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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系列黑段子
1.收纳箱
因为不堪忍受合租女孩三天两头带男友回家过夜,小美一咬牙搬了出来。
新租的房子八成新的样子,基的家具和电器都有,价格也算合适,带几件行李就很快入住了。
吃过晚饭,小美打算到附近的超市买个收纳箱,拾掇一下零七八碑的杂物。
超市有两家,一东一西,一个叫大发财,一个叫大满贯。
小美打算到大发财购物,出门时却发现那个猥琐的邻居大叔正往那个方向走,还欲言又止地色迷迷地望着她。
小美赶忙加快脚步,朝大满贯走去。
大满贯里的收纳箱正在搞特价,30元一个,超便宜。
回到家,小美心情愉悦地边往收纳箱里塞东西边哼若歌,很快,她就发现不对劲了……横摆竖摆,总有东西放不下去,仿佛收纳箱里有个透明的隔断,占据着空间。看了半天,终于让小美看出了端倪,那块放不进去东西的空间,有两块摞起来的砖头那么大。
门外响起了敲门声,猥琐大叔的声音传进来:“姑娘,我丢了个透明的盒子,有两块砖头那么大,你见若没?” 小美没吱声。
大叔又道:“都怪我记性不好,带着透明骨灰盒去逛超市,看收纳箱挺大的,想给自己换个宽敞点的房子,于是东摸摸西看看,没想到把骨灰盒落在其中一个收纳箱里了。有人说看见你买了一个,你开门让我进去看看呀。”
2.扫帚
小毛最喜欢跨在扫帚上满屋子跑了。大毛跟媳妇说:“看,咱家儿子这是(哈利波特)看多了。”
这天,大毛到家已经很晚了,屋里静悄悄的,有点吓人。
每晚在沙发上打着吨等他的媳妇,破天荒没在客厅。
大毛直奔小毛的卧室,一开门,吓了一跳,媳妇身上的衣服被扯得成了烂布条子,满脸血污地瘫在地上,脑袋上扎满了扫帚苗,小毛正骑在她身上,欢快地叫若:“驾,驾,妈妈快飞,飞咯。”
大毛慌忙奔过去,一把扯下儿子。
媳妇,已没了气息。
小毛突然嚎哭起来,抓起地上残破的扫把,狠狠抽打大毛的脸。
大毛嚎叫着,跑跳着,遮挡着,最终倒在血泊中。
小毛胜利般地跨着扫帚翻出窗外,嘴里欢呼着:“飞咯,小毛飞咯。”
小毛是个痴呆儿,今年28岁,体重85公斤。他家住16层。
3,拖把
拖把好久不用,已经长出了蘑菇,在满是尘土的布条上支楞八翘着。几只潮虫忍受不住翻动,惊慌失措地爬走了。
如果不是房租这么便宜,强子大概不会这么快租下这里吧。
他卷起袖子,打算大干一场。
地面实在是太脏了,用那个拖把拖,简直越拖越脏。
强子出门买新拖把的工夫,发现屋子竟然焕然一新,整洁清爽,地面被擦成了光亮如新的暗红色。
房东大概是良心发现,主动帮自己打扫了房间吧。
强子暗想,还别说,房东的眼光真不错,这种暗红色地砖显得高贵神秘,现在很流行的。
夜里,强子做了个梦 自己这个一向怕水的旱鸭子居然成了游泳健将,在汪洋中畅快淋漓地游着,仿佛一尾鱼。突然觉得浑身剧痛,一下子睁准眼来,那个被扔掉的又脏又臭的拖把正紧紧缠绕着自己,散发出来的霉味令人作呕。
他想喊,拖把上的布条仿佛章鱼的触角,一下子堵住了他的眼耳口鼻,直到窒息。
黑暗中,房东露出惨白的牙齿。他沾着强子的血水,卖力地擦着地:“用血染红的地砖,颜色真的很鲜艳呢。”(小魔咒咒/文)
吃梦
远远地,我就看到她在路上,摇摇还晃的身影看起来格外楚楚可怜。
是怎么了吗?在这荒瓣的山路上,而且还是半夜两点多呢。
听到我的脚步声,她慌张回头。“谁在那里?”
