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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安康市畜禽养殖场、农业园区、农民合作社三大主要农产品生产源头进行调研,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源头监管对策,以期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参考。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 源头监管;生产源头分析;问题;对策;陕西安康
中图分类号 TS207.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12-0271-02
现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已经严重影响人类的身体健康。因此,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迫在眉睫。通过对安康市现代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养殖场三大类主要农产品生产源头实地走访调研,提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的对策,以期为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1 农产品生产源头分析
1.1 规模畜禽养殖场
截至2016年底,全市现有规模畜禽养殖场5 666个,其中养猪场706个、养鸡场630个、羊牛场4 100个、养羊场138个、其他养殖场92个。这些规模养殖场的出栏量和养殖量均达到全市总量的70%以上。抓住了规模畜禽养殖场这个生产源头,全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就得到了有效控制。
1.2 现代农业园区
截至2016年底,全市已建成省、市、县现代农业园区416个,其中省级34个、市级146个、县级236个。园区生产的农产品与农超、农校、农机对接,直接进入市场或饭堂,其产量也是市场流通的主量,抓住现代农业园区这个源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局就得到了控制。
1.3 农民专业合作社
截至2016年底,全市已建成农民专业合作社1 290个,其中国家级18个、省级72个、市级120个、县级1 080个,已成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的主流经济组织。抓住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源头,这一板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就得到了有效控制。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生产企业责任意识不强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条款,农产品生产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按规范要求生产农产品,其生产过程必须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但一些企业的安全意识不强,责任意识不够,生产记录不健全,未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人员,很难保证农产品安全,导致农产品质量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1-2]。
2.2 缺乏标准体系
安康市是农业市,对农业投入品的需求数量大,尽管国家有明确要求,但由于没有完善的相关行业标准,不利于控制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更无法保证三大源头农产品的质量。
2.3 监管难度加大
目前的农业生产和经营模式难以对农产品的生产、管理、采收、加工、包装等环节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并且农业生产不同步,造成农产品容易受到间接污染。特别是生产企业关心的是成本、产量及价格,普遍存在滥用乱用农药的现象,无视农产品的安全、优质的生产要求[3]。
2.4 产地环境受污染
由于废弃物的倾倒和排放,造成产地的空气、土壤和水体受到污染,污染事故时有发生,农业生产环境已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个别河沟水体变质,河中无鱼[4-5]。
3 源头监管对策
3.1 加快制度建设,规范监管行为
一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属地管理,建立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长效机制。市政府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各县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各级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职责履行情况落实责任追究;对各生产企业实行利益挂钩,凡是1年内3次农药残留检测不合格的企业,取消一切扶持项目和奖补政策。二是建立农药、兽药残留自检制度。把农业园区、养殖场、合作社内部农残检测室建设当作一个硬指标和准入门槛,逐步形成政府例行监督抽检和园区业主自检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三是建立配备内检员制度。每个农业园区(养殖场、合作社)至少配备1名经省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工作人员(内检员),专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四是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制度。农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在进入市场前,必须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食药部门对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实施市场准入,把查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作为进入市场的前提。实施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的有效对接,从而建立起从生产到市场的全链条追溯体系。五是建立健全农业园区、养殖场和专业合作社生产情况数据库,完善生产档案、包装标识等,对产地、产品进行编码[6-7],逐步实现对全市农产品生产、准出、运输和准入等环节的质量安全追溯。
3.2 实施“一对一”监管,落实监管责任
对于规模养殖场,采取官方兽医对接规模养殖场。全市现有国家畜牧兽医部门认可的具有资质的官方兽医共453名,他们主要分布在县、镇畜牧兽医站。按区域,1名官方兽医与1个或一片规模养殖场对接,住场“一对一”监管,以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对于现代农业园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安全监察员予以对接。安全监察员可以是农业技术干部或聘请的职业农民,进驻园区或合作社实行“一对一”监管,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3.3 加强环境监管,确保产地安全
以养殖场、农业园区及合作社为轴心,加强对产地环境的条件监管,全面掌握水、土、气等产地环境变化,加强产地污染防控,推进污染区修复治理。特别要加强对工矿业“三废”品、农村生活垃圾的有效管理,加强对农业废弃物排放区和土壤重金属污染的监测监管。定点检测现代农业园区、畜禽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环境,每3年对产地环境普查1次。加快农村新能源建设步伐,推广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6]。
3.4 推进品牌认证,实行按标生产
