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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内部贷款。 1930年的金融危机以后,成员银行对其主要官员发放的货款成为检查机关密切注意的事。随着最近一些案件的公开处理,进一步实施了对参加保险的银行在内部贷款和透支上的限制性规定。执行官员、董事或主要持股者从往来银行借款时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联邦储备法有关条例的规定,成员银行在执行官员、董事、主要持股人或其它利益相关者发放贷款时,在利率抵押品上与对外界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