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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方
著名作家、湖北省作协主席。2016年,她发表微博,批评诗人柳忠秧为鲁迅文学奖“四处活动”,柳忠秧为此将她告上法庭。该案一审判决结束,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判决方方删除关于柳忠秧的微博,刊登道歉声明并向柳忠秧支付精神抚慰金2000元。方方表示自己不会道歉,选择继续上诉。同样是在2016年,方方的长篇小说《软埋》出版,成为这一年中备受关注的作家作品。
2016年开始之前,我就计划在这一年辞去《长江文艺》社长兼主编一职。毕竟这项工作很耗时间和精力。当初,我来改版这本杂志时,说好就干一两年,结果,做了将近五年,辞了好几次都没辞掉。到了2016年,我决定,无论如何都要辞掉此职——这是我在这一年里必须做的一件事。另外,还有一件我在这年打算一定要做的事情——清除家里的白蚁。我家住在一楼,屋里一直有很多白蚁。上半年,我几乎都在整房子,挖出几窝白蚁,把屋里清理了一番,这耗掉我好几个月时间。2016年计划的两件大事,我都完成了。我的长篇小说《软埋》在2016年出版发行,这让我很高兴。许多读者告诉我他们的阅读感受——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说,这是最愉快的事情。
但在2016年,不顺心的事还是多于顺心的事。有些事情的出现,你会有目瞪口呆感。
2016年,一些和司法有关的事情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比方说聂树斌的昭雪。这是给社会带来极大影响的事件。社会进步,司法也必须进步,它不能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阻碍,这应该是社会的共识。
过去的一年,我人生中的另一件重大事件也是和司法有关,这便是应对柳忠秧的官司。我人生中还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经历。人在死之前,自然年年都会有前所未遇之事,这都不算什么,而成长过程本来也就是一个学知识、长见识的过程。一切都得像年轻时一样,努力学习去面对,去适应,但凡能讲清的道理一定要讲清楚,但凡能争取到的理解就一定去争取。就算面对再无聊和再无赖的人及事,甚至被羞辱被谩骂以及遭到人身攻击,也都坚持讲理,绝不采取同样方式去对付。社会文明的进步正是这样一步步争取来的。
官司给我带来的麻烦主要是非常浪费时间和精力。可是,人活着,什么事情又是不浪费时间和精力的呢?都一样。想清楚这个,也就没有什么了。有了麻烦,一件件解决,一个个理顺,一点点汲取经验,就可以了。
对于法院的判决,我在给高院院长的公开信中说得很清楚——我对柳忠秧只是提出不点名批评,没有任何诽谤他的地方。我的微博中提到他“到处活动”和“搞定评委”都有基本的事实根据。在事情基本属实的情况下,不能说我是诽谤。
在法庭上,法官提了不少问题,我也尽可能作了回答。我感觉高院法官还是挺理智并且挺有水平的,他们的提问显示出他们对现在的社会风气是了解的,并且也是懂得常识的。我想他们应该对这件事的起因和结果有自己的判断。但无论是否再审,我都会坚持我的观点。这个案子关注度很高,它的结果必定会给社会带来影响。我特别想说的是:柳忠秧的行为足以对许多有勇气对社会不正之风提出批评的人形成威胁。人们会看到,如果你批评了一个人,哪怕你的基本事实很清楚,而你的言词中有一丝不严谨,你都可能成为被告,并且被法院判为诽谤。像我这样,与柳忠秧素不相识,从未谋面,只是一个职务行为,对柳忠秧这样的知名人物连不点名批评都不可以,那么,面对不正之风,谁还会站出来说话?这个案子不大,但它的结果对社会的破坏性会很大。