就着月光,我发现她真的有双水亮亮的眼睛,整条夜,路因她而发光。因为她真的太美丽了,以至于我的话哽在喉头。
“我是跟你同一个小队的,那个……”
“喔,原来是你。”她松了一口气,继续回过头去。
她像是在投什么东西。脚步左右摇晃,仔细地用穿着凉鞋的脚掌探索着碎石路上的尘土。
“你在找什么吗?”我善意地询问。
从前天开始的暑期活动,各个小队集合后,我就注意到这个清美的女孩,是外校外文系的女生。
可我貌不惊人,没人注意到我的存在,当然也包括身边苍蝇一堆的她。我甚至可以确定除了她能认出我是一起出队的外校社团伙伴以外,她根本连我姓什么都不知道。
“别问了,我也不知道我在找什么。”她拨拨自己的长发,看都不看我一眼,相当的专注。
她说,她也不知道她在找什么?
“不知道?可是我看你很着急的样子,应该是掉了很重要的东西,怎会不知道?”我还是站得远远的,心荡神驰地想象她包在薄薄T恤下的身段。我想接近,但还不是时候。
“我真的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我觉得我应该来这里找某样东西,我就是觉得我应该能找到。”她急得快哭出来了。
“不要哭,你先缓和一下情绪。”我把亢奋的心情压到最低点,试着温柔地询问。“稳定了情绪再来回想会比较好。”
“从一开始来到这里,我就好像丢掉一样很重要的东西,我每天晚上都睡不好。”她开始哭了,那样子真让人有绝对的原始冲动。
“睡不好?”
“是呀,睡不好,”她继续低着头,没有发现我渐渐靠近。“啊……这该怎么说呢?总之是非常奇怪的感觉。”
“失眠吗?还是做噩梦?”我又往前踏出一步。
“不,绝对不是失眠,因为我可以入睡,但是睡着后我会空虚地又惊醒,也不是做噩梦的事,我根本没有做梦!而是我的睡眠让我很空虚,”她敲着自己的胸口,“我好害怕,这里……像是失去了很重要的东西。”
“那我想应该是把梦弄丢了吧。”说出这句话来的我,噢,我一定笑得很开心。
“梦?”她像是受到极大的惊吓回过头来。
“是啊,梦。”
我握紧拳头,那缓缓的触感在我掌中蠕动着。不管她在找什么,我可是找到我的机会了。我往前走了几步,更靠近她了,以至于我仿佛可以闻到她那芳香的气味。
她突然像是黏在地上一般的,不动弹,光是站在原地发抖,我想,她一定看到我满意的笑容了。
“你……你不要再过来了,我会叫的喔,小木屋里面的人就会出来。到时你就完了!”
她连声音都在发抖,天哪,真可爱,我最喜欢这个时候了,每一个女孩子都在这时候抖着声音跟身体,柔弱地令人想要一把捏碎,这使我勾起了更大的欲望。
我还是慢惺地向她走去,然后对着她张开了我原本紧握的手掌。
粉红色的、有着香味、缓缓鼓动的东西。
她看到那东西脚就软了,因为这时她才发现这就是她想找的东西,却在我的手里。
“是你……”
我手上的东西温温软软、发出艨胧的粉红色光芒。小队活动的第一晚我偷到它之后,就决定不还她了,不,该说,当我第一眼看到她,我就下定了决心。
这两个晚上我都握着它,想象我在她的身体里。
“你还给我,我求你……还给我……”她跪在地上哭起来了,好可怜的样子,让我更不想还她了。
我把那发光的小东西靠近自己的嘴,对她说,“我要吃下去了,味道一定很好。”
她像是刀子架在脖子上,张大了嘴。我在她叫出声以 前就吃下那东西——她第一天被我盯上,我就偷到手的,她的梦。
香醇舒软的触感溜过我的喉头,我闭上了眼睛,发出赞叹声。同时间,她也昏了过去。
活动结束,在回程的路上,我跟同校的伙伴一同驱车。
“你怎么追到那个高傲的大美女啊'真是的,最后两天都黏着你,真是速战速决啊。”
我看看一向自诩美女杀手的伙伴,皮笑肉不笑的,没有答话。
“对啊,好奇怪啊,从以前就有这么多黏着你的美女,你却一一又甩掉,你替换的速度真是让人羡慕呀。”坐在前座的一个伙伴也回过头来加入话题。
“对口阿对啊,教一下嘛。你怎么这么吃得开啊?”
