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互联网使得电子支付成为了主流支付工具,新型支付手段兴起必然产生全新法律关系,随之而来的便是新型犯罪手段层出不穷。从保障社会秩序和打击犯罪的角度,该文通过运用实证分析法对近年来财产犯罪发展态势进行研究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之前部分学者的研究成果探讨我国目前原有的法律规制能否满足当下现实司法需求,对在这种新背景中相关的新型犯罪类型进行分析。
关键词:电子支付;财产犯罪;规制
1问题的提出
“无纸化”“电子化”等已然成为了当下人们日常交易的趋势。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2019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中显示,电子支付金额占到非现金支付业务的61%,并保持持续高速增长态势。科技的“双刃剑”带来了便捷支付工具的同时,也伴随着出现了新的犯罪,需要思考如何对新型犯罪进行有效的规制,最大程度上减少对社会的危害。
为了更好的通过样本数据分析反映出与电子支付相关的财产犯罪的发展趋势,笔者通过威科先行数据库进行检索。笔者通过我国常用的两种支付工具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为参考,以案由为“侵犯财产犯罪”的刑事案件加关键词“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分别进行检索。以“支付宝”为关键词的案件数共50663件,“微信支付”为9808件,分别与传统犯罪中类型相吻合均为盗窃罪、抢劫罪和诈骗罪,并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增加。就数据可以得出,与电子支付相关的财产犯罪仍保持高增长态势,需要对此类的犯罪活动进行予以打击控制,确保在国家经济运行过程中有一个高效安全的交易环境。
2电子支付中财产犯罪的规制
在电子支付中有关财产犯罪的问题上,犯罪的客体就是用户在电子支付平台中虚拟账户里财产。所以,在解决电子支付中财产犯罪问题上,首先亟待解决是关于电子支付中虚拟账户在法律中处于何种地位,才能更好地对整体问题进行把握;另一个问题就是入罪方面,新的背景下和新型的犯罪手段,我国刑法中传统的财产犯罪罪名能否有效囊括,以及此罪与彼罪之间的界定如何处理,才能有效对这类型犯罪予以精确打击惩罚。
2.1
关键词:电子支付;财产犯罪;规制
1问题的提出
“无纸化”“电子化”等已然成为了当下人们日常交易的趋势。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2019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中显示,电子支付金额占到非现金支付业务的61%,并保持持续高速增长态势。科技的“双刃剑”带来了便捷支付工具的同时,也伴随着出现了新的犯罪,需要思考如何对新型犯罪进行有效的规制,最大程度上减少对社会的危害。
为了更好的通过样本数据分析反映出与电子支付相关的财产犯罪的发展趋势,笔者通过威科先行数据库进行检索。笔者通过我国常用的两种支付工具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为参考,以案由为“侵犯财产犯罪”的刑事案件加关键词“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分别进行检索。以“支付宝”为关键词的案件数共50663件,“微信支付”为9808件,分别与传统犯罪中类型相吻合均为盗窃罪、抢劫罪和诈骗罪,并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增加。就数据可以得出,与电子支付相关的财产犯罪仍保持高增长态势,需要对此类的犯罪活动进行予以打击控制,确保在国家经济运行过程中有一个高效安全的交易环境。
2电子支付中财产犯罪的规制
在电子支付中有关财产犯罪的问题上,犯罪的客体就是用户在电子支付平台中虚拟账户里财产。所以,在解决电子支付中财产犯罪问题上,首先亟待解决是关于电子支付中虚拟账户在法律中处于何种地位,才能更好地对整体问题进行把握;另一个问题就是入罪方面,新的背景下和新型的犯罪手段,我国刑法中传统的财产犯罪罪名能否有效囊括,以及此罪与彼罪之间的界定如何处理,才能有效对这类型犯罪予以精确打击惩罚。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