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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优秀的小说,其开篇的文字必然是作者经过长期反复的思考而精心结撰出来的,往往寄寓了作者的深意,具有某种特殊的意义,因此,阅读一部小说,首先要读懂开篇文字。每篇小说的开头,都值得认真领会和研究。
《红楼梦》的开篇文字是一个古老的神话,女娲补天的故事特别引人注目,值得反复玩味。作者为何要将这一妇孺皆知、并不新鲜的故事作为小说开篇?明眼人不难看出,也可以肯定,作者的创作动机必然与“补天”有关。
补天,本意是补天之不足,典故出自《淮南子·览冥训》:“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周复,地不周载。……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注:“女娲,阴帝,佐虙戏治者也。三皇时,天不足西北,故补之。”《列子·汤问》也有类似记载,并言共工怒触不周山,致使天倾西北。司马贞《补史记·三皇本纪》谓此事在女娲补天之前,而女娲所补,即所倾之西北天。
补天,后来还有其引申意义。
其一是比喻极大的功勋。(《成语词典》,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这是泛指,比如:唐代李贺《李凭箜篌引》诗云:“女娲炼石补天处,石破天惊逗秋雨。”南宋辛弃疾《满江红》(建康史帅席上赋)词:“袖里珍奇光五色,他年要补天西北。”
其二,指对社会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女娲炼五色石以补天的破缝,截断鳌足以作为擎天的大柱。后遂用‘女娲补天、炼石、补天……’等写功业勋伟,志怀洪迈,才德超拔,对社会有所匡补,或称这样的人或物”(《常用典故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5年版)。
其三,结合文本语境,表达复杂感情。具体而言,如“《红楼梦》开首借用这个神话作为此书的根由和来历,固然一方面是为了引出那块青埂峰顽石,同时应该说也包含了一定的深意:它既表达了作者对于天已残破的认识,又寄予了他希冀补天的愿望和无材补天的感叹”(上海市红楼梦学会、上海师范大学文学研究所编《红楼梦鉴赏辞典》,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红楼梦鉴赏辞典》的观点不仅全面,而且富有见地,是符合作品实际的,也是科学合理的。质言之,女娲补天的神话运用在小说开篇,至少主要具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为小说主要人物贾宝玉的出世做铺垫,“原来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顽石三万六千五百另一块。娲皇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塊,只单单留下一块未用,便弃在此青埂峰下。谁知此石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才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 (本文的引文均出自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下同)后来灵石因羡慕红尘中的荣华富贵,便求助于神仙,随一僧一道,坠入红尘,出生在贾府。这块能大能小的顽石幻化为人,就是小说一号人物贾宝玉;它也是贾宝玉出生时含在口中的一块小巧玲珑的玉石。所以,贾宝玉、顽石(石兄)、口含玉石三者合而为一,是一而三、三而一的关系。二是交代了小说的创作动机。小说开篇有一首偈子云:“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正因为无材补天,才枉入红尘;有人将身前身后事写成传奇(小说)流传后世。这就将写作动机做了非常明确的交代。这与前面“(顽石)自己无才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的文字记叙,是完全吻合的,因此也是可信的。
如果我们上面的分析可以成立,那么,这个《红楼梦》的原作者就应该具备“无材补天” “自怨自叹”的创作动机。如果这一推理符合逻辑,那么,这位《红楼梦》的原作者是不是目前学术界认可的曹雪芹呢?问题的关键在于,曹雪芹究竟有没有“补天”的愿望呢?
