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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个让被拆迁户“无法接受”的评估价,又是据何算出的呢?
据了解,鹅羊池市场的拆迁评估,并不是依照2004年起施行的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要求的“拆迁估价一般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资阳区古城保护与建设指挥部总指挥(下称“指挥部”)工作人员符畅麾向记者介绍,房产评估有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比较法三种方法,对鹅羊池市场,评估公司“采取的方式是收益法。”
而鹅羊池市场在拆迁前的经营情况大致为:有的商铺没有经营了,有的商铺在用于出租,月租仅50元/月。
资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志刚则对记者表示,买卖房产(商铺)“就像买卖股票一样”,有涨有跌,“经过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鹅羊池市场必将退出历史的舞台,就像那种被‘ST’的股票,或者退市了的股票。”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要求,初步估价结果应当公示7日,被拆迁人可申请复核和鉴定,也可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但曹贵娥、朱翠英等数十位业主说,评估结果是在5月19日公示的,他们还没有来得及询价和复核,“拆迁大队伍就开了进来。”
评估结果公示4天之后的5月23日,鹅羊池市场西栋开始拆除;6月4日,中栋200余间商铺被拆除;6月13日至14日,东栋300余间商铺拆除工作也开始进行。
7月25日,记者再次来到鹅羊池市场,挖掘机正把东栋、中栋余下的断壁残垣夷为平地,而指挥部与被拆迁人的协商、谈判仍在持续。在这余下的20%左右的业主手中,仍有近400间铺面的产权。
“危房隐患”下的“强制执行”
拆迁工作为何进行如此之快?对此问题,指挥部工作人员符畅麾没有正面回答,但他告诉记者,“拆除商铺,是由资阳区安监局采取的强制执行手段。”
5月30日,益阳市房产局发出文件称,2007年7月,益阳市房管局安监办曾对该市中心城区进行了一次房屋安全大检查,发现鹅羊池市场中栋局部存在险情,并提出了“立即对危险部位停止使用、对危险部位进行拆除或采取解危措施”的处理意见。
但有人认为,中栋存在险情,不应连东、西栋也一并拆除。“在这份资料中,鹅羊池市场东栋、西栋并未有危房显示。”鹅羊池市场开发商李正平对中栋“局部”存在的险情给予了解释,根据安监办给他下发的通知显示,除中栋二楼的北25号、26号、66号商铺存在隐患外,其他均为正常使用房屋。
房屋安全大检查后的今年2月20日,资阳区房屋安监局再次对该市场进行鉴定,得出的结论是:鹅羊池市场东栋、西栋为D级危房(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需“立即停止使用,拆除房屋。”
就东、中、西栋所有商铺是否均为危房问题,刘志刚副区长坦言“并不全部是”,但“由于门面是连在一起的,拆了旁边一间,不可避免地又加剧了另外一间。”对于不是危房的商铺,刘志刚认为,如果走正常的行政裁决、法院诉讼、强制执行程序方式,“拆迁时间相对要长。”
拆迁户指责“株连政策”
成立于2008年3月的指挥部,也被拆迁户认为,“直接参与和干预了拆迁活动”,没有执行建设部“拆管分离”的政策。
据了解,指挥部下设项目经营、拆迁安置、规划工程、文化旅游、财务等多个部门,由资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志刚任总指挥,资阳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宁勇华任政委。
对于设立指挥部的初衷,指挥部工作人员符畅麾称,“保护古城文化遗产,需要一个全面指挥和协调的机构。”
为“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合力攻坚”,在资阳区政法委牵头下,资阳区还专门成立了工作小组,公安、税务、工商、城管等部门也一起参与到了鹅羊池拆迁工作之中。
