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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工具论出发使得与实务多脱离的法制史渐渐边缘化,从现代法概念出发对其进行批判从而否定其存在.然而纠于“法是什么”这个问题,历史上有过太多争辩,现在的定义也都是相对而言的.当研究方法归为一,论证就已经出现了断层.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尊重历史,尊重客观,以历史的研究方法为基点,以比较法为主要方法,探索中国古代法,引入对中国当下法治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