目前我还可以坐飞机高铁,但如果硬要把我拉入黑名单,最坏的结果也就是不出门而已。近的地方可以自己开车。更何况,住在家里也很舒服。我可以整理自己的花园,养花种菜,读书写作,也是蛮好的生活方式。但真有如此结果,我这一生都会瞧不起那些缺失底线的人。他们伤害的不只是我,而且是整个社会。
我不认为有“方柳之争”。我从来也没有跟柳忠秧争过。柳忠秧的诗写得好还是差,稍懂文学的人自有判断。对于诗歌,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但是,还是有基本的判断标准。就是你的诗作,至少饱含真情,是发自你的内心,是有着你个人的独特感受,文字上至少要有意味,而不是一堆华丽而空洞的词汇,或是堆砌改写一些古人的诗句,从别人诗歌中模仿一些表皮的东西。
其实,柳忠秧的诗写得好或是差是个次要的问题。写得差也可以申报,这是他的权利。但写得差而得满票,就可质疑。我不愿意更多地议论评委,是因为很多评委可能觉得这只不过是初评,中国作协还会把关,既然是熟人,他这么想要,投给他算了。估计不少评委是这样的心态,从这点上说,我是可以理解他们的,毕竟,中国还是一个人情社会。所以,我发了微博后,觉得自己有点冒失,给一些我觉得可能是评委的人发了短信,表示我的歉意。但同时,我也给作协相关负责人打了电话,叫他们不要透露任何评委的名字,并且,这件事,由我个人来承担。说起来,柳忠秧最错的地方,是他请客吃饭和开研讨会的时间点选择得有问题。你平常请客吃饭,谁又会介意?你平常开研讨会,谁又会多说什么?你有钱,你爱请人吃饭就请呗,研讨会你爱开多少就开好了。但你的请客吃饭和开研讨会都是在评选前夕,这就有问题了。我什么话都不用说,只需要把你开研讨会媒体公开报道的消息列出来,大家一看时间和研讨会的密度自然会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哪有一个人几个月内连续开研讨会的?这么反常的事,法官不会想吗?
想必中国大多评奖活动中,“跑奖”活动很猖狂。不然我这样一条微博,怎么会引起这么强烈的反响?但跑奖这样的事,一定是有人跑成功了,才会让那些想得奖的人受到鼓励。如果跑奖没有成功机会,谁还去跑?只是,需要说明的是:在柳忠秧一事上,我并无一字说“跑奖”。我只是说他“到处活动”。这是个客观存在。因为托请电话已经打到我本人这里,让我帮忙。而省作协的党组书记和项目负责人,也都接到请吃饭的电话。柳忠秧自己并没有否认这些,他只是用“诗酒风流”来替代了评选前请客吃饭这样的事。在请客吃饭这类事上,我一直是很宽容的,文人之间,免不了吃吃喝喝。但你集中在评选前夕,到处请人吃喝,这显然是违规的。 如果评奖只是鼓励人们写作,倒也无妨。但如果各地官方把评奖当作自己的政绩,一旦得了奖,就有无数好处,这样做的后果,肯定会对文学造成伤害。尤其在评奖机制和评委人选有缺陷的前提下,跑奖拉关系,就会成为套路。评奖这样的事,完全公正是很难的。大概作品文本水平占五成,人情占三成,运气占两成。真能这样,大体上也算过得去了。但要命的是,有不少评奖作品,是文本水平占三成,人情占了七成。正因为评奖出来的作品,众人不服,人们才会对评奖拉关系这一类的事有着特别的愤慨。
中国人看重人情,这是常态。我自己也没觉得这个不正常。因为,重人情不是现在才重,古代也一样重。但看重人情也要有底线,你不能为了重你家的人情而太轻贱文学。如果作品水平相当,你给熟人投票,其实大家也还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两个作品差异非常大,而你仍然投给作品差的那个,就因为他是你的熟人?这就是典型的“重人情,轻文学”了。这是没有底线的做法。我曾经在湖北的两个评选会上,都很不客气地说过“我没有想到,人情可以这样大于文学”这类的话。在湖北,我会有这样的希望——比方,两人作品文本水平相当,但一个是经常得奖的著名作家,而另一个是新作者或是来自基层的写作者,我希望把这张票投给后者。但经常的结果会是:两个人文本差异非常大,一个是著名人士,作品弱而人头熟,另一个是基层作家,作品优而完全不认识评委,最终得奖的,多半仍然是跟大家很熟的那一个。被淘汰的基层作家的作品可能比得奖作品好几十倍都不止。劣胜优汰,这就对文学造成伤害,同样受到伤害的还有基层作者。这样的事情如果多了,谁又不想去跟评委套近乎呢?我曾经连续两次面对这样的场面,我对一些评委“重人情、轻文学”的印象是非常强烈的。