这些努力显示了地方政府对拆迁改造工作的重视和力度,但某些政府部门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引发了拆迁户的强烈不满。
拆迁户向记者出示了一叠材料,其中一份是记载有197位个体经营户联合签名的“材料反映报告书”;还有两份是资阳区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文件的核心内容被拆迁户认为是“株连政策”。
一份是6月14日由资阳区委常委达成的“会议纪要”(益资委纪〔2008〕8号)。该文件就拆迁工作,提出要“采取超常的措施,坚定不移地强势推进”,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包干责任制”,将拆迁工作纳入年度文明考核的范围;本人或直系亲属是被拆迁对象的国家工作人员,如不配合区委、政府工作,可采取诫勉谈话、免职、撤职等处分措施,追究所在单位一把手的责任等。
另一份文件是6月20日,由资阳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的“拆迁工作诫勉谈话和责任追究实施方案”(益资办〔2008〕42号)。该文件对上述“会议纪要”中的“超常的措施”进行了细化。
文件规定,对拆迁对象本人、配偶或亲属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均在诫勉谈话和责任追究对象之列。经拆迁责任单位多次做工作,仍不按时拆迁的,实施诫勉谈话;谈话后第四天,暂停其原所在单位职务,专门从事拆迁工作;停职三天内,仍未完成拆迁任务的,提请区委或所在单位予以免职,并暂停工资,扣除各项津贴,只发基本生活费;情节严重的,由区人事局和所在单位做出辞退处理。
除此之外,文件还把“国家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一把手”、“拆迁责任单位一把手”的命运与拆迁任务是否顺利完成紧密结合起来。对逾期未完成拆迁工作任务的,诫勉谈话工作小组提请区委就地免职,暂停工资,扣除各项津贴,只发基本生活费。
“拆拆工作难,不采取一些超常的措施,就不能达到拆迁的效果和目的。”对于拆迁户提供的两份文件,刘志刚副区长进行了如是解释。
记者了解到,旧城改造过程中,“超常措施”的作用范围甚广。鹅羊池市场拆迁户丁氏三姐弟还有一个大姐叫丁爱华,她的丈夫是资阳区教育局的一名公务员。丁氏三姐弟告诉记者,拆迁期间,大姐的丈夫被区委组织部“责令暂停职务”,专门做丁家经营的“华美娜”饮食店的拆迁工作。多次争吵之后,为脱离“拆迁关系”,丁爱华于今年6月与丈夫办了离婚手续。
而已经在拆迁协议书上签字的拆迁户张美艳对记者称,她“进行了有生以来一次最剧烈的思想斗争”。她说,她的小姑黄某是资阳区的一名公务员,拆迁期间,被区委组织部“责令暂停职务”,专门做张美艳的拆迁工作。张美艳的弟弟是资阳区公安局的一名干警,也在“责令暂停职务”之列。上级领导找他“诫勉谈话”后,这名警察“顶”不住了,给他姐姐发了一则短信:“亲情比钱重要些。”
“看到信息,我的眼泪都流出来了,”张美艳说,在亲情面前,她只能选择妥协,“不能看着一个个亲人的前途受到影响。”7月17日,她在拆迁协议上签了字。
资阳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宁勇华认为,区里下发的两份文件,虽然“要求很高”,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降低了尺度与标准。“一巴掌拍下去,落得是很轻的。”他对记者如是说。
而号称要为“自己权益奋争下去”的丁建华,最终也没能在“落得很轻的” 巴掌中“挺”过去。他的儿子小丁从部队转业回来,正好赶上了拆迁。丁建华说,资阳区相关部门给出的“砝码”是,如果在协议书上签字,儿子小丁即可分配到资阳区人民医院上班;不签字,则不分配。
商铺被拆除后的7月20日,丁建华在拆迁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第二天,他的儿子就到资阳区人民医院报到了。
“从5月16日发布拆迁公告到7月18日,也就两个多月的时间,鹅羊池市场79%的业主都签定了协议,数字虽然枯燥,但能说明问题。”谈到资阳拆迁工作的体会,刘志刚副区长对记者说,在于抓好了干部这一关键环节,“中国的问题,实质就是干部的问题。”
据了解,在资阳旧城改造过程中,鹅羊池改造只是其中一部分。根据资阳区委提供的资料显示,它还包括贺家桥改造工程、北大门改造工程以及城市防洪工程,这4个片区总共需要拆迁2813户,截至8月底,仍有数百拆迁户尚未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