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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现象学”这个书名,在当时是颇有时代感的。“精神”(Geist)一词,是18-19世纪之交流行的一个时髦概念,尤为德国古典哲学和浪漫派文学所看重,也为黑格尔所钟爱。在《费希特与谢林哲学体系的差别》一文中,黑格尔谈到作为两条形而上学原则的“精神与物质”在哲学传统中的对立。自然哲学和理智哲学的任务就是证明这两者之间的同一性,因为自然对这种同一性浑然不知,而它在精神中已回到自身。总起来看,黑格尔当时主要是从“伦理性”(Sittlichkeit)的角度去理解精神,它表示一个时期、一个民族的道德、政治、宗教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