按照一般情况分析,封建时代接受过儒家正统思想教育的知识分子,几乎人人都有“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的思想,都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抱负。如果一个人读了书,而最终没有能平步青云,飞黄腾达,那他就可能发出怀才不遇的喟叹。像苏东坡那样满腹经纶,两榜出生,未能成就大业,反而饱经播迁贬谪之苦,又能苦中作乐,安之若素的豁达文人毕竟少之又少。从这一意义上说,曹雪芹作为一个出生在被誉为封建社会鼎盛时期的清代初期,又精通诗歌、绘画的文士,也未尝没有发出“无材补天”呼声的可能。问题在于,这位《红楼梦》的原作者并非一般人的怀才不遇,他“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必然有着非同常人的一般遭遇。从目前所掌握的材料看,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玺、祖父曹寅、父亲曹颙、叔父曹在康熙王朝相继担任江宁织造,曹家的鼎盛是在康熙南巡,曹寅接驾的十多年间。到雍正初年,在曹任上被抄家,勒令返回原籍,使曹家大伤元气。他当时才四五岁(按1724年出生计算),或者十二三岁(按1715年出生计算),孩童时代,不太知事。可以说,到曹雪芹出世后,曹家就已经处于衰微时期,他举家迁回到北京。如果说,此时曹家还有一点重振旗鼓的幻想的话,那么,在乾隆初期,曹家再次遭到打击,可谓雪上加霜,彻底衰败。可以说,到曹雪芹成年之后,曹家已经风光不再,元气伤尽,一蹶不振。此时的曹雪芹只求解决温饱,正常生存,获得常人待遇,而绝不可能产生“补天”的奢望。
从现在发现的资料看来,曹雪芹自己没有能留下这方面的记载,他同时代的朋友张宜泉、敦诚、敦敏等对他的印象也仅仅是一位诗人、画家和酒徒。张宜泉《题芹溪居士》序云:“姓曹名霑,字梦阮,号芹溪居士,其人工诗善画。”诗曰:“爱将笔墨呈风流,庐结西郊别样幽。门外山川供绘画,堂前花鸟入吟讴。羹调未羡青莲宠,苑招难忘立本羞。借问古来谁得似?野心应被白云留。”(《春柳堂诗稿》刊本,转引自一粟《古典文学资料汇编·红楼梦卷》第一册,中华书局1983年版)《序》中称其“工诗善画”,诗中喻其为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李白和唐太宗时代贵为右相的著名画家阎立本。
又,张宜泉《伤芹溪居士》序云:“其人素性放达,好饮,又善诗画,年未五旬而卒。”诗云:“谢草池边晓露香,怀人不见泪成行。北风图冷魂难返,白雪歌残梦正长。琴裹坏囊声漠漠,剑横破匣影铓铓。多情再问藏修地,翠叠空山晚照凉。” (《春柳堂诗稿》刊本,转引自一粟《古典文学资料汇编·红楼梦卷》第一册)《序》中称其“放达,好饮,又善诗画”。 敦敏《小诗代简寄曹雪芹》云:“东风吹杏雨,又早落花辰。好枉故人驾,来游小院春。诗才忆曹植,酒盏愧陈遵。上巳前三日,相劳醉碧茵。”(《懋斋诗钞》抄本,轉引自一粟《古典文学资料汇编·红楼梦卷》第一册)在他看来,曹雪芹是一个可与建安时代三曹七子之首曹植相提并论的诗人,其狂饮则超过了汉武帝时代放荡不羁,嗜酒好客的酒徒陈遵。
又敦敏《赠芹圃》诗云:“寻诗人去留僧舍,卖画钱来付酒家。”(《懋斋诗钞》抄本,转引自一粟《古典文学资料汇编·红楼梦卷》第一册)言其精通诗画以及好酒的性格特征。
敦诚《佩刀质酒歌》序云:“秋晓遇雪芹于槐园,风雨淋涔,朝寒袭袂。时主人未出,雪芹酒渴如狂。余因解佩刀沽酒而饮之。雪芹欢甚,作长歌以谢余,余亦作此以答之。”(《四松堂集抄本·诗集传上》,转引自一粟《古典文学资料汇编·红楼梦卷》第一册)说明曹雪芹好饮,善作诗。
又敦诚《寄怀曹雪芹霑》诗有“爱君诗笔有奇气,直追昌谷破藩篱”句(《四松堂集抄本·诗集传上》,转引自一粟《古典文学资料汇编·红楼梦卷》第一册),评价其诗歌有唐代李贺的风格。还有《赠曹雪芹》诗云:“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长赊。”(《四松堂集抄本·诗集传上》,转引自一粟《古典文学资料汇编·红楼梦卷》第一册)说其贫困,复善饮酒。
除了诗、画、酒和贫困,曹雪芹同时代的人,如清代性灵派诗人袁枚《红楼梦原作者非曹雪芹论》等,虽然也提到他创作《红楼梦》,其实那不过是道听途说而已(笔者有专文论析,见《明清小说研究》2018年第1期),并没有提到他创作《红楼梦》的动机、过程、细节等具体情况。如果一个人创作洋洋百万言的小说,肯定要夜以继日,连续辛苦劳作十多年,其友人不可能一点不知道内情。如此看来,曹雪芹显然不可能是小说的原作者。最为关键的证据,就是他没有相应的创作动机。有人问,你现在为何偏偏要强调创作动机?过去为何没有人提?这一问题问得好。是的,过去学术界对创作动机没有足够的重视;或者说比较淡化,那完全是时代的原因。值得特别说明的是,时代因素非常非常重要。比如说,三十年前,如果一个人借贷消费,肯定被社会视为败家子,为世人所不齿;而现在情况不同了,贷款买房、买车,已经成为时尚潮流。所以,时代因素直接决定了人们的行为准则和是非标准,可见,“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谚语的确很有道理。