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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加强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中要求:争取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国农产品重要流通节点,以跨区域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区域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骨干、公益性农产品零售市场和田头市场为基础的全国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完善公益性市场的投资、运营及监管机制,形成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与其他市场相互促进、有序竞争、协调发展的农产品流通新格局,在保供稳价和安全环保等方面发挥骨干支撑作用。
但是,由于我国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工作刚刚起步,再加上农产品市场目前还没有进行合理规划、合理布局,缺乏统一的部门管理。正如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会长马增俊所说:在这种状况下,公益性农产品市场的生存条件是不存在的,无法做到既体现公益而又保持自身盈利,公益性农产品市场的功能很难实现。因为公益性农产品市场试点建设不只是一个市场的问题,而是要有一个网络体系的整套规划,统筹考虑从投资到监管、从产地到销地、从批发到零售等环节,搭建一整套完整的购销体系,由点到面,由表及里,公益性农产品市场才能最终实现其公益性的功能。
这方面美、日、韩等国的经验值得借鉴。他们均把农产品市场作为公益性事业来做,通过对公益性市场的开设和管理,实现降低流通成本、抵制价格上涨和保证食品安全的政策目标。以日本为例,日本的《批发市场法》对批发市场的规劃、开设、监管及财政支持均有详细规定。从市场的投资建设到市场管理,政府部门发挥着绝对主导作用。一句话,在这些国家,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已不再是一个企业更不是个人的事,而是政府和国家的事。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其实就是由政府主导的农产品流通的国家队(以下简称“国家队”)。结合我国国情和现状,国家队的性质和内涵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即5个使命:服务三农、保障供给、平抑物价、食品安全、维护稳定;4个目标:建设一个市场、拉动一方经济、振兴一批产业、富裕一方百姓;最终实现3个宗旨:让农民开心、市场舒心、政府放心。
那么,如何才能实现这一切呢?或者说,作为政府和企业,如何才能把传统的农产品市场改造为公益性市场从而成为国家队呢?笔者认为,应当体现三个相结合。
一是公益与“国进”相结合
首先要明确的是,作为农产品市场的企业,不能光想着国家给政策、给资金,而是要先把自身基础打好,在注重市场效益的同时不忘社会责任;但同时,为防止农产品流通过度市场化带来的卖难、买贵及食品安全问题,政府主管部门、农协等各级行业组织应发挥其重要作用。
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具有公益性质的“官办”农产品市场经过市场化改革,已转型为股份制企业或民营企业,在此,可统称为传统市场。2015年以来,商务部启动公益性农产品市场的试点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经验。在此基础上,结合农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流通领域的深化改革,各级政府应大力推动有一定基础的传统农产品市场“国进”,让“打造公益性农产品市场”这一口号落地,其具体扶持措施也要更加接地气。
二是市场收购关口前移与精准扶贫相结合
多年来,我国的农产品市场建设偏重于销地,偏重于关注“最后一公里”。事实上,“最前一公里”更加重要,这不仅关系到农民当年的收入,也关系到下一生产年度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和供给量。但由于产地收购市场建设滞后,“最前一公里”的农产品流通基本上由经纪人主导,生产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的生产者在价格谈判中处于劣势。如果经纪人无法取得预期利润,就会放弃收购,这是他们天然的理性选择;而农民的销售渠道单一,只要经销商不收购,就很难实现从商品到货币的“惊险的跳跃”。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和模式就是将农产品收购关口前移,并与精准扶贫结合起来运作。这一模式以其简单易行和直接增加收入的特点备受贫困地区农民欢迎。
这方面北京盛华宏林市场已经有了成功的实践。盛华宏林是一家以农产品批发为主的综合性批发市场,以地缘和渠道优势为依托,以信息及技术力量为支撑,以模式创新为活力,与贫困地区实施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如最近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公安镇双元村、同古镇义安村及义伍村解决种植养殖业技术、资金和销售渠道的问题,将当地绿色生态优势转化为农业发展优势,既实现了精准扶贫,又体现了农批市场的公益性。
三是打造“特优区”与品牌建设相结合
今年4月中旬,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下简称“特优区”)建设的要求,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九部委决定,在全国开展特优区创建工作。
农产品市场参与创建特优区,不但有利于开发特色农业潜力,提高特色产品附加值和溢价能力,拓宽农民增收路径,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对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物流、营销等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和评价,引领特色农产品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而且也有利于借助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与特优区建设相结合这一产销优势,由原来的农产品地域性收购变为面向全国农产品特优产区的收购,由原来的区域性批发销售为主变为面向全国批发销售,打出自己的品牌,并逐步成为全国性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著名品牌,也只有如此,其国家队的身份才能真正得以成立。
