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随着高等教育成本的提高和高校学费制度的全面改革,特别是近几年招生规模的连续扩大,高校贫困生人数也随之有了大幅度的增加,同时在新时期下高校贫困生群也呈现了出许多新的特点,高校如果要完成助学与育人的双重目标,首先要认真完善资助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贫困生分层认定,其次创新工作思路,建立积极有效的考核与激励机制,把资助与育人相结合,进而开拓新时期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新局面。
关键词:贫困生认定资助
中图分类号:G6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1)09(a)-0209-01
2007年以来,中共中央实行新的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加大了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从资助范围来看,国家励志奖学金由每年的0.3%扩大到3%;国家助学金由每年的3%扩大到20%左右;从资助的强度来看,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由过去的生均1500元增加到2000元。资助范围的扩大和资助额度的上调使得高校贫困生认定面临着极大的困难和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将各类资助合理有效地分配给贫困生,已经显得尤为重要。
1当前高校贫困生认定的主要方法
对贫困生贫困程度的认定是有针对性地帮助贫困生解决学费和生活费问题的关键,也是做好资助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当前我国高校贫困生认定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前两种是高校自身认定法和在校月消费水平认定法:学校在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学生在校的各类费用和家庭情况,经过班级、年级等层层审核,通过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横向比较,最终确定贫困生的资助人选与资助额度。这种方法准确性较高,但学校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认定成本太高。第三种是目前高校比较常用的综合认定法:学校根据学生个人申请,并由学生本人提供相应的贫困证明,由所在班级的评议小组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和生活消费情况进行评议,报学院进行最终评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送学校审核。一般将贫困生分为特困生和一般贫困生两类或将贫困生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三类。这种做法一定程度上吸收前面认定方法的优点,结合了学生平时的表现和生活消费情况,但认定中受到人为因素影响较多。
2对当前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几点思考
综上所述,针对当前贫困生的认定与资助工作存在的诸多困难,笔者结合平时的工作实际总结出以下几项对策以确保贫困生的认定和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2.1 认真落实资助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贫困生分层认定
在贫困生资助工作中,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贫困大学生的分层助困和分类助困的工作模式。分层助困应该从两个方面来考虑,经济层面一般分为三类贫困生,即特困生、比较困难学生和一般困难学生三类。不同贫困程度的大学生,在经济方面给以不同的支持。在经济以外,根据不同的需要,给以分类别的支持。贫困大学生是一个复杂的群体,经济上的贫困是他们普遍存在的困难,但是由于成长环境与家庭状况的不同以及个性上的差异,导致贫困生的心理状态和行为特点也不尽相同,他们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的贫困生能够正确面对家庭经济贫困的现实,自强自立的意识较强,高校可以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勤工俭学岗位,让他们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经济条件的改善。
第二种类型的贫困生不愿接受和面对贫困的现实,缺少自我肯定。针对这类学生,高校可以采取经济助困和心理关怀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辅助,通过开展各项主题活动为这类贫困生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进而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综合能力。
第三种类型的贫困生片面地认为自己之所以贫困主要是社会不公造成的,心理感到不平衡,他们完全指望政府、学校和社会的资助,懒惰思想严重,缺乏自立自强的奋斗精神和应有的责任感。针对这类学生,高校可以在对他们实施经济助困的同时,要特别加强责任感和诚信意识的教育,帮助他们确立自我,促其心理成熟,以成人的心态承担起社会责任。
2.2 建立积极有效的考核与激励机制——试行奖助金综合评审积分制