科学研究的方法不能一成不变,也要与时俱进。百年前的新红学派在考证《红楼梦》作者时,根本不需要考虑创作动机,那是时代环境使然。平心而论,一部伟大著作肯定不是一蹴而就的游戏笔墨,那作者就一定有一个坚定执着的创作目的,司马迁写《史记》,为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而他被李陵之祸,惨遭宫刑,却愿意隐忍苟活,就是为了撰写《史记》,以还原历史真相,并且证明自己的见识和才华。屈指算来,从“五四”新文化运动到今天即将跨越百年,社会变化翻天覆地;对新红学派考证出来的《红楼梦》作者的结论必须重新审视。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法制比较健全,法律常识得到全面普及。今天如果要判定一个人的犯罪,必须要看犯罪动机。如果只有所谓的证据,而没有犯罪动机,在法律上也难以定罪,这已成为公民的常识。所以,考订一部书的作者,必须先看其创作动机。唯此,根本没有创作动机的曹雪芹,肯定不是《红楼梦》的原作者。
确实具有补天的创作动机,而且符合《红楼梦》创作条件的,应当另有其人。根据小说的内容和脂砚斋批语分析,这个人必须亲身经历过康熙南巡、曹寅接驾;根据小说人物与生活原型的对应关系分析,这个人必须是曹寅的儿子。那么,发出“无材补天”浩叹的人,既不可能是他的亲生儿子曹颙;也不可能是身后的继子曹,——因为他两均如愿以偿,继任了江宁织造——而只应该是曹寅起先抱养的儿子曹颜。
曹颜何许人也?有资料显示,他原籍河北丰润,其祖辈与曹寅同宗,他出生于康熙二十六年(1687)。因为曹寅一直到三十岁,尚未有儿子,于是便过继曹颜为养子。民间流传一种迷信说法,如果抱养一个儿子,便能带出亲生儿子。真是无巧不成书,次年,曹寅续弦妻子李氏就生下一子曹颙(小名连生,曹雪芹之父)。兄弟二人仅相差一岁,形影不离,曾随父亲曹寅在任所读书。曹寅在康熙三十一年(1692)从苏州织造调任江宁织造后,主要居住在金陵大行宫利济巷的江宁织造府;因曹寅曾兼任两淮盐政,也曾经在苏北的扬州、仪征等地生活过较长时间。曹颜曾亲历过康熙南巡,康熙三十八年(1699),他十三岁(小说中主人公贾宝玉的年龄也正好设计为十三岁),第一次目睹康熙南巡,曹寅接驾,皇帝接见祖母孙氏,题匾记盛。当时曹家可谓“鲜花着锦,烈火烹油”;正是千载难逢的鼎盛时期。到康熙四十六年(1707),他二十一岁,连续经历了四次接驾盛典。还有幸参与过曹寅嫁女进入皇宫等活动,真是华彩连绵,荣幸之极。康熙五十一年(1712),曹寅奉圣旨在扬州刊刻《全唐诗》,因患疟疾不幸辞世。此时曹颜二十六岁,正是出仕的年代。他本来应该以长子身份,继任江宁织造,但是,比他小一岁的曹颙竟以嫡子身份捷足先登,继任江宁织造官职。曹颜虽心理不平,但细想也无可奈何,两人年纪只相差一岁,而自己虽然年龄居长,毕竟不是亲生,乃先天不足,也就只能忍气吞声,等待其他安排。三年后,曹颙短命而亡,上天又给了他一次绝好机会,这时他已届而立之年,应该是江宁织造的最佳人选;他跃跃欲试,二十九岁的他本可以水到渠成,立即走马上任,毫无悬念。偏偏康熙皇帝又安排了曹寅的侄儿(曹宣的儿子)曹,以曹寅过继儿子的名义,接任江宁织造。这样的安排就明显无视曹颜这个人的存在,完全排除了他合法的接任机会,这一打击显然是致命的,曹颜一下子彻底绝望。他的亲生父母当初肯定是满怀着将来可以接替养父江宁织造官职的希望让他走进曹寅家的,他自己也勤奋刻苦,一直在为自己的人生目标孜孜不倦地努力奋斗。到头来折腾了半辈子,结果一场空欢喜。回头看看,自己的经历不过是一场春秋大梦,他过继曹家的三十多年,目睹了曹家由全盛转向彻底衰败,“树倒猢狲散”“家亡人散各奔腾”的具体过程,结果“落得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通过长期深入的思考,他熟悉了人情世态,看透了这个社会,他明白了其间的规律。小到曹家,大到整个官场,乃至整个社会,一切人和事,到头来都是一场梦。这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无法回避的,也是不能改变的。这就是小说书名“红楼梦”的初始基本含义。“红楼”,不仅包含了他的人生经历和体验,也涵盖其家庭和社会。他几十年的春秋大梦终于醒了,春梦醒来却无路可走。他不得不返回到北方本宗自己的家庭。结果播迁半世,一事无成,悔恨交加,痛苦万分,只能在艰难困苦中潦倒度日。他在中年以后回顾自己的经历、见闻,深入思考,发愤著述,创作了传世小说《红楼梦》,通过亲历的爱情、婚姻的悲剧故事叙述自己的人生道路,现身说法,目的在于揭示封建贵族阶级子孙不肖,后继无人的历史规律。 曹颜具有鲜明的创作动机。小说第一回,在“无材补天,幻形入世”句旁,甲戌本有脂砚斋侧批云“八字便是作者一生慚恨”。在“无才可去补苍天”一句旁,甲戌本侧批云“书之本旨”;在“枉入红尘若许年” 一句旁,甲戌本侧批云:“惭愧之言,呜咽如闻。”可见“无材补天”,既是小说主旨,又是作者的隐痛和创作动机。