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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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机器人的法律地位是研究人工智能法律问题的核心,是确定人工智能之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基础。手术机器人是目前应用最广且最具前景的医疗智能机器人,其自主性和独立决策能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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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湖北博观律师事务所
【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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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海南省人文医学研究基地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在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的应用现状以及法律挑战研究”(项目编号:QRYPT20192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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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机器人的法律地位是研究人工智能法律问题的核心,是确定人工智能之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基础。手术机器人是目前应用最广且最具前景的医疗智能机器人,其自主性和独立决策能力,必将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提升,并对现行法律主体界定的相关制度提出挑战;而其法律地位则取决于其“智能”程度,故应分层次、类型化考量,采用不同法律人格处理方式,据具体应用场景确定归责原则、责任主体和责任形态,并积极构建财产基金账户、强制保险等责任承担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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