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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县水政监察大队于1995年7月成立,近两年,为强化依法治水力度,壮大水政监察队伍,先后在县级以下灌区、乡镇水管站新增一批专兼职水政监察员,使水行政执法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在维护水事秩序、查处水事案件、工程运行管理、水利规费征收以及维护水利部门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许多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依法治水工作的需要.本文就如何使水政监察真正担负起各项行政职能,成为维护正常水事秩序的卫士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