蒙府本在第一回“娲皇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句旁有脂批云:“数足,便遗我。‘不堪入选’句中透出心眼。”由此可见“无材补天”“不堪入选”,就是暗指曹颜不能入选江宁织造一事。作者在小说开篇自称:“以至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就分明是自我写照。还有,在第一回“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句旁,也有脂砚斋批语:“四句乃一部之总纲。”(甲戌本侧批)这些都是原作者或明或暗地交代小说的创作目的和写作动机。将这些批语去联系曹雪芹生平,显然是风马牛不相及。
曹颜具有相应的创作才华。虽然曹颜的生平资料至今仍付缺如,但我们大致可以根据小说主要人物贾宝玉的形象来进行解读,粗粗勾勒其形象,虽然不十分精确,但肯定七不离八。脂砚斋在批语中曾多次提到,宝玉形象就是作者的写照。小说第一回,在“以至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句旁,蒙府本有脂批云:“明告读者。”可见“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为作者的实况描写;在“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异”句上,靖藏本有眉批云:“作者自己形容。” 再看甲戌本第三回,在“疯疯癫癫,说了这些不经之谈”句旁,有侧批云:“是作书者自注。”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虽然我们不能说原作者就是贾宝玉,但在贾宝玉身上确实倾注了原作者的全部聪明才智和思想感情。这样,我们可以大致断定,曹颜的基本特点就是,聪明俊秀,颖悟过人,接受力强。热情大方,风流倜傥,他不喜“四书五经”;喜欢杂学旁收,爱读杂著,知识面广。从大观园题对额的情节,可见他具备较强的见景生情,思维敏捷,以及即兴创作的能力。从他模仿《离骚》创作的《芙蓉女儿诔》,可见其激情奔放,信手拈来,挥洒自然的写作水平和铺张扬厉的文章风格,以及对《离骚》等经典故实的娴熟。从他对大观园中女儿的感情态度,可见其同情尊重薄命女子的进步妇女观,同时对女性用情过多,具有泛爱、移情等纨绔子弟的习气;他与封建礼教格格不入,而对封建家庭又有一定的依赖,初步具备独立的思想和人格,等等。
曹颜曾得到养父曹寅的日常亲炙,师长的言传身教,使他受益匪浅,学会了读书做人,明白事理,掌握了为人处世之道。但他对曹寅在生前没有安排他作为长子去接班则多有微词,颇为不满。碍于礼教及其他许多原因,他不敢明说,而是采取春秋笔法,皮里阳秋,借此言彼,明褒暗贬,以蒙蔽读者。不过,他恪守封建礼仪道德,有自觉的避讳意识,对虽然难免腹诽但已经去世的养父能主动进行避讳。
曹颜在南京生活的时间长达三十多年,对南京了如指掌。他熟悉曹府家人和家庭内部矛盾斗争的细情,对曹家的私家园林西园更了如指掌;他多次聆听过曹寅生前的口头禅“树倒猢狲散”。他也曾吃过金陵长江中八卦洲的新鲜芦蒿,等等。这些事情,千奇百怪,有大有小,有粗有细,在小说中均有详略不同的描写和交代。
曹颜有幸参加过康熙南巡和曹家接驾的盛典。出于某些特殊原因,他有时刻意隐藏事情真相,有时又千方百计加以透露;创造性地运用了“甄士隐去,贾雨村言”的特殊艺术手法,“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所以,《红楼梦》小说文本既伟大又复杂,确实难读,不容易读懂,争议很大,读者必须洞悉作者的创作动机,结合时代背景和相关史实,反复玩味揣摩,方能把握小说的真谛。
曹颜阅历丰富,乖巧伶俐,聪慧异常,特别具有语言天赋,又善于入乡随俗,学会各种腔调。他曾经跟随养父曹寅在苏北生活过较长时间,熟悉苏北一带的方言;家里有讲吴语的人,也掌握了吴方言的发音规律;他通常操南京方言,对南京成年人的口头禅“多大事”,印象特别深刻。他回归本宗后,居住在北京一带,也洞晓清初北京的满式汉语,在小说中也有所流露。
曹颜未能接任江宁织造,是其一生最大的遗憾,他继而被迫离开曹府的直接原因是“鹡鸰之悲,棠棣之威”。甲戌本第二回有眉批云:“盖作者实因鹡鸰之悲,棠棣之威,故撰此闺阁庭闱之传。” “鹡鸰”典故出自《诗经》:“鹡鸰在原,兄弟急难。” “鹡鸰”本来比喻兄弟友好,“棠棣”亦指兄弟。这里反用典故,暗示他因为兄弟倾轧,被迫从曹家出走。为了争夺官位以及家产,兄弟间明争暗斗,尔虞我诈,你死我活。可以想象,曹颜在穷困潦倒之中,怨气冲天,不平则鸣,为了揭示真相,总结人生经验,创作小说《红楼梦》以抒写怀抱。他不仅用春秋笔法刻画了贾政这个人物,还特别塑造了赵姨娘和贾环这对母子的形象,坏事做尽,恶有恶报,最终未有好下场,用以影射其包藏祸心的堂弟及其母亲,给读者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这也是他创作小说《红楼梦》的重要证据之一。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红楼梦》的开篇文字是一个古老的神话,女娲补天的故事特别引人注目,值得反复玩味。作者为何要将这一妇孺皆知、并不新鲜的故事作为小说开篇?明眼人不难看出,也可以肯定,作者的创作动机必然与“补天”有关。