通过对贫困大学生进行有效的定性分析后,应该充分考虑到学生的诚信参考因子、家庭因素、个人在校生活标准以及学习情况,将资助评审进行量化,针对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分数设置,从而建立起积极的考核与激励机制:
①诚信参考因子(AB模块):主要考核贫困生上交学费时所采取的方式和态度,目前高校对相关的资助政策已经做了大力宣传。但是部分贫困生在上学期间“等、靠、要”思想严重,没有意识到上缴学费是自己应该履行的一项义务,对于那些竭尽全力上缴全额或部分学费的同学,确实需要资助的,在评审时给予适当加分。A办理相关助学贷款的学生相比未办理贷款的学生享有优先权;B学费全额交清的同学相比欠费的学生享有优先权;
②家庭因素(CDE模块):针对学生的家庭基本经济情况(户口类型,经济来源等) 、直系亲属情况(父亲或母亲的工作、身体状况)以及兄弟姐妹和爷爷奶奶等情况,结合各地区和各高校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分值;
③个人在校生活标准(FG模块):F和G模块主要考核学生在校的电子产品消费和生活费用情况,生活简朴,能合理规划自己消费的学生予以相应加分,在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后肆意购买一些不实用的大额耗材或是生活方面存在铺张浪费的学生,不予加分或是取消资格;
④学习情况(H模块):资助的本意是为了让贫困生能够以更好的心态投入到自己的大学学习和生活中去,所以在全力资助他们的同时,时刻不忘提醒他们勤以致学,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以优、良、中、差对学习成绩进行考核激励。
班级评议小组按模块对参评的每个贫困生进行综合打分并取平均值,分数的高低代表困难的程度和个人的综合情况,鼓励先进,加冕后进,同时对每位同学受资助的总额有一个实时的统计和监控,尽量避免同一学生多次获得大额资助,保证各项资助全面而有力。同时,进行模块化运作时充分发挥基层班级的监督机制,在进行评比的时候严格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最后,建立包括贫困生生源地、家庭困难情况、父母职业、月收入、受资助情况等相关信息在内的动态贫困生数据库,并针对学生的贫困程度以及在校学习、生活等情况的变化实施动态管理,形成一个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学校、政府、社会可以部分共享的信息管理平台。
2.3 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建立资助与育人新模式
帮困助学工作是育人工作的重要途径,育人工作是帮困工作的根本目的,所以两者应该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而才能建立起帮困育人的长效机制。
总而言之,在帮助贫困生摆脱物质困难的同时更要注重幫助他们树立一个健康的心态,远离心理的贫瘠,将育人与资助良好的结合起来,同时也教会学生饮水思源,授之于渔,回报社会。
参考文献
[1] 张晓松.新形势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法和指标探析.
[2] 王庆国,谢书琴.和谐社会视野下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改革初探.
[3] 齐平,吴金昌.分层助困:关于扶助贫困大学生工作的新思考.
关键词:贫困生认定资助
中图分类号:G6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1)09(a)-0209-01
2007年以来,中共中央实行新的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加大了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从资助范围来看,国家励志奖学金由每年的0.3%扩大到3%;国家助学金由每年的3%扩大到20%左右;从资助的强度来看,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由过去的生均1500元增加到2000元。资助范围的扩大和资助额度的上调使得高校贫困生认定面临着极大的困难和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将各类资助合理有效地分配给贫困生,已经显得尤为重要。
1当前高校贫困生认定的主要方法
对贫困生贫困程度的认定是有针对性地帮助贫困生解决学费和生活费问题的关键,也是做好资助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当前我国高校贫困生认定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前两种是高校自身认定法和在校月消费水平认定法:学校在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学生在校的各类费用和家庭情况,经过班级、年级等层层审核,通过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横向比较,最终确定贫困生的资助人选与资助额度。这种方法准确性较高,但学校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认定成本太高。第三种是目前高校比较常用的综合认定法:学校根据学生个人申请,并由学生本人提供相应的贫困证明,由所在班级的评议小组根据学生平时的表现和生活消费情况进行评议,报学院进行最终评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送学校审核。一般将贫困生分为特困生和一般贫困生两类或将贫困生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三类。这种做法一定程度上吸收前面认定方法的优点,结合了学生平时的表现和生活消费情况,但认定中受到人为因素影响较多。
2对当前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几点思考
