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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能否充分发挥好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是各级纪委工作的关键所在。落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负监督责任,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监督检查作用。高校纪委要增强责任担当,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担负监督责任,强化对重点部门和关键领域的监督;坚持从严执纪,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现象和腐败问题。
关键词:高校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新形势下,认清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准确把握纪委监督责任内涵,聚焦主责主业,落实监督责任,对于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增强责任担当,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高校党委担负着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内在要求,也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责任。高校纪委要明确职能定位,敢于担当、守土尽责,把协助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当做分内之事、应尽职责,落实好监督责任,突出“五个抓”,扎实推动党委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地生根。
一是抓好责任。纪委要协助党委定期研究反腐败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强化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和分管校领导应担负的重要责任。同时,要明确学校各院系党组织应当履行的主体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持具体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重视、同部署、同考核。
二是抓好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重点学、深入学、经常学;坚持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对广大领导干部、重点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学科带头人进行反腐倡廉教育,重点学习党纪法规,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
三是抓好督查。专项检查、自查与检查有机统一,督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进行专项检查,并要求各单位在对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的基础上,由纪委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查缺补漏,严格责任制落实。
四是抓好追究。以严明的法纪抓落实,正确认识“严是爱、宽是害”,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明确责任,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违反党纪法规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都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五是抓好制度。要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紧密联系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健全完善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制度,从源头上完善制度规定,依法依纪,按制度、规矩办事,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做到执行有依据、检查有依据、教育有依据、追究有依据。
担负监督责任,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领域的监督
加强对高校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既是深化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高校纪委发挥监督职能的重点指向。高校纪委要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把监督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严把日常监督”“严把重点监督”“严把节点监督”,不折不扣抓过程监督,进一步聚焦腐败现象容易滋生的重点部门、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既要精准监督,也要扩大覆盖面、增强监督实效。
一是严把日常监督。加强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这是纪委监督的难点和焦点。纪委要勇于担当、善抓敢管,抓住权力运行这一关键,以纪委书记参加党委常委会、纪委副书记列席校长办公会的形式,强化重大决策过程监督,如遇决策程序违规违纪,纪委书记要敢于发声,提出意见建议,及时提醒和制止。要传达学习好上级关于高等教育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认清形势,把握重点,提醒领导干部廉洁履职和遵规守纪。抓住党务公开、校务公开这一载体,加大监督力度,健全监督机制,重点监督公开内容、程序和方式等,保障师生知情权。聘请来自不同岗位,有责任心、监督意识强、热爱纪检监察事业的干部教师担任党风廉政监督员,参与学校不同层面重要工作的监督。
二是严把重点监督。狠抓重点部门、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监督,注重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监督。加大对 “三重一大”的监督力度,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积极防范廉政风险,确保重大决策依规依纪进行。要特别关注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严把“行政审批”“招生考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物资采购”“教育收费”“学术诚信”等九大关口,主动介入和聚焦问题,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是严把节点监督。坚持以重大时间节点为突破口,严格监督“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要紧紧盯住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当口,重点检查有无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现象,防止个别领导干部放松警惕、知纪违纪、顶风违纪,严查和通报不正之风,彰显监督威慑力,形成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新常态。
坚持从严执纪,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现象和腐败问题
高校纪委强化从严执纪,严明党的纪律,用好纪律戒尺,是有效履行执纪职责的内在要求,既是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必然要求,也是严守法纪底线、强化法纪震慑的重要体现。高校纪委要强化执纪意识,加大执纪力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纪必执、执纪必严,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发挥身边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增强法纪的威慑力。
一是从严遵规守纪。认真学习贯彻、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这两部党内法规为重要依据,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引导高校党员领导干部,时刻牢记纪律和规矩是不可碰触的红线,心存敬畏守纪律,廉洁履职守底线,法纪明镜高悬,唤醒党章意识、唤醒党规意识、唤醒党员意识,以反面教材为戒,始终做到忠诚履职、干净做事。
二是坚持抓早抓小。坚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深刻理解和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出现违纪苗头或轻微违纪行为的,要早提醒、打招呼、及时处理;加强纪律教育应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应成大多数,这既是纪委聚焦主业,也是其回归执纪本职的内在要求,让领导干部时刻感到纪律和规矩无处不在,自觉用纪律和规矩约束从政行为。
三是狠抓违纪问题。要敢于碰硬、善抓敢治,用好纪律戒尺,坚持秉公执纪,对于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现象和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动辄则咎,绝不能姑息迁就。同时,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坚持从严追究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与一岗双责要求,对于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逾越纪律底线要求、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损害师生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仅直接关系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而且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具有深远影响。高校纪委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协助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政治生态,扎根中国大地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提供坚强保障。
本文系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5KDA010)“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研究”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1.
