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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性权力是现代国家区别于传统国家的一个重要标识,在现代国家建构进程中,基础性权力建设至关重要,对其进行理论阐释亦不可或缺。国家基础性权力是国家能够实际穿透市民社会、并依靠后勤支持在其统治的疆域内实施政治决策的能力。它的基础条件是理性官僚体系和工业文明下的技术条件;其运转方式是国家与社会多元行动者的协作;其存在形态是以国家与社会多元行动者协作为核心的制度化;公共性是其价值取向。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社会矛盾深刻、复杂、多发的大国而言,基础性权力的建设在现阶段归根结底还是一种制度建设。为此,必须注重制度建设中对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