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依法治校”是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一个口号,但是,这个口号对大学的适切性值得研究。总体上说,大学不是一个公共权力机构,所以,大学不宜成为“依法治校”的主体;大学的自身特点使其不宜完全由法律来治理。以“依法治校”替代大学自治既不合于大学的法律地位,又有悖于大学的传统,也不利于大学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