[2]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9.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卜 珺]
关键词:高校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新形势下,认清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准确把握纪委监督责任内涵,聚焦主责主业,落实监督责任,对于协助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增强责任担当,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高校党委担负着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内在要求,也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责任。高校纪委要明确职能定位,敢于担当、守土尽责,把协助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当做分内之事、应尽职责,落实好监督责任,突出“五个抓”,扎实推动党委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地生根。
一是抓好责任。纪委要协助党委定期研究反腐败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强化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和分管校领导应担负的重要责任。同时,要明确学校各院系党组织应当履行的主体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持具体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重视、同部署、同考核。
二是抓好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重点学、深入学、经常学;坚持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对广大领导干部、重点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学科带头人进行反腐倡廉教育,重点学习党纪法规,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
三是抓好督查。专项检查、自查与检查有机统一,督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进行专项检查,并要求各单位在对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的基础上,由纪委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查缺补漏,严格责任制落实。
四是抓好追究。以严明的法纪抓落实,正确认识“严是爱、宽是害”,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明确责任,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违反党纪法规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都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五是抓好制度。要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紧密联系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健全完善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制度,从源头上完善制度规定,依法依纪,按制度、规矩办事,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做到执行有依据、检查有依据、教育有依据、追究有依据。
担负监督责任,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领域的监督
加强对高校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既是深化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高校纪委发挥监督职能的重点指向。高校纪委要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把监督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严把日常监督”“严把重点监督”“严把节点监督”,不折不扣抓过程监督,进一步聚焦腐败现象容易滋生的重点部门、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既要精准监督,也要扩大覆盖面、增强监督实效。
一是严把日常监督。加强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这是纪委监督的难点和焦点。纪委要勇于担当、善抓敢管,抓住权力运行这一关键,以纪委书记参加党委常委会、纪委副书记列席校长办公会的形式,强化重大决策过程监督,如遇决策程序违规违纪,纪委书记要敢于发声,提出意见建议,及时提醒和制止。要传达学习好上级关于高等教育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认清形势,把握重点,提醒领导干部廉洁履职和遵规守纪。抓住党务公开、校务公开这一载体,加大监督力度,健全监督机制,重点监督公开内容、程序和方式等,保障师生知情权。聘请来自不同岗位,有责任心、监督意识强、热爱纪检监察事业的干部教师担任党风廉政监督员,参与学校不同层面重要工作的监督。
二是严把重点监督。狠抓重点部门、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监督,注重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监督。加大对 “三重一大”的监督力度,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积极防范廉政风险,确保重大决策依规依纪进行。要特别关注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严把“行政审批”“招生考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物资采购”“教育收费”“学术诚信”等九大关口,主动介入和聚焦问题,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是严把节点监督。坚持以重大时间节点为突破口,严格监督“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要紧紧盯住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当口,重点检查有无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现象,防止个别领导干部放松警惕、知纪违纪、顶风违纪,严查和通报不正之风,彰显监督威慑力,形成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新常态。
坚持从严执纪,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现象和腐败问题
高校纪委强化从严执纪,严明党的纪律,用好纪律戒尺,是有效履行执纪职责的内在要求,既是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必然要求,也是严守法纪底线、强化法纪震慑的重要体现。高校纪委要强化执纪意识,加大执纪力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纪必执、执纪必严,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发挥身边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增强法纪的威慑力。
一是从严遵规守纪。认真学习贯彻、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这两部党内法规为重要依据,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引导高校党员领导干部,时刻牢记纪律和规矩是不可碰触的红线,心存敬畏守纪律,廉洁履职守底线,法纪明镜高悬,唤醒党章意识、唤醒党规意识、唤醒党员意识,以反面教材为戒,始终做到忠诚履职、干净做事。
二是坚持抓早抓小。坚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深刻理解和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出现违纪苗头或轻微违纪行为的,要早提醒、打招呼、及时处理;加强纪律教育应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应成大多数,这既是纪委聚焦主业,也是其回归执纪本职的内在要求,让领导干部时刻感到纪律和规矩无处不在,自觉用纪律和规矩约束从政行为。
三是狠抓违纪问题。要敢于碰硬、善抓敢治,用好纪律戒尺,坚持秉公执纪,对于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现象和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动辄则咎,绝不能姑息迁就。同时,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坚持从严追究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与一岗双责要求,对于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逾越纪律底线要求、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损害师生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仅直接关系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而且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具有深远影响。高校纪委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协助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政治生态,扎根中国大地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提供坚强保障。
本文系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5KDA010)“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研究”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1.
[2]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9.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卜 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