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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杀虫气雾剂产业的有序健康发展,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杀虫气雾剂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北、河南、广东、广西、福建等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67家企业的67种产品,合格4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2.7%。
本次杀虫气雾剂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是依据强制性国家GB18419-2001《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杀虫气雾剂》标准,有近四成产品不合格,主要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是:
一是罐体标志不规范。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罐体上应有产品名称、商标、厂名、厂址、药剂的净含量、有效成份及含量、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用日期。本次抽查的产品中标识标注不合格的有2个产品,主要是罐体标志内容不齐全,未标注有效成份含量等。
二是内压力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标准规定杀虫气雾剂产品在55℃的恒温下的内压力应控制在0.5MPa~1.0Mpa的范围内。如果内压力过大,容易在产品贮藏、运输、使用过程中产生罐体渗漏甚至爆裂,其后果有较大危险性。而内压力过小则影响药液喷出效果。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内压仅为0.3Mpa,影响了气雾剂的喷射效果。另有2种产品内压明显超过1.0Mpa,存在药液渗漏甚至爆裂的隐患。
三是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杀虫气雾剂的有效成份含量直接影响杀虫气雾剂的杀虫效果和人体吸入的空气质量和气味,是杀虫气雾剂最重要的指标之一。本次抽查中有效成份含量不合格的产品共14种,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56%。产品总体质量问题较为严重,有的产品有效成份仅为明示有效成份含量的12%,很难达到应有的杀虫效果。
四是产品净含量不足。根据《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杀虫气雾剂》规定,杀虫气雾剂净含量用体积或质量单位标注,最大净含量不得超过1000mL(或1000g),其偏差应符合有关规定。本次抽查有12种产品净含量指标没有达到定量包装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占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数的48%,有的产品净含量仅为其明示净含量的80%左右。由于气雾剂净容量检测需用专用仪器,一般消费者无法进行检测,少数厂家就是利用标注净容量达到"缺斤短两"的目的,来欺骗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抽查结果同时表明,大中型企业与小型企业产品质量相差悬殊。本次杀虫气雾剂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大型企业产品17种,中型企业产品9种,小型企业产品41种,经检测分别合格14种、7种和21种,合格率分别为82.4%、77.8%和51.2%。在本次抽查的25家不合格企业中,小型私营、个体企业就占了15家之多。有的小型私营个体企业的产品在12个检测项目中,竟有7个项目不合格,产品不仅不能使用而且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杀虫气雾剂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1利高曼(广州)有限公司必扑必扑(森林幽香)杀虫气雾剂
2广州市佳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家仆家仆(果香型)杀虫气雾剂
3上海庄臣有限公司雷达雷达(3型)杀虫气雾剂
4浙江武义通用科技有限公司超神
5上海申威(集团)有限公司申威
6中山榄菊日用制品有限公司榄菊牌
7上海三星金鸡冠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三星
8广州法德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家之康
杀虫气雾剂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1临沂市美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新克特灵
2大城县超硕精细化工厂陆克超硕杀虫气雾剂
3辛集市精细化工厂宁达宁达牌杀虫气雾剂
4华北石油华海日化有限公司四八四八杀虫气雾剂
本次杀虫气雾剂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是依据强制性国家GB18419-2001《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杀虫气雾剂》标准,有近四成产品不合格,主要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是:
一是罐体标志不规范。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罐体上应有产品名称、商标、厂名、厂址、药剂的净含量、有效成份及含量、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用日期。本次抽查的产品中标识标注不合格的有2个产品,主要是罐体标志内容不齐全,未标注有效成份含量等。
二是内压力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标准规定杀虫气雾剂产品在55℃的恒温下的内压力应控制在0.5MPa~1.0Mpa的范围内。如果内压力过大,容易在产品贮藏、运输、使用过程中产生罐体渗漏甚至爆裂,其后果有较大危险性。而内压力过小则影响药液喷出效果。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内压仅为0.3Mpa,影响了气雾剂的喷射效果。另有2种产品内压明显超过1.0Mpa,存在药液渗漏甚至爆裂的隐患。
三是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杀虫气雾剂的有效成份含量直接影响杀虫气雾剂的杀虫效果和人体吸入的空气质量和气味,是杀虫气雾剂最重要的指标之一。本次抽查中有效成份含量不合格的产品共14种,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56%。产品总体质量问题较为严重,有的产品有效成份仅为明示有效成份含量的12%,很难达到应有的杀虫效果。
四是产品净含量不足。根据《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杀虫气雾剂》规定,杀虫气雾剂净含量用体积或质量单位标注,最大净含量不得超过1000mL(或1000g),其偏差应符合有关规定。本次抽查有12种产品净含量指标没有达到定量包装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占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数的48%,有的产品净含量仅为其明示净含量的80%左右。由于气雾剂净容量检测需用专用仪器,一般消费者无法进行检测,少数厂家就是利用标注净容量达到"缺斤短两"的目的,来欺骗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抽查结果同时表明,大中型企业与小型企业产品质量相差悬殊。本次杀虫气雾剂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大型企业产品17种,中型企业产品9种,小型企业产品41种,经检测分别合格14种、7种和21种,合格率分别为82.4%、77.8%和51.2%。在本次抽查的25家不合格企业中,小型私营、个体企业就占了15家之多。有的小型私营个体企业的产品在12个检测项目中,竟有7个项目不合格,产品不仅不能使用而且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杀虫气雾剂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1利高曼(广州)有限公司必扑必扑(森林幽香)杀虫气雾剂
2广州市佳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家仆家仆(果香型)杀虫气雾剂
3上海庄臣有限公司雷达雷达(3型)杀虫气雾剂
4浙江武义通用科技有限公司超神
5上海申威(集团)有限公司申威
6中山榄菊日用制品有限公司榄菊牌
7上海三星金鸡冠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三星
8广州法德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家之康
杀虫气雾剂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1临沂市美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新克特灵
2大城县超硕精细化工厂陆克超硕杀虫气雾剂
3辛集市精细化工厂宁达宁达牌杀虫气雾剂
4华北石油华海日化有限公司四八四八杀虫气雾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