一是制(修)订保障农业园区(养殖场、合作社)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及地方标准。坚持“制标”与“贯标”并重,做到有标可依、按标生产。二是建立“政府推动、市场拉动、业主主动”的农业标准化生产运行机制,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创建。结合省级、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养殖场、合作社)评审活动,优先扶持并重点在园区(养殖场、合作社)实现标准化生产,从生產环节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三是围绕原产地保护、地理标志、“三品”认证和“绿色、富硒”名牌农产品认证,支持鼓励农业园区(养殖场、合作社)创建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同时将“三品一标”认证登记与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等创建活动紧密结合,以品牌建设促进标准化生产。加大证后监管,提升品牌社会公信力。对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园区(养殖场、合作社)可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来扶持,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品牌在制度规范、技术标准、档案记录、全程控制、包装标识、质量安全追溯等[6-7]方面的优势,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推进产业化。 3.5 强化专项整治,加大执法检查
围绕重点地区、重点产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及农业投入品环节的违法違规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全面落实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积极创建农资连锁经营、农资超市经营和农资经营标准化示范店;加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农资市场投入品使用检查登记制度[6]。对违法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处理,并及时曝光。
3.6 强化日常监测,实行动态监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及时掌握辖区内农业园区(养殖场、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加强日常动态监测,适时公布农业园区(养殖场、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公告、农产品品质公告、农产品认证公告、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公告[7],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透明度。
3.7 抓好指导培训,提升业主素质
强化园区(养殖场、合作社)业主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技术培训,为其提供综合服务(信息、市场、管理等方面),让业主们知道什么能用、什么不能用。提高养殖场、合作社的农业组织化水平,将分散的农户生产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范畴,推进养殖场、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规模化、品牌化建设。充分发挥农业科研教育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作用,提高业主们的技能[7]。
4 参考文献
[1] 王爱兰,蔡玉胜.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的国际经验及其启示[J].理论与现代化,2014(2):63-67.
[2] 解爱云.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的对策[J].农业技术与装备,2014(14):17-18.
[3] 傅进,殷志扬.农业监管部门视角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现状、问题和对策[J].江苏农业科学,2015,43(4):432-434.
[4] 郑国龙.南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的实践探讨[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0(3):16-18
[5] 俞华芬.许思嘉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新模式[J].农业与技术,2015(10):231.
[6] 刘燕洁.沈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1(4):352.
[7] 孙鲁威.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N].农民日报,2007-01-23(001).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 源头监管;生产源头分析;问题;对策;陕西安康
中图分类号 TS207.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12-0271-02
现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已经严重影响人类的身体健康。因此,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迫在眉睫。通过对安康市现代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养殖场三大类主要农产品生产源头实地走访调研,提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的对策,以期为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1 农产品生产源头分析
1.1 规模畜禽养殖场
截至2016年底,全市现有规模畜禽养殖场5 666个,其中养猪场706个、养鸡场630个、羊牛场4 100个、养羊场138个、其他养殖场92个。这些规模养殖场的出栏量和养殖量均达到全市总量的70%以上。抓住了规模畜禽养殖场这个生产源头,全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就得到了有效控制。
1.2 现代农业园区
截至2016年底,全市已建成省、市、县现代农业园区416个,其中省级34个、市级146个、县级236个。园区生产的农产品与农超、农校、农机对接,直接进入市场或饭堂,其产量也是市场流通的主量,抓住现代农业园区这个源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局就得到了控制。
1.3 农民专业合作社
截至2016年底,全市已建成农民专业合作社1 290个,其中国家级18个、省级72个、市级120个、县级1 080个,已成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的主流经济组织。抓住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源头,这一板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就得到了有效控制。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生产企业责任意识不强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条款,农产品生产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按规范要求生产农产品,其生产过程必须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但一些企业的安全意识不强,责任意识不够,生产记录不健全,未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人员,很难保证农产品安全,导致农产品质量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1-2]。
2.2 缺乏标准体系
安康市是农业市,对农业投入品的需求数量大,尽管国家有明确要求,但由于没有完善的相关行业标准,不利于控制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更无法保证三大源头农产品的质量。
2.3 监管难度加大
目前的农业生产和经营模式难以对农产品的生产、管理、采收、加工、包装等环节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并且农业生产不同步,造成农产品容易受到间接污染。特别是生产企业关心的是成本、产量及价格,普遍存在滥用乱用农药的现象,无视农产品的安全、优质的生产要求[3]。
2.4 产地环境受污染
由于废弃物的倾倒和排放,造成产地的空气、土壤和水体受到污染,污染事故时有发生,农业生产环境已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个别河沟水体变质,河中无鱼[4-5]。
3 源头监管对策
3.1 加快制度建设,规范监管行为