从以前到现在,他们就很怀疑,可以算是恐龙的我,竟然身边美女不断,而且个个死心塌地,而我却也都不留恋地一一离弃。
“就先偷到她们的梦,再吃掉,她们就会变成我的人了。”
霎时间在座皆哄然。
“啊,又来了,又是什么吃梦的鬼话,一定又是耍留一手啦。真是的,不说就不说嘛……”
我望着窗外,已经到车站了,准备下车。
我不管到哪里,都是个不会让人多看一眼的普通人物。就连站在拥挤的公车站牌等车,我都知道,我根本像是不存在。
靠近站牌的那个女孩低头看着书,夏日黄昏的热气闷得她微微冒汗,即使距离有十米以上,我还是彷佛闻到她清丽脸蛋底下散发的诱人气息。
可口的女孩都会有可口的梦,一定是的。
当我跟她同一站下车时,她像是失了魂,沿着公交车的路线一路低头走回去,像是在找什么东西。
“你在找什么吗?”
我站得远远的,紧捏着掌中那温热的、暖暖的小东西。
这是一年前发生的事,那时我刚认识壹菲。
我记忆很深刻的,那是在一家兔肉馆,壹菲正在大口吃着兔子。对,大口吃着兔子。
那家免肉馆的招牌菜之一:生扒兔。
活生生的兔子,一斧子剁碎脑袋,是剁碎,咔嚓一声,斧头落下,鲜血,碎骨,脑浆,和一些兔子脑袋中的其它东西,便进开了。四处都是。
后来我问过那么做的原因,据说是瞬间的巨烈疼痛会让兔子的全身有条件反射。或许是生命反射,没人知道兔子的感受,往往他们所追寻的就是那一瞬间,仅此而已。
之后,他们会用钝刀一点点把兔子的皮毛剥下,为什么要用钝刀我并不知道,但失去脑袋的兔子却还在本能地痉挛。
再然后,就是掏出内脏,用冷水过一下,浇上料水。
我说过的,他们的招牌莱叫生扒兔,生扒。我看到时,壹菲正大口吃着兔子。
当然,仅此而已还不会让我注视,兔肉馆里很多人都是这样。让我注意到她的是狮子的一句话 “兔子,你和兔子有仇吗々?”
狮子是坐在壹菲对面的女孩,而兔子是壹菲的外号。很有意思,“兔子”在吃兔子。是啊,兔子在吃兔子。
很动人的场面,一个叫做“兔子”的美女却很“爷们”地大口吃着兔子。
其实,没什么。口舌之欲自古便是人们所追寻的,们吃莱,吃肉,然后吃一切的一切,直到最后,再也没什么可以满足口舌的时候,他们便把目光瞄准了同类。
厨尸,婴儿锅,他们吃你所想不到的一切的一切。为了逃避内心的罪恶感,他们虚幻了一个自己的形象:餮。
其实,并没有什么,“兔子”在吃兔子,何况其中一个只是叫做兔子的人。不过,那些都是一年前的事了,期,大约是半年前,兔子吃“兔子”。
不过这次发生了交换,被吃的是壹菲,吃她的是子,真正的兔子。不过,壹菲现在在我的身旁。活的,生生的。
不知道为什么?好吧,我再给你讲个故事。一个没知道的故事。
我也属兔,同样喜欢吃兔子。之前常去的便是那家肉馆。这是在认识研琛之前的事。
兔子吃兔子,于是我变成了兔子。
很有趣的事,吃,被吃,然后我变成了兔子,一个变成了一只兔子。
这是一个没有人知道的故事,知道的只有兔子。
吃壹菲的时候,我也有份。其实,吃同类,真是种美味。
好了,我的故事讲完了。不管你是谁,可以吃我了。
哦,对了,如果你属兔的话,你可以知道另一个没有人知道的秘密:做生扒兔时,兔子的感觉……。
1.收纳箱