综上所述,针对当前贫困生的认定与资助工作存在的诸多困难,笔者结合平时的工作实际总结出以下几项对策以确保贫困生的认定和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2.1 认真落实资助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贫困生分层认定
在贫困生资助工作中,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贫困大学生的分层助困和分类助困的工作模式。分层助困应该从两个方面来考虑,经济层面一般分为三类贫困生,即特困生、比较困难学生和一般困难学生三类。不同贫困程度的大学生,在经济方面给以不同的支持。在经济以外,根据不同的需要,给以分类别的支持。贫困大学生是一个复杂的群体,经济上的贫困是他们普遍存在的困难,但是由于成长环境与家庭状况的不同以及个性上的差异,导致贫困生的心理状态和行为特点也不尽相同,他们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的贫困生能够正确面对家庭经济贫困的现实,自强自立的意识较强,高校可以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勤工俭学岗位,让他们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经济条件的改善。
第二种类型的贫困生不愿接受和面对贫困的现实,缺少自我肯定。针对这类学生,高校可以采取经济助困和心理关怀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辅助,通过开展各项主题活动为这类贫困生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进而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综合能力。
第三种类型的贫困生片面地认为自己之所以贫困主要是社会不公造成的,心理感到不平衡,他们完全指望政府、学校和社会的资助,懒惰思想严重,缺乏自立自强的奋斗精神和应有的责任感。针对这类学生,高校可以在对他们实施经济助困的同时,要特别加强责任感和诚信意识的教育,帮助他们确立自我,促其心理成熟,以成人的心态承担起社会责任。
2.2 建立积极有效的考核与激励机制——试行奖助金综合评审积分制
通过对贫困大学生进行有效的定性分析后,应该充分考虑到学生的诚信参考因子、家庭因素、个人在校生活标准以及学习情况,将资助评审进行量化,针对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分数设置,从而建立起积极的考核与激励机制:
①诚信参考因子(AB模块):主要考核贫困生上交学费时所采取的方式和态度,目前高校对相关的资助政策已经做了大力宣传。但是部分贫困生在上学期间“等、靠、要”思想严重,没有意识到上缴学费是自己应该履行的一项义务,对于那些竭尽全力上缴全额或部分学费的同学,确实需要资助的,在评审时给予适当加分。A办理相关助学贷款的学生相比未办理贷款的学生享有优先权;B学费全额交清的同学相比欠费的学生享有优先权;
②家庭因素(CDE模块):针对学生的家庭基本经济情况(户口类型,经济来源等) 、直系亲属情况(父亲或母亲的工作、身体状况)以及兄弟姐妹和爷爷奶奶等情况,结合各地区和各高校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分值;
③个人在校生活标准(FG模块):F和G模块主要考核学生在校的电子产品消费和生活费用情况,生活简朴,能合理规划自己消费的学生予以相应加分,在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后肆意购买一些不实用的大额耗材或是生活方面存在铺张浪费的学生,不予加分或是取消资格;
④学习情况(H模块):资助的本意是为了让贫困生能够以更好的心态投入到自己的大学学习和生活中去,所以在全力资助他们的同时,时刻不忘提醒他们勤以致学,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以优、良、中、差对学习成绩进行考核激励。
班级评议小组按模块对参评的每个贫困生进行综合打分并取平均值,分数的高低代表困难的程度和个人的综合情况,鼓励先进,加冕后进,同时对每位同学受资助的总额有一个实时的统计和监控,尽量避免同一学生多次获得大额资助,保证各项资助全面而有力。同时,进行模块化运作时充分发挥基层班级的监督机制,在进行评比的时候严格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最后,建立包括贫困生生源地、家庭困难情况、父母职业、月收入、受资助情况等相关信息在内的动态贫困生数据库,并针对学生的贫困程度以及在校学习、生活等情况的变化实施动态管理,形成一个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学校、政府、社会可以部分共享的信息管理平台。
2.3 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建立资助与育人新模式
帮困助学工作是育人工作的重要途径,育人工作是帮困工作的根本目的,所以两者应该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而才能建立起帮困育人的长效机制。
总而言之,在帮助贫困生摆脱物质困难的同时更要注重幫助他们树立一个健康的心态,远离心理的贫瘠,将育人与资助良好的结合起来,同时也教会学生饮水思源,授之于渔,回报社会。
参考文献
[1] 张晓松.新形势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法和指标探析.
[2] 王庆国,谢书琴.和谐社会视野下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改革初探.
[3] 齐平,吴金昌.分层助困:关于扶助贫困大学生工作的新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