但是,由于我国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工作刚刚起步,再加上农产品市场目前还没有进行合理规划、合理布局,缺乏统一的部门管理。正如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会长马增俊所说:在这种状况下,公益性农产品市场的生存条件是不存在的,无法做到既体现公益而又保持自身盈利,公益性农产品市场的功能很难实现。因为公益性农产品市场试点建设不只是一个市场的问题,而是要有一个网络体系的整套规划,统筹考虑从投资到监管、从产地到销地、从批发到零售等环节,搭建一整套完整的购销体系,由点到面,由表及里,公益性农产品市场才能最终实现其公益性的功能。
这方面美、日、韩等国的经验值得借鉴。他们均把农产品市场作为公益性事业来做,通过对公益性市场的开设和管理,实现降低流通成本、抵制价格上涨和保证食品安全的政策目标。以日本为例,日本的《批发市场法》对批发市场的规劃、开设、监管及财政支持均有详细规定。从市场的投资建设到市场管理,政府部门发挥着绝对主导作用。一句话,在这些国家,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已不再是一个企业更不是个人的事,而是政府和国家的事。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其实就是由政府主导的农产品流通的国家队(以下简称“国家队”)。结合我国国情和现状,国家队的性质和内涵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即5个使命:服务三农、保障供给、平抑物价、食品安全、维护稳定;4个目标:建设一个市场、拉动一方经济、振兴一批产业、富裕一方百姓;最终实现3个宗旨:让农民开心、市场舒心、政府放心。
那么,如何才能实现这一切呢?或者说,作为政府和企业,如何才能把传统的农产品市场改造为公益性市场从而成为国家队呢?笔者认为,应当体现三个相结合。
一是公益与“国进”相结合
首先要明确的是,作为农产品市场的企业,不能光想着国家给政策、给资金,而是要先把自身基础打好,在注重市场效益的同时不忘社会责任;但同时,为防止农产品流通过度市场化带来的卖难、买贵及食品安全问题,政府主管部门、农协等各级行业组织应发挥其重要作用。
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具有公益性质的“官办”农产品市场经过市场化改革,已转型为股份制企业或民营企业,在此,可统称为传统市场。2015年以来,商务部启动公益性农产品市场的试点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经验。在此基础上,结合农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流通领域的深化改革,各级政府应大力推动有一定基础的传统农产品市场“国进”,让“打造公益性农产品市场”这一口号落地,其具体扶持措施也要更加接地气。
二是市场收购关口前移与精准扶贫相结合
多年来,我国的农产品市场建设偏重于销地,偏重于关注“最后一公里”。事实上,“最前一公里”更加重要,这不仅关系到农民当年的收入,也关系到下一生产年度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和供给量。但由于产地收购市场建设滞后,“最前一公里”的农产品流通基本上由经纪人主导,生产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的生产者在价格谈判中处于劣势。如果经纪人无法取得预期利润,就会放弃收购,这是他们天然的理性选择;而农民的销售渠道单一,只要经销商不收购,就很难实现从商品到货币的“惊险的跳跃”。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和模式就是将农产品收购关口前移,并与精准扶贫结合起来运作。这一模式以其简单易行和直接增加收入的特点备受贫困地区农民欢迎。
这方面北京盛华宏林市场已经有了成功的实践。盛华宏林是一家以农产品批发为主的综合性批发市场,以地缘和渠道优势为依托,以信息及技术力量为支撑,以模式创新为活力,与贫困地区实施开展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如最近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公安镇双元村、同古镇义安村及义伍村解决种植养殖业技术、资金和销售渠道的问题,将当地绿色生态优势转化为农业发展优势,既实现了精准扶贫,又体现了农批市场的公益性。
三是打造“特优区”与品牌建设相结合
今年4月中旬,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下简称“特优区”)建设的要求,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九部委决定,在全国开展特优区创建工作。
农产品市场参与创建特优区,不但有利于开发特色农业潜力,提高特色产品附加值和溢价能力,拓宽农民增收路径,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对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物流、营销等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和评价,引领特色农产品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而且也有利于借助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与特优区建设相结合这一产销优势,由原来的农产品地域性收购变为面向全国农产品特优产区的收购,由原来的区域性批发销售为主变为面向全国批发销售,打出自己的品牌,并逐步成为全国性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著名品牌,也只有如此,其国家队的身份才能真正得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