因为不堪忍受合租女孩三天两头带男友回家过夜,小美一咬牙搬了出来。
新租的房子八成新的样子,基的家具和电器都有,价格也算合适,带几件行李就很快入住了。
吃过晚饭,小美打算到附近的超市买个收纳箱,拾掇一下零七八碑的杂物。
超市有两家,一东一西,一个叫大发财,一个叫大满贯。
小美打算到大发财购物,出门时却发现那个猥琐的邻居大叔正往那个方向走,还欲言又止地色迷迷地望着她。
小美赶忙加快脚步,朝大满贯走去。
大满贯里的收纳箱正在搞特价,30元一个,超便宜。
回到家,小美心情愉悦地边往收纳箱里塞东西边哼若歌,很快,她就发现不对劲了……横摆竖摆,总有东西放不下去,仿佛收纳箱里有个透明的隔断,占据着空间。看了半天,终于让小美看出了端倪,那块放不进去东西的空间,有两块摞起来的砖头那么大。
门外响起了敲门声,猥琐大叔的声音传进来:“姑娘,我丢了个透明的盒子,有两块砖头那么大,你见若没?” 小美没吱声。
大叔又道:“都怪我记性不好,带着透明骨灰盒去逛超市,看收纳箱挺大的,想给自己换个宽敞点的房子,于是东摸摸西看看,没想到把骨灰盒落在其中一个收纳箱里了。有人说看见你买了一个,你开门让我进去看看呀。”
2.扫帚
小毛最喜欢跨在扫帚上满屋子跑了。大毛跟媳妇说:“看,咱家儿子这是(哈利波特)看多了。”
这天,大毛到家已经很晚了,屋里静悄悄的,有点吓人。
每晚在沙发上打着吨等他的媳妇,破天荒没在客厅。
大毛直奔小毛的卧室,一开门,吓了一跳,媳妇身上的衣服被扯得成了烂布条子,满脸血污地瘫在地上,脑袋上扎满了扫帚苗,小毛正骑在她身上,欢快地叫若:“驾,驾,妈妈快飞,飞咯。”
大毛慌忙奔过去,一把扯下儿子。
媳妇,已没了气息。
小毛突然嚎哭起来,抓起地上残破的扫把,狠狠抽打大毛的脸。
大毛嚎叫着,跑跳着,遮挡着,最终倒在血泊中。
小毛胜利般地跨着扫帚翻出窗外,嘴里欢呼着:“飞咯,小毛飞咯。”
小毛是个痴呆儿,今年28岁,体重85公斤。他家住16层。
3,拖把
拖把好久不用,已经长出了蘑菇,在满是尘土的布条上支楞八翘着。几只潮虫忍受不住翻动,惊慌失措地爬走了。
如果不是房租这么便宜,强子大概不会这么快租下这里吧。
他卷起袖子,打算大干一场。
地面实在是太脏了,用那个拖把拖,简直越拖越脏。
强子出门买新拖把的工夫,发现屋子竟然焕然一新,整洁清爽,地面被擦成了光亮如新的暗红色。
房东大概是良心发现,主动帮自己打扫了房间吧。
强子暗想,还别说,房东的眼光真不错,这种暗红色地砖显得高贵神秘,现在很流行的。
夜里,强子做了个梦 自己这个一向怕水的旱鸭子居然成了游泳健将,在汪洋中畅快淋漓地游着,仿佛一尾鱼。突然觉得浑身剧痛,一下子睁准眼来,那个被扔掉的又脏又臭的拖把正紧紧缠绕着自己,散发出来的霉味令人作呕。
他想喊,拖把上的布条仿佛章鱼的触角,一下子堵住了他的眼耳口鼻,直到窒息。
黑暗中,房东露出惨白的牙齿。他沾着强子的血水,卖力地擦着地:“用血染红的地砖,颜色真的很鲜艳呢。”(小魔咒咒/文)
吃梦
远远地,我就看到她在路上,摇摇还晃的身影看起来格外楚楚可怜。
是怎么了吗?在这荒瓣的山路上,而且还是半夜两点多呢。
听到我的脚步声,她慌张回头。“谁在那里?”
