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课堂教学行为的界定 对于教学行为,不同的学者由于分析的角度不同,对其概念进行了不同的界定。原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施良方等人把“教学”规定为“教师引起、维持以及促进学生学习的所有行为”。“按教师在课堂教学情境中的行为方式及其发挥的功能来划分,将教师在课堂中发生的主要行为归为三类:主要教学行为、辅助教学行为和课堂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