一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属地管理,建立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长效机制。市政府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各县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各级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职责履行情况落实责任追究;对各生产企业实行利益挂钩,凡是1年内3次农药残留检测不合格的企业,取消一切扶持项目和奖补政策。二是建立农药、兽药残留自检制度。把农业园区、养殖场、合作社内部农残检测室建设当作一个硬指标和准入门槛,逐步形成政府例行监督抽检和园区业主自检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三是建立配备内检员制度。每个农业园区(养殖场、合作社)至少配备1名经省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工作人员(内检员),专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四是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制度。农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在进入市场前,必须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食药部门对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实施市场准入,把查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作为进入市场的前提。实施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的有效对接,从而建立起从生产到市场的全链条追溯体系。五是建立健全农业园区、养殖场和专业合作社生产情况数据库,完善生产档案、包装标识等,对产地、产品进行编码[6-7],逐步实现对全市农产品生产、准出、运输和准入等环节的质量安全追溯。
3.2 实施“一对一”监管,落实监管责任
对于规模养殖场,采取官方兽医对接规模养殖场。全市现有国家畜牧兽医部门认可的具有资质的官方兽医共453名,他们主要分布在县、镇畜牧兽医站。按区域,1名官方兽医与1个或一片规模养殖场对接,住场“一对一”监管,以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对于现代农业园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安全监察员予以对接。安全监察员可以是农业技术干部或聘请的职业农民,进驻园区或合作社实行“一对一”监管,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3.3 加强环境监管,确保产地安全
以养殖场、农业园区及合作社为轴心,加强对产地环境的条件监管,全面掌握水、土、气等产地环境变化,加强产地污染防控,推进污染区修复治理。特别要加强对工矿业“三废”品、农村生活垃圾的有效管理,加强对农业废弃物排放区和土壤重金属污染的监测监管。定点检测现代农业园区、畜禽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环境,每3年对产地环境普查1次。加快农村新能源建设步伐,推广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6]。
3.4 推进品牌认证,实行按标生产
一是制(修)订保障农业园区(养殖场、合作社)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及地方标准。坚持“制标”与“贯标”并重,做到有标可依、按标生产。二是建立“政府推动、市场拉动、业主主动”的农业标准化生产运行机制,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创建。结合省级、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养殖场、合作社)评审活动,优先扶持并重点在园区(养殖场、合作社)实现标准化生产,从生產环节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三是围绕原产地保护、地理标志、“三品”认证和“绿色、富硒”名牌农产品认证,支持鼓励农业园区(养殖场、合作社)创建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同时将“三品一标”认证登记与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等创建活动紧密结合,以品牌建设促进标准化生产。加大证后监管,提升品牌社会公信力。对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园区(养殖场、合作社)可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来扶持,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品牌在制度规范、技术标准、档案记录、全程控制、包装标识、质量安全追溯等[6-7]方面的优势,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推进产业化。 3.5 强化专项整治,加大执法检查
围绕重点地区、重点产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及农业投入品环节的违法違规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全面落实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积极创建农资连锁经营、农资超市经营和农资经营标准化示范店;加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农资市场投入品使用检查登记制度[6]。对违法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处理,并及时曝光。
3.6 强化日常监测,实行动态监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及时掌握辖区内农业园区(养殖场、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加强日常动态监测,适时公布农业园区(养殖场、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公告、农产品品质公告、农产品认证公告、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公告[7],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透明度。
3.7 抓好指导培训,提升业主素质
强化园区(养殖场、合作社)业主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技术培训,为其提供综合服务(信息、市场、管理等方面),让业主们知道什么能用、什么不能用。提高养殖场、合作社的农业组织化水平,将分散的农户生产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范畴,推进养殖场、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规模化、品牌化建设。充分发挥农业科研教育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作用,提高业主们的技能[7]。
4 参考文献
[1] 王爱兰,蔡玉胜.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的国际经验及其启示[J].理论与现代化,2014(2):63-67.
[2] 解爱云.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的对策[J].农业技术与装备,2014(14):17-18.
[3] 傅进,殷志扬.农业监管部门视角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现状、问题和对策[J].江苏农业科学,2015,43(4):432-434.
[4] 郑国龙.南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的实践探讨[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0(3):16-18
[5] 俞华芬.许思嘉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新模式[J].农业与技术,2015(10):231.
[6] 刘燕洁.沈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1(4):352.
[7] 孙鲁威.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N].农民日报,2007-01-2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