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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重要原理,是国家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1978年,邓小平同志就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为了培养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我们必须研究在新的条件下,更好地贯彻执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江泽民同志也曾指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我们的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的一项基本措施。”我国的特殊教育学校是全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