在柳忠秧的事情上,我批评了评委,有的评委表达了对我的不满,但不是全部。有短信谩骂的,有背后做小动作的,也有到处挑拨是非的,鼓动柳忠秧告我的等等,这类事我都知道。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其实,柳忠秧是什么样的人(毕竟我从未见过柳忠秧,也完全不认识此人),写的是什么样的作品,他们比我更清楚。我倒是觉得,评委对我不满,也很自然,就像我对他们也不满一样,这是相互的呀。想起辛弃疾的词:“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看我应如是。”我和某些评委,大概就是这样的关系吧。我可以接受他们对我所有的不满,我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世界这么大,大家全然可当从未认识过就可以了。今后各走各路,相忘于江湖,也蛮好的。
柳忠秧说要向中纪委巡视组举报我,我经常跟同事笑说,我根本不会怕那些人举报,倒反而怕他们不举报。因为举报了,如果有人来查,一查就知道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其实平常吹牛时说的是:“一查居然查出个英雄模范人物来了。”)。而不举报,却到处造谣中伤,大家倒会疑惑他们说的那些是真是假。所以,尽管来举报我,看我有什么事。像我这种人的廉洁自律和行事正派程度,那些人恐怕想都想不到。因为他们没有与这样的人交往过。我们单位的老同志经常说,你是我遇到过的最廉洁的人。说句实话,我是真没有机会去花公家的钱。此外,我自己是个大手大脚惯了的人,有些小钱,根本都懒得去报销什么的。经常只有我去贴公家的(倒不是有多么高尚,而是不屑那些小钱),哪有我占公家便宜的。不管柳忠秧或是其他什么人,无论他们举报到哪去,我根本都不会在乎。我甚至欢迎他去举报。一则比他们在外面造谣瞎编要好得多,二则他们只要实名举报,我就有机会作公开回复。不然以我的懒散,根本都不屑去解释那些谣言。
我也不算什么不吐不快之人,倒是一个懒散的、不想多管闲事的人。但我会直言。我所有的直言,都是对方请我去开会呀讨论呀什么的,让我在会上发言,那么我就按我自己想的说。他们不找我,我也懒得说的。可以说,任何会上,不管这会上有多大的领导多么重要的人物,不让我发言,我完全可以一句不说,但如果要求我发言,我一定会按我自己的想法说,从来如此。以前在电视台工作,我的领导跟我关系很好,一到开会,就跟我说:现在我们开会了,你就回家吧。他们担心一让我发言,我就会说他们不想听的话。其实,我性格属于典型被动型性格。我只是坚持我自己的想法罢了。做到这些,对我来说,根本没有难度。无欲则刚,就是如此简单。
官司对写《软埋》有影响。最重要的是时间上的影响。写了一部分后,就卷入到一堆的烂事中,一放就是大半年。再接着写,又有烂事,又放半年,这样断断续续,是很费神的。因为写长篇,需要写作状态,进入状态后,写作感觉特别好的时候,写出来的作品一定会有神彩。我自己推测,如果没有这一堆烂事,或许这部小说会更好一点。
小说中涉及到记忆与忘却的问题。这也是很多人读过小说后,经常向我提问的。可是,你们不觉得有很多的人非常愿意忘却吗?我以前也以为人们都是愿意记住的。但现在,我知道了,很多的人更愿意忘却过去。记住是一种活法,而忘记过去,人们会觉得这是更为通透的一种活法,是中国人“放下”的人生观。尤其对于那些太痛的人生、太过惨烈的往事,很多人都愿意选择忘记。很多父母有过的经历,都不愿意向后代提及。所以,我们看到,父母的光荣史是经常被拿出来传说的,而父母惨烈甚至残酷的经历,他们大多不愿意再提。一则是自己不想说,二则也是不想给儿女辈增加心理负担。
生活帷幕的背后是什么,我们不掀开是永远不知道的。但更多的人是不愿意掀开来的。要知道,这社会本就是由平庸者组合的,你不要指望平庸的人们会记住历史并引以为鉴之类。平庸者能照顾好眼下自己的生活,就不容易了。但好在这个社会还有精英存在,他们不愿意遗忘过去,他们总在追索历史、追问历史,以让后来者铭记教训,少犯错误。
