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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多民族文学史的编写存在民族文学的划分标准不明确,少数民族作家作品的民族特质被遮蔽,文学史著作很容易成为一个各族文学的大拼盘,以线性历史时序来编写多民族文学史存在局限性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必须有相应的对策:第一,划分民族文学只能以作者的民族成分为唯一标准;第二,应结合作家的民族身份来评价其人其作;第三,应理清各民族文学的相互关系;第四,可以结合地域文学发展演变、各种文学题材或体裁的发展演变等结构线索来书写中华多民族文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