补天,本意是补天之不足,典故出自《淮南子·览冥训》:“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周复,地不周载。……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注:“女娲,阴帝,佐虙戏治者也。三皇时,天不足西北,故补之。”《列子·汤问》也有类似记载,并言共工怒触不周山,致使天倾西北。司马贞《补史记·三皇本纪》谓此事在女娲补天之前,而女娲所补,即所倾之西北天。
补天,后来还有其引申意义。
其一是比喻极大的功勋。(《成语词典》,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这是泛指,比如:唐代李贺《李凭箜篌引》诗云:“女娲炼石补天处,石破天惊逗秋雨。”南宋辛弃疾《满江红》(建康史帅席上赋)词:“袖里珍奇光五色,他年要补天西北。”
其二,指对社会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女娲炼五色石以补天的破缝,截断鳌足以作为擎天的大柱。后遂用‘女娲补天、炼石、补天……’等写功业勋伟,志怀洪迈,才德超拔,对社会有所匡补,或称这样的人或物”(《常用典故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5年版)。
其三,结合文本语境,表达复杂感情。具体而言,如“《红楼梦》开首借用这个神话作为此书的根由和来历,固然一方面是为了引出那块青埂峰顽石,同时应该说也包含了一定的深意:它既表达了作者对于天已残破的认识,又寄予了他希冀补天的愿望和无材补天的感叹”(上海市红楼梦学会、上海师范大学文学研究所编《红楼梦鉴赏辞典》,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红楼梦鉴赏辞典》的观点不仅全面,而且富有见地,是符合作品实际的,也是科学合理的。质言之,女娲补天的神话运用在小说开篇,至少主要具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为小说主要人物贾宝玉的出世做铺垫,“原来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顽石三万六千五百另一块。娲皇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塊,只单单留下一块未用,便弃在此青埂峰下。谁知此石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才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 (本文的引文均出自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下同)后来灵石因羡慕红尘中的荣华富贵,便求助于神仙,随一僧一道,坠入红尘,出生在贾府。这块能大能小的顽石幻化为人,就是小说一号人物贾宝玉;它也是贾宝玉出生时含在口中的一块小巧玲珑的玉石。所以,贾宝玉、顽石(石兄)、口含玉石三者合而为一,是一而三、三而一的关系。二是交代了小说的创作动机。小说开篇有一首偈子云:“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正因为无材补天,才枉入红尘;有人将身前身后事写成传奇(小说)流传后世。这就将写作动机做了非常明确的交代。这与前面“(顽石)自己无才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的文字记叙,是完全吻合的,因此也是可信的。
如果我们上面的分析可以成立,那么,这个《红楼梦》的原作者就应该具备“无材补天” “自怨自叹”的创作动机。如果这一推理符合逻辑,那么,这位《红楼梦》的原作者是不是目前学术界认可的曹雪芹呢?问题的关键在于,曹雪芹究竟有没有“补天”的愿望呢?