谈到人性,这也是读过这本小说的人常常提到的话题。无论穷人还是富人,都是人。是人就有人性天然存在的问题,或者说,是人就有天性中的善与恶。而这些善恶的存在,是不分穷富的,并且它是随外在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穷人和富人中都有大善人和大恶人。所以,在我眼里,他们的差别不在于穷富,只在善恶,更在强弱。当富人强势的时候,穷人会有更多的无奈,反过来也一样。但穷人翻身处于强势时,富人的无奈一点也不少于曾经无奈过的穷人。而这些强势的背后,或是权势撑腰,或是武力撑腰。所以作为写作者,我的立场也会有变化。我经常会更同情弱的一方。因我知道,人性之恶,在于他一旦有强势背景支撑,这种恶就会放大数倍。
《软埋》有写到“忍”和“耐”,对于“忍”和“耐”,这完全在于个人判断。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忍”和不同的“耐”。这些与自己的成长环境、教育背景、家庭条件、性格因素、人生经历等等相关。有些人杀子的事都能忍,而有些人听到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不能忍。人这样的生物有多么大的差异呀。
2017年,因为不再管《长江文艺》,而作协的工作是由党组负责,所以,我基本上没有多少事了。写作的时间应该比前几年要充裕得多。我当湖北作协主席十年了。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感受。有些东西真的是很微妙的。当主席之前,我已经当了十多年的副主席,那时候,我跟作协的关系,一直是“两不找”——你不找我,我不找你。大家两下都自在。当主席之后,事情会多一些。比如,有些文学事件,记者会找你说几句。有些会,主席也不好意思不参加。当然,有些文学上的事情,也需要领着做一做。因为外行太多了,很多人都不知道文学活动应该怎样做才更合适。同时,主席也是一个平台,你可以为真正的作家争取一些机会,也可以为基层会员做一些事情。
我应该属于那种随和开朗型的人吧,但我的性格比较被动,不会去主动跟人搭讪或是结交朋友。我不希望自己有太多朋友。我能跟所有人友好相处,无论同事,还是同学。跟我同住集体宿舍的人,几乎跟我都是朋友。跟我一起出门旅行过的人,也几乎都愿意再跟我一起旅行。但对于重要的事,我会有我自己的原则,不会轻易改变。
(实习记者刘婵对采访亦有贡献)
著名作家、湖北省作协主席。2016年,她发表微博,批评诗人柳忠秧为鲁迅文学奖“四处活动”,柳忠秧为此将她告上法庭。该案一审判决结束,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判决方方删除关于柳忠秧的微博,刊登道歉声明并向柳忠秧支付精神抚慰金2000元。方方表示自己不会道歉,选择继续上诉。同样是在2016年,方方的长篇小说《软埋》出版,成为这一年中备受关注的作家作品。
2016年开始之前,我就计划在这一年辞去《长江文艺》社长兼主编一职。毕竟这项工作很耗时间和精力。当初,我来改版这本杂志时,说好就干一两年,结果,做了将近五年,辞了好几次都没辞掉。到了2016年,我决定,无论如何都要辞掉此职——这是我在这一年里必须做的一件事。另外,还有一件我在这年打算一定要做的事情——清除家里的白蚁。我家住在一楼,屋里一直有很多白蚁。上半年,我几乎都在整房子,挖出几窝白蚁,把屋里清理了一番,这耗掉我好几个月时间。2016年计划的两件大事,我都完成了。我的长篇小说《软埋》在2016年出版发行,这让我很高兴。许多读者告诉我他们的阅读感受——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说,这是最愉快的事情。
但在2016年,不顺心的事还是多于顺心的事。有些事情的出现,你会有目瞪口呆感。