就着月光,我发现她真的有双水亮亮的眼睛,整条夜,路因她而发光。因为她真的太美丽了,以至于我的话哽在喉头。
“我是跟你同一个小队的,那个……”
“喔,原来是你。”她松了一口气,继续回过头去。
她像是在投什么东西。脚步左右摇晃,仔细地用穿着凉鞋的脚掌探索着碎石路上的尘土。
“你在找什么吗?”我善意地询问。
从前天开始的暑期活动,各个小队集合后,我就注意到这个清美的女孩,是外校外文系的女生。
可我貌不惊人,没人注意到我的存在,当然也包括身边苍蝇一堆的她。我甚至可以确定除了她能认出我是一起出队的外校社团伙伴以外,她根本连我姓什么都不知道。
“别问了,我也不知道我在找什么。”她拨拨自己的长发,看都不看我一眼,相当的专注。
她说,她也不知道她在找什么?
“不知道?可是我看你很着急的样子,应该是掉了很重要的东西,怎会不知道?”我还是站得远远的,心荡神驰地想象她包在薄薄T恤下的身段。我想接近,但还不是时候。
“我真的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我觉得我应该来这里找某样东西,我就是觉得我应该能找到。”她急得快哭出来了。
“不要哭,你先缓和一下情绪。”我把亢奋的心情压到最低点,试着温柔地询问。“稳定了情绪再来回想会比较好。”
“从一开始来到这里,我就好像丢掉一样很重要的东西,我每天晚上都睡不好。”她开始哭了,那样子真让人有绝对的原始冲动。
“睡不好?”
“是呀,睡不好,”她继续低着头,没有发现我渐渐靠近。“啊……这该怎么说呢?总之是非常奇怪的感觉。”
“失眠吗?还是做噩梦?”我又往前踏出一步。
“不,绝对不是失眠,因为我可以入睡,但是睡着后我会空虚地又惊醒,也不是做噩梦的事,我根本没有做梦!而是我的睡眠让我很空虚,”她敲着自己的胸口,“我好害怕,这里……像是失去了很重要的东西。”
“那我想应该是把梦弄丢了吧。”说出这句话来的我,噢,我一定笑得很开心。
“梦?”她像是受到极大的惊吓回过头来。
“是啊,梦。”
我握紧拳头,那缓缓的触感在我掌中蠕动着。不管她在找什么,我可是找到我的机会了。我往前走了几步,更靠近她了,以至于我仿佛可以闻到她那芳香的气味。
她突然像是黏在地上一般的,不动弹,光是站在原地发抖,我想,她一定看到我满意的笑容了。
“你……你不要再过来了,我会叫的喔,小木屋里面的人就会出来。到时你就完了!”
她连声音都在发抖,天哪,真可爱,我最喜欢这个时候了,每一个女孩子都在这时候抖着声音跟身体,柔弱地令人想要一把捏碎,这使我勾起了更大的欲望。
我还是慢惺地向她走去,然后对着她张开了我原本紧握的手掌。
粉红色的、有着香味、缓缓鼓动的东西。
她看到那东西脚就软了,因为这时她才发现这就是她想找的东西,却在我的手里。
“是你……”
我手上的东西温温软软、发出艨胧的粉红色光芒。小队活动的第一晚我偷到它之后,就决定不还她了,不,该说,当我第一眼看到她,我就下定了决心。
这两个晚上我都握着它,想象我在她的身体里。
“你还给我,我求你……还给我……”她跪在地上哭起来了,好可怜的样子,让我更不想还她了。
我把那发光的小东西靠近自己的嘴,对她说,“我要吃下去了,味道一定很好。”
她像是刀子架在脖子上,张大了嘴。我在她叫出声以 前就吃下那东西——她第一天被我盯上,我就偷到手的,她的梦。
香醇舒软的触感溜过我的喉头,我闭上了眼睛,发出赞叹声。同时间,她也昏了过去。
活动结束,在回程的路上,我跟同校的伙伴一同驱车。
“你怎么追到那个高傲的大美女啊'真是的,最后两天都黏着你,真是速战速决啊。”
我看看一向自诩美女杀手的伙伴,皮笑肉不笑的,没有答话。
“对啊,好奇怪啊,从以前就有这么多黏着你的美女,你却一一又甩掉,你替换的速度真是让人羡慕呀。”坐在前座的一个伙伴也回过头来加入话题。
“对口阿对啊,教一下嘛。你怎么这么吃得开啊?”