按照一般情况分析,封建时代接受过儒家正统思想教育的知识分子,几乎人人都有“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的思想,都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抱负。如果一个人读了书,而最终没有能平步青云,飞黄腾达,那他就可能发出怀才不遇的喟叹。像苏东坡那样满腹经纶,两榜出生,未能成就大业,反而饱经播迁贬谪之苦,又能苦中作乐,安之若素的豁达文人毕竟少之又少。从这一意义上说,曹雪芹作为一个出生在被誉为封建社会鼎盛时期的清代初期,又精通诗歌、绘画的文士,也未尝没有发出“无材补天”呼声的可能。问题在于,这位《红楼梦》的原作者并非一般人的怀才不遇,他“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必然有着非同常人的一般遭遇。从目前所掌握的材料看,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玺、祖父曹寅、父亲曹颙、叔父曹在康熙王朝相继担任江宁织造,曹家的鼎盛是在康熙南巡,曹寅接驾的十多年间。到雍正初年,在曹任上被抄家,勒令返回原籍,使曹家大伤元气。他当时才四五岁(按1724年出生计算),或者十二三岁(按1715年出生计算),孩童时代,不太知事。可以说,到曹雪芹出世后,曹家就已经处于衰微时期,他举家迁回到北京。如果说,此时曹家还有一点重振旗鼓的幻想的话,那么,在乾隆初期,曹家再次遭到打击,可谓雪上加霜,彻底衰败。可以说,到曹雪芹成年之后,曹家已经风光不再,元气伤尽,一蹶不振。此时的曹雪芹只求解决温饱,正常生存,获得常人待遇,而绝不可能产生“补天”的奢望。
从现在发现的资料看来,曹雪芹自己没有能留下这方面的记载,他同时代的朋友张宜泉、敦诚、敦敏等对他的印象也仅仅是一位诗人、画家和酒徒。张宜泉《题芹溪居士》序云:“姓曹名霑,字梦阮,号芹溪居士,其人工诗善画。”诗曰:“爱将笔墨呈风流,庐结西郊别样幽。门外山川供绘画,堂前花鸟入吟讴。羹调未羡青莲宠,苑招难忘立本羞。借问古来谁得似?野心应被白云留。”(《春柳堂诗稿》刊本,转引自一粟《古典文学资料汇编·红楼梦卷》第一册,中华书局1983年版)《序》中称其“工诗善画”,诗中喻其为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李白和唐太宗时代贵为右相的著名画家阎立本。
又,张宜泉《伤芹溪居士》序云:“其人素性放达,好饮,又善诗画,年未五旬而卒。”诗云:“谢草池边晓露香,怀人不见泪成行。北风图冷魂难返,白雪歌残梦正长。琴裹坏囊声漠漠,剑横破匣影铓铓。多情再问藏修地,翠叠空山晚照凉。” (《春柳堂诗稿》刊本,转引自一粟《古典文学资料汇编·红楼梦卷》第一册)《序》中称其“放达,好饮,又善诗画”。 敦敏《小诗代简寄曹雪芹》云:“东风吹杏雨,又早落花辰。好枉故人驾,来游小院春。诗才忆曹植,酒盏愧陈遵。上巳前三日,相劳醉碧茵。”(《懋斋诗钞》抄本,轉引自一粟《古典文学资料汇编·红楼梦卷》第一册)在他看来,曹雪芹是一个可与建安时代三曹七子之首曹植相提并论的诗人,其狂饮则超过了汉武帝时代放荡不羁,嗜酒好客的酒徒陈遵。
又敦敏《赠芹圃》诗云:“寻诗人去留僧舍,卖画钱来付酒家。”(《懋斋诗钞》抄本,转引自一粟《古典文学资料汇编·红楼梦卷》第一册)言其精通诗画以及好酒的性格特征。
敦诚《佩刀质酒歌》序云:“秋晓遇雪芹于槐园,风雨淋涔,朝寒袭袂。时主人未出,雪芹酒渴如狂。余因解佩刀沽酒而饮之。雪芹欢甚,作长歌以谢余,余亦作此以答之。”(《四松堂集抄本·诗集传上》,转引自一粟《古典文学资料汇编·红楼梦卷》第一册)说明曹雪芹好饮,善作诗。
又敦诚《寄怀曹雪芹霑》诗有“爱君诗笔有奇气,直追昌谷破藩篱”句(《四松堂集抄本·诗集传上》,转引自一粟《古典文学资料汇编·红楼梦卷》第一册),评价其诗歌有唐代李贺的风格。还有《赠曹雪芹》诗云:“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长赊。”(《四松堂集抄本·诗集传上》,转引自一粟《古典文学资料汇编·红楼梦卷》第一册)说其贫困,复善饮酒。
除了诗、画、酒和贫困,曹雪芹同时代的人,如清代性灵派诗人袁枚《红楼梦原作者非曹雪芹论》等,虽然也提到他创作《红楼梦》,其实那不过是道听途说而已(笔者有专文论析,见《明清小说研究》2018年第1期),并没有提到他创作《红楼梦》的动机、过程、细节等具体情况。如果一个人创作洋洋百万言的小说,肯定要夜以继日,连续辛苦劳作十多年,其友人不可能一点不知道内情。如此看来,曹雪芹显然不可能是小说的原作者。最为关键的证据,就是他没有相应的创作动机。有人问,你现在为何偏偏要强调创作动机?过去为何没有人提?这一问题问得好。是的,过去学术界对创作动机没有足够的重视;或者说比较淡化,那完全是时代的原因。值得特别说明的是,时代因素非常非常重要。比如说,三十年前,如果一个人借贷消费,肯定被社会视为败家子,为世人所不齿;而现在情况不同了,贷款买房、买车,已经成为时尚潮流。所以,时代因素直接决定了人们的行为准则和是非标准,可见,“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谚语的确很有道理。科学研究的方法不能一成不变,也要与时俱进。百年前的新红学派在考证《红楼梦》作者时,根本不需要考虑创作动机,那是时代环境使然。