2016年,一些和司法有关的事情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比方说聂树斌的昭雪。这是给社会带来极大影响的事件。社会进步,司法也必须进步,它不能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阻碍,这应该是社会的共识。
过去的一年,我人生中的另一件重大事件也是和司法有关,这便是应对柳忠秧的官司。我人生中还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经历。人在死之前,自然年年都会有前所未遇之事,这都不算什么,而成长过程本来也就是一个学知识、长见识的过程。一切都得像年轻时一样,努力学习去面对,去适应,但凡能讲清的道理一定要讲清楚,但凡能争取到的理解就一定去争取。就算面对再无聊和再无赖的人及事,甚至被羞辱被谩骂以及遭到人身攻击,也都坚持讲理,绝不采取同样方式去对付。社会文明的进步正是这样一步步争取来的。
官司给我带来的麻烦主要是非常浪费时间和精力。可是,人活着,什么事情又是不浪费时间和精力的呢?都一样。想清楚这个,也就没有什么了。有了麻烦,一件件解决,一个个理顺,一点点汲取经验,就可以了。
对于法院的判决,我在给高院院长的公开信中说得很清楚——我对柳忠秧只是提出不点名批评,没有任何诽谤他的地方。我的微博中提到他“到处活动”和“搞定评委”都有基本的事实根据。在事情基本属实的情况下,不能说我是诽谤。
在法庭上,法官提了不少问题,我也尽可能作了回答。我感觉高院法官还是挺理智并且挺有水平的,他们的提问显示出他们对现在的社会风气是了解的,并且也是懂得常识的。我想他们应该对这件事的起因和结果有自己的判断。但无论是否再审,我都会坚持我的观点。这个案子关注度很高,它的结果必定会给社会带来影响。我特别想说的是:柳忠秧的行为足以对许多有勇气对社会不正之风提出批评的人形成威胁。人们会看到,如果你批评了一个人,哪怕你的基本事实很清楚,而你的言词中有一丝不严谨,你都可能成为被告,并且被法院判为诽谤。像我这样,与柳忠秧素不相识,从未谋面,只是一个职务行为,对柳忠秧这样的知名人物连不点名批评都不可以,那么,面对不正之风,谁还会站出来说话?这个案子不大,但它的结果对社会的破坏性会很大。
目前我还可以坐飞机高铁,但如果硬要把我拉入黑名单,最坏的结果也就是不出门而已。近的地方可以自己开车。更何况,住在家里也很舒服。我可以整理自己的花园,养花种菜,读书写作,也是蛮好的生活方式。但真有如此结果,我这一生都会瞧不起那些缺失底线的人。他们伤害的不只是我,而且是整个社会。
我不认为有“方柳之争”。我从来也没有跟柳忠秧争过。柳忠秧的诗写得好还是差,稍懂文学的人自有判断。对于诗歌,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但是,还是有基本的判断标准。就是你的诗作,至少饱含真情,是发自你的内心,是有着你个人的独特感受,文字上至少要有意味,而不是一堆华丽而空洞的词汇,或是堆砌改写一些古人的诗句,从别人诗歌中模仿一些表皮的东西。
其实,柳忠秧的诗写得好或是差是个次要的问题。写得差也可以申报,这是他的权利。但写得差而得满票,就可质疑。我不愿意更多地议论评委,是因为很多评委可能觉得这只不过是初评,中国作协还会把关,既然是熟人,他这么想要,投给他算了。估计不少评委是这样的心态,从这点上说,我是可以理解他们的,毕竟,中国还是一个人情社会。所以,我发了微博后,觉得自己有点冒失,给一些我觉得可能是评委的人发了短信,表示我的歉意。但同时,我也给作协相关负责人打了电话,叫他们不要透露任何评委的名字,并且,这件事,由我个人来承担。说起来,柳忠秧最错的地方,是他请客吃饭和开研讨会的时间点选择得有问题。你平常请客吃饭,谁又会介意?你平常开研讨会,谁又会多说什么?你有钱,你爱请人吃饭就请呗,研讨会你爱开多少就开好了。但你的请客吃饭和开研讨会都是在评选前夕,这就有问题了。我什么话都不用说,只需要把你开研讨会媒体公开报道的消息列出来,大家一看时间和研讨会的密度自然会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哪有一个人几个月内连续开研讨会的?这么反常的事,法官不会想吗?
