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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具有很明显的外部性,优质高效提供义务教育这一公共产品是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责,而当前我国义务教育的非均衡发展损害了义务教育的公共性、公平性本质特征,进而妨碍我国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进程,因此,政府应作恰当的角色定位,并选择合适的方法作出高效的决策,以真正实现义务教育的公共产品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