平心而论,一部伟大著作肯定不是一蹴而就的游戏笔墨,那作者就一定有一个坚定执着的创作目的,司马迁写《史记》,为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而他被李陵之祸,惨遭宫刑,却愿意隐忍苟活,就是为了撰写《史记》,以还原历史真相,并且证明自己的见识和才华。屈指算来,从“五四”新文化运动到今天即将跨越百年,社会变化翻天覆地;对新红学派考证出来的《红楼梦》作者的结论必须重新审视。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法制比较健全,法律常识得到全面普及。今天如果要判定一个人的犯罪,必须要看犯罪动机。如果只有所谓的证据,而没有犯罪动机,在法律上也难以定罪,这已成为公民的常识。所以,考订一部书的作者,必须先看其创作动机。唯此,根本没有创作动机的曹雪芹,肯定不是《红楼梦》的原作者。
确实具有补天的创作动机,而且符合《红楼梦》创作条件的,应当另有其人。根据小说的内容和脂砚斋批语分析,这个人必须亲身经历过康熙南巡、曹寅接驾;根据小说人物与生活原型的对应关系分析,这个人必须是曹寅的儿子。那么,发出“无材补天”浩叹的人,既不可能是他的亲生儿子曹颙;也不可能是身后的继子曹,——因为他两均如愿以偿,继任了江宁织造——而只应该是曹寅起先抱养的儿子曹颜。
曹颜何许人也?有资料显示,他原籍河北丰润,其祖辈与曹寅同宗,他出生于康熙二十六年(1687)。因为曹寅一直到三十岁,尚未有儿子,于是便过继曹颜为养子。民间流传一种迷信说法,如果抱养一个儿子,便能带出亲生儿子。真是无巧不成书,次年,曹寅续弦妻子李氏就生下一子曹颙(小名连生,曹雪芹之父)。兄弟二人仅相差一岁,形影不离,曾随父亲曹寅在任所读书。曹寅在康熙三十一年(1692)从苏州织造调任江宁织造后,主要居住在金陵大行宫利济巷的江宁织造府;因曹寅曾兼任两淮盐政,也曾经在苏北的扬州、仪征等地生活过较长时间。曹颜曾亲历过康熙南巡,康熙三十八年(1699),他十三岁(小说中主人公贾宝玉的年龄也正好设计为十三岁),第一次目睹康熙南巡,曹寅接驾,皇帝接见祖母孙氏,题匾记盛。当时曹家可谓“鲜花着锦,烈火烹油”;正是千载难逢的鼎盛时期。到康熙四十六年(1707),他二十一岁,连续经历了四次接驾盛典。还有幸参与过曹寅嫁女进入皇宫等活动,真是华彩连绵,荣幸之极。康熙五十一年(1712),曹寅奉圣旨在扬州刊刻《全唐诗》,因患疟疾不幸辞世。此时曹颜二十六岁,正是出仕的年代。他本来应该以长子身份,继任江宁织造,但是,比他小一岁的曹颙竟以嫡子身份捷足先登,继任江宁织造官职。曹颜虽心理不平,但细想也无可奈何,两人年纪只相差一岁,而自己虽然年龄居长,毕竟不是亲生,乃先天不足,也就只能忍气吞声,等待其他安排。三年后,曹颙短命而亡,上天又给了他一次绝好机会,这时他已届而立之年,应该是江宁织造的最佳人选;他跃跃欲试,二十九岁的他本可以水到渠成,立即走马上任,毫无悬念。偏偏康熙皇帝又安排了曹寅的侄儿(曹宣的儿子)曹,以曹寅过继儿子的名义,接任江宁织造。这样的安排就明显无视曹颜这个人的存在,完全排除了他合法的接任机会,这一打击显然是致命的,曹颜一下子彻底绝望。他的亲生父母当初肯定是满怀着将来可以接替养父江宁织造官职的希望让他走进曹寅家的,他自己也勤奋刻苦,一直在为自己的人生目标孜孜不倦地努力奋斗。到头来折腾了半辈子,结果一场空欢喜。回头看看,自己的经历不过是一场春秋大梦,他过继曹家的三十多年,目睹了曹家由全盛转向彻底衰败,“树倒猢狲散”“家亡人散各奔腾”的具体过程,结果“落得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通过长期深入的思考,他熟悉了人情世态,看透了这个社会,他明白了其间的规律。小到曹家,大到整个官场,乃至整个社会,一切人和事,到头来都是一场梦。这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无法回避的,也是不能改变的。这就是小说书名“红楼梦”的初始基本含义。“红楼”,不仅包含了他的人生经历和体验,也涵盖其家庭和社会。他几十年的春秋大梦终于醒了,春梦醒来却无路可走。他不得不返回到北方本宗自己的家庭。结果播迁半世,一事无成,悔恨交加,痛苦万分,只能在艰难困苦中潦倒度日。他在中年以后回顾自己的经历、见闻,深入思考,发愤著述,创作了传世小说《红楼梦》,通过亲历的爱情、婚姻的悲剧故事叙述自己的人生道路,现身说法,目的在于揭示封建贵族阶级子孙不肖,后继无人的历史规律。 曹颜具有鲜明的创作动机。小说第一回,在“无材补天,幻形入世”句旁,甲戌本有脂砚斋侧批云“八字便是作者一生慚恨”。在“无才可去补苍天”一句旁,甲戌本侧批云“书之本旨”;在“枉入红尘若许年” 一句旁,甲戌本侧批云:“惭愧之言,呜咽如闻。”可见“无材补天”,既是小说主旨,又是作者的隐痛和创作动机。蒙府本在第一回“娲皇氏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句旁有脂批云:“数足,便遗我。‘不堪入选’句中透出心眼。”由此可见“无材补天”“不堪入选”,就是暗指曹颜不能入选江宁织造一事。作者在小说开篇自称:“以至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就分明是自我写照。还有,在第一回“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句旁,也有脂砚斋批语:“四句乃一部之总纲。”(甲戌本侧批)这些都是原作者或明或暗地交代小说的创作目的和写作动机。将这些批语去联系曹雪芹生平,显然是风马牛不相及。