想必中国大多评奖活动中,“跑奖”活动很猖狂。不然我这样一条微博,怎么会引起这么强烈的反响?但跑奖这样的事,一定是有人跑成功了,才会让那些想得奖的人受到鼓励。如果跑奖没有成功机会,谁还去跑?只是,需要说明的是:在柳忠秧一事上,我并无一字说“跑奖”。我只是说他“到处活动”。这是个客观存在。因为托请电话已经打到我本人这里,让我帮忙。而省作协的党组书记和项目负责人,也都接到请吃饭的电话。柳忠秧自己并没有否认这些,他只是用“诗酒风流”来替代了评选前请客吃饭这样的事。在请客吃饭这类事上,我一直是很宽容的,文人之间,免不了吃吃喝喝。但你集中在评选前夕,到处请人吃喝,这显然是违规的。 如果评奖只是鼓励人们写作,倒也无妨。但如果各地官方把评奖当作自己的政绩,一旦得了奖,就有无数好处,这样做的后果,肯定会对文学造成伤害。尤其在评奖机制和评委人选有缺陷的前提下,跑奖拉关系,就会成为套路。评奖这样的事,完全公正是很难的。大概作品文本水平占五成,人情占三成,运气占两成。真能这样,大体上也算过得去了。但要命的是,有不少评奖作品,是文本水平占三成,人情占了七成。正因为评奖出来的作品,众人不服,人们才会对评奖拉关系这一类的事有着特别的愤慨。
中国人看重人情,这是常态。我自己也没觉得这个不正常。因为,重人情不是现在才重,古代也一样重。但看重人情也要有底线,你不能为了重你家的人情而太轻贱文学。如果作品水平相当,你给熟人投票,其实大家也还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两个作品差异非常大,而你仍然投给作品差的那个,就因为他是你的熟人?这就是典型的“重人情,轻文学”了。这是没有底线的做法。我曾经在湖北的两个评选会上,都很不客气地说过“我没有想到,人情可以这样大于文学”这类的话。在湖北,我会有这样的希望——比方,两人作品文本水平相当,但一个是经常得奖的著名作家,而另一个是新作者或是来自基层的写作者,我希望把这张票投给后者。但经常的结果会是:两个人文本差异非常大,一个是著名人士,作品弱而人头熟,另一个是基层作家,作品优而完全不认识评委,最终得奖的,多半仍然是跟大家很熟的那一个。被淘汰的基层作家的作品可能比得奖作品好几十倍都不止。劣胜优汰,这就对文学造成伤害,同样受到伤害的还有基层作者。这样的事情如果多了,谁又不想去跟评委套近乎呢?我曾经连续两次面对这样的场面,我对一些评委“重人情、轻文学”的印象是非常强烈的。
在柳忠秧的事情上,我批评了评委,有的评委表达了对我的不满,但不是全部。有短信谩骂的,有背后做小动作的,也有到处挑拨是非的,鼓动柳忠秧告我的等等,这类事我都知道。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其实,柳忠秧是什么样的人(毕竟我从未见过柳忠秧,也完全不认识此人),写的是什么样的作品,他们比我更清楚。我倒是觉得,评委对我不满,也很自然,就像我对他们也不满一样,这是相互的呀。想起辛弃疾的词:“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看我应如是。”我和某些评委,大概就是这样的关系吧。我可以接受他们对我所有的不满,我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世界这么大,大家全然可当从未认识过就可以了。今后各走各路,相忘于江湖,也蛮好的。
柳忠秧说要向中纪委巡视组举报我,我经常跟同事笑说,我根本不会怕那些人举报,倒反而怕他们不举报。因为举报了,如果有人来查,一查就知道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其实平常吹牛时说的是:“一查居然查出个英雄模范人物来了。”)。而不举报,却到处造谣中伤,大家倒会疑惑他们说的那些是真是假。所以,尽管来举报我,看我有什么事。像我这种人的廉洁自律和行事正派程度,那些人恐怕想都想不到。因为他们没有与这样的人交往过。我们单位的老同志经常说,你是我遇到过的最廉洁的人。说句实话,我是真没有机会去花公家的钱。此外,我自己是个大手大脚惯了的人,有些小钱,根本都懒得去报销什么的。经常只有我去贴公家的(倒不是有多么高尚,而是不屑那些小钱),哪有我占公家便宜的。不管柳忠秧或是其他什么人,无论他们举报到哪去,我根本都不会在乎。我甚至欢迎他去举报。一则比他们在外面造谣瞎编要好得多,二则他们只要实名举报,我就有机会作公开回复。不然以我的懒散,根本都不屑去解释那些谣言。
