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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在二元经济结构下,农村与城市之间实行两类不同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其结果造成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仅总量不足,总体质量不高,而且供需结构严重不合理。农村对公共产品需求的增大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稀缺的矛盾。已成为制约农村和谐社会、城乡统筹发展、城乡一体化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严重阻碍。政府作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体,其供给责任缺失,是造成供需失衡的主要原因。本文着重分析了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责任缺失,进而提出了规范政府供给行为的政策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