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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少量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用其他方式无法搞活的国有小型企业,是深化改革,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的一种形式,但不是主要形式,更不是唯一形式。出售国有企业是涉及生产资料所有制根本变动的生产关系的重大变化,大量出售更是影响深远。把严肃复杂的国有企业改革简单化为一个“卖”字,不仅不能搞活国有企业,而且会危害改革和发展的大局,损害国家和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带来一系列严重的社会后果。然而,尽管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一再申明,刮国有企业“出卖风”是完全违背党的十五大精神和中央方针的,必须坚决制止,但有些地区和同志不以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