我也不算什么不吐不快之人,倒是一个懒散的、不想多管闲事的人。但我会直言。我所有的直言,都是对方请我去开会呀讨论呀什么的,让我在会上发言,那么我就按我自己想的说。他们不找我,我也懒得说的。可以说,任何会上,不管这会上有多大的领导多么重要的人物,不让我发言,我完全可以一句不说,但如果要求我发言,我一定会按我自己的想法说,从来如此。以前在电视台工作,我的领导跟我关系很好,一到开会,就跟我说:现在我们开会了,你就回家吧。他们担心一让我发言,我就会说他们不想听的话。其实,我性格属于典型被动型性格。我只是坚持我自己的想法罢了。做到这些,对我来说,根本没有难度。无欲则刚,就是如此简单。
官司对写《软埋》有影响。最重要的是时间上的影响。写了一部分后,就卷入到一堆的烂事中,一放就是大半年。再接着写,又有烂事,又放半年,这样断断续续,是很费神的。因为写长篇,需要写作状态,进入状态后,写作感觉特别好的时候,写出来的作品一定会有神彩。我自己推测,如果没有这一堆烂事,或许这部小说会更好一点。
小说中涉及到记忆与忘却的问题。这也是很多人读过小说后,经常向我提问的。可是,你们不觉得有很多的人非常愿意忘却吗?我以前也以为人们都是愿意记住的。但现在,我知道了,很多的人更愿意忘却过去。记住是一种活法,而忘记过去,人们会觉得这是更为通透的一种活法,是中国人“放下”的人生观。尤其对于那些太痛的人生、太过惨烈的往事,很多人都愿意选择忘记。很多父母有过的经历,都不愿意向后代提及。所以,我们看到,父母的光荣史是经常被拿出来传说的,而父母惨烈甚至残酷的经历,他们大多不愿意再提。一则是自己不想说,二则也是不想给儿女辈增加心理负担。
生活帷幕的背后是什么,我们不掀开是永远不知道的。但更多的人是不愿意掀开来的。要知道,这社会本就是由平庸者组合的,你不要指望平庸的人们会记住历史并引以为鉴之类。平庸者能照顾好眼下自己的生活,就不容易了。但好在这个社会还有精英存在,他们不愿意遗忘过去,他们总在追索历史、追问历史,以让后来者铭记教训,少犯错误。
谈到人性,这也是读过这本小说的人常常提到的话题。无论穷人还是富人,都是人。是人就有人性天然存在的问题,或者说,是人就有天性中的善与恶。而这些善恶的存在,是不分穷富的,并且它是随外在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穷人和富人中都有大善人和大恶人。所以,在我眼里,他们的差别不在于穷富,只在善恶,更在强弱。当富人强势的时候,穷人会有更多的无奈,反过来也一样。但穷人翻身处于强势时,富人的无奈一点也不少于曾经无奈过的穷人。而这些强势的背后,或是权势撑腰,或是武力撑腰。所以作为写作者,我的立场也会有变化。我经常会更同情弱的一方。因我知道,人性之恶,在于他一旦有强势背景支撑,这种恶就会放大数倍。
《软埋》有写到“忍”和“耐”,对于“忍”和“耐”,这完全在于个人判断。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忍”和不同的“耐”。这些与自己的成长环境、教育背景、家庭条件、性格因素、人生经历等等相关。有些人杀子的事都能忍,而有些人听到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不能忍。人这样的生物有多么大的差异呀。
2017年,因为不再管《长江文艺》,而作协的工作是由党组负责,所以,我基本上没有多少事了。写作的时间应该比前几年要充裕得多。我当湖北作协主席十年了。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感受。有些东西真的是很微妙的。当主席之前,我已经当了十多年的副主席,那时候,我跟作协的关系,一直是“两不找”——你不找我,我不找你。大家两下都自在。当主席之后,事情会多一些。比如,有些文学事件,记者会找你说几句。有些会,主席也不好意思不参加。当然,有些文学上的事情,也需要领着做一做。因为外行太多了,很多人都不知道文学活动应该怎样做才更合适。同时,主席也是一个平台,你可以为真正的作家争取一些机会,也可以为基层会员做一些事情。
我应该属于那种随和开朗型的人吧,但我的性格比较被动,不会去主动跟人搭讪或是结交朋友。我不希望自己有太多朋友。我能跟所有人友好相处,无论同事,还是同学。跟我同住集体宿舍的人,几乎跟我都是朋友。跟我一起出门旅行过的人,也几乎都愿意再跟我一起旅行。但对于重要的事,我会有我自己的原则,不会轻易改变。
(实习记者刘婵对采访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