研究生导师的思想政治教育水平。
本文系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校科研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1435039)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0]11号).2010.
[2]李亚非,林启慧.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下的导师队伍建设[J].教育与职业 ,2015(6):74-75.
[3]钱嫦萍,崔靖园.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导师首要责任人机制研究 [J]. 教育探索,2015(5) :114-117.
(作者单位:北京信息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
[责任编辑:翟 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