曹颜具有相应的创作才华。虽然曹颜的生平资料至今仍付缺如,但我们大致可以根据小说主要人物贾宝玉的形象来进行解读,粗粗勾勒其形象,虽然不十分精确,但肯定七不离八。脂砚斋在批语中曾多次提到,宝玉形象就是作者的写照。小说第一回,在“以至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句旁,蒙府本有脂批云:“明告读者。”可见“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为作者的实况描写;在“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异”句上,靖藏本有眉批云:“作者自己形容。” 再看甲戌本第三回,在“疯疯癫癫,说了这些不经之谈”句旁,有侧批云:“是作书者自注。”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虽然我们不能说原作者就是贾宝玉,但在贾宝玉身上确实倾注了原作者的全部聪明才智和思想感情。这样,我们可以大致断定,曹颜的基本特点就是,聪明俊秀,颖悟过人,接受力强。热情大方,风流倜傥,他不喜“四书五经”;喜欢杂学旁收,爱读杂著,知识面广。从大观园题对额的情节,可见他具备较强的见景生情,思维敏捷,以及即兴创作的能力。从他模仿《离骚》创作的《芙蓉女儿诔》,可见其激情奔放,信手拈来,挥洒自然的写作水平和铺张扬厉的文章风格,以及对《离骚》等经典故实的娴熟。从他对大观园中女儿的感情态度,可见其同情尊重薄命女子的进步妇女观,同时对女性用情过多,具有泛爱、移情等纨绔子弟的习气;他与封建礼教格格不入,而对封建家庭又有一定的依赖,初步具备独立的思想和人格,等等。
曹颜曾得到养父曹寅的日常亲炙,师长的言传身教,使他受益匪浅,学会了读书做人,明白事理,掌握了为人处世之道。但他对曹寅在生前没有安排他作为长子去接班则多有微词,颇为不满。碍于礼教及其他许多原因,他不敢明说,而是采取春秋笔法,皮里阳秋,借此言彼,明褒暗贬,以蒙蔽读者。不过,他恪守封建礼仪道德,有自觉的避讳意识,对虽然难免腹诽但已经去世的养父能主动进行避讳。
曹颜在南京生活的时间长达三十多年,对南京了如指掌。他熟悉曹府家人和家庭内部矛盾斗争的细情,对曹家的私家园林西园更了如指掌;他多次聆听过曹寅生前的口头禅“树倒猢狲散”。他也曾吃过金陵长江中八卦洲的新鲜芦蒿,等等。这些事情,千奇百怪,有大有小,有粗有细,在小说中均有详略不同的描写和交代。
曹颜有幸参加过康熙南巡和曹家接驾的盛典。出于某些特殊原因,他有时刻意隐藏事情真相,有时又千方百计加以透露;创造性地运用了“甄士隐去,贾雨村言”的特殊艺术手法,“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所以,《红楼梦》小说文本既伟大又复杂,确实难读,不容易读懂,争议很大,读者必须洞悉作者的创作动机,结合时代背景和相关史实,反复玩味揣摩,方能把握小说的真谛。
曹颜阅历丰富,乖巧伶俐,聪慧异常,特别具有语言天赋,又善于入乡随俗,学会各种腔调。他曾经跟随养父曹寅在苏北生活过较长时间,熟悉苏北一带的方言;家里有讲吴语的人,也掌握了吴方言的发音规律;他通常操南京方言,对南京成年人的口头禅“多大事”,印象特别深刻。他回归本宗后,居住在北京一带,也洞晓清初北京的满式汉语,在小说中也有所流露。
曹颜未能接任江宁织造,是其一生最大的遗憾,他继而被迫离开曹府的直接原因是“鹡鸰之悲,棠棣之威”。甲戌本第二回有眉批云:“盖作者实因鹡鸰之悲,棠棣之威,故撰此闺阁庭闱之传。” “鹡鸰”典故出自《诗经》:“鹡鸰在原,兄弟急难。” “鹡鸰”本来比喻兄弟友好,“棠棣”亦指兄弟。这里反用典故,暗示他因为兄弟倾轧,被迫从曹家出走。为了争夺官位以及家产,兄弟间明争暗斗,尔虞我诈,你死我活。可以想象,曹颜在穷困潦倒之中,怨气冲天,不平则鸣,为了揭示真相,总结人生经验,创作小说《红楼梦》以抒写怀抱。他不仅用春秋笔法刻画了贾政这个人物,还特别塑造了赵姨娘和贾环这对母子的形象,坏事做尽,恶有恶报,最终未有好下场,用以影射其包藏祸心的堂弟及其母亲,给读者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这也是他创作小说《红楼梦》的重要证据之一。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