从以前到现在,他们就很怀疑,可以算是恐龙的我,竟然身边美女不断,而且个个死心塌地,而我却也都不留恋地一一离弃。
“就先偷到她们的梦,再吃掉,她们就会变成我的人了。”
霎时间在座皆哄然。
“啊,又来了,又是什么吃梦的鬼话,一定又是耍留一手啦。真是的,不说就不说嘛……”
我望着窗外,已经到车站了,准备下车。
我不管到哪里,都是个不会让人多看一眼的普通人物。就连站在拥挤的公车站牌等车,我都知道,我根本像是不存在。
靠近站牌的那个女孩低头看着书,夏日黄昏的热气闷得她微微冒汗,即使距离有十米以上,我还是彷佛闻到她清丽脸蛋底下散发的诱人气息。
可口的女孩都会有可口的梦,一定是的。
当我跟她同一站下车时,她像是失了魂,沿着公交车的路线一路低头走回去,像是在找什么东西。
“你在找什么吗?”
我站得远远的,紧捏着掌中那温热的、暖暖的小东西。
这是一年前发生的事,那时我刚认识壹菲。
我记忆很深刻的,那是在一家兔肉馆,壹菲正在大口吃着兔子。对,大口吃着兔子。
那家免肉馆的招牌菜之一:生扒兔。
活生生的兔子,一斧子剁碎脑袋,是剁碎,咔嚓一声,斧头落下,鲜血,碎骨,脑浆,和一些兔子脑袋中的其它东西,便进开了。四处都是。
后来我问过那么做的原因,据说是瞬间的巨烈疼痛会让兔子的全身有条件反射。或许是生命反射,没人知道兔子的感受,往往他们所追寻的就是那一瞬间,仅此而已。
之后,他们会用钝刀一点点把兔子的皮毛剥下,为什么要用钝刀我并不知道,但失去脑袋的兔子却还在本能地痉挛。
再然后,就是掏出内脏,用冷水过一下,浇上料水。
我说过的,他们的招牌莱叫生扒兔,生扒。我看到时,壹菲正大口吃着兔子。
当然,仅此而已还不会让我注视,兔肉馆里很多人都是这样。让我注意到她的是狮子的一句话 “兔子,你和兔子有仇吗々?”
狮子是坐在壹菲对面的女孩,而兔子是壹菲的外号。很有意思,“兔子”在吃兔子。是啊,兔子在吃兔子。
很动人的场面,一个叫做“兔子”的美女却很“爷们”地大口吃着兔子。
其实,没什么。口舌之欲自古便是人们所追寻的,们吃莱,吃肉,然后吃一切的一切,直到最后,再也没什么可以满足口舌的时候,他们便把目光瞄准了同类。
厨尸,婴儿锅,他们吃你所想不到的一切的一切。为了逃避内心的罪恶感,他们虚幻了一个自己的形象:餮。
其实,并没有什么,“兔子”在吃兔子,何况其中一个只是叫做兔子的人。不过,那些都是一年前的事了,期,大约是半年前,兔子吃“兔子”。
不过这次发生了交换,被吃的是壹菲,吃她的是子,真正的兔子。不过,壹菲现在在我的身旁。活的,生生的。
不知道为什么?好吧,我再给你讲个故事。一个没知道的故事。
我也属兔,同样喜欢吃兔子。之前常去的便是那家肉馆。这是在认识研琛之前的事。
兔子吃兔子,于是我变成了兔子。
很有趣的事,吃,被吃,然后我变成了兔子,一个变成了一只兔子。
这是一个没有人知道的故事,知道的只有兔子。
吃壹菲的时候,我也有份。其实,吃同类,真是种美味。
好了,我的故事讲完了。不管你是谁,可以吃我了。
哦,对了,如果你属兔的话,你可以知道另一个没有人知道的秘密:做生扒兔时,兔子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