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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时间,在银监会的鼓励和积极推动下,国内银行纷纷大举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已经进入高潮。
中资银行争先恐后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
截至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的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已经基本敲定了海外投资者名单;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如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深圳发展银行、西安商业银行、杭州商业银行等等,也已经引进国外投资者或者正在谈判之中。
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认为,公平、公正地选择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改变单一的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是转变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行为的“催化剂”。向外资出让国内银行的股份,不完全是为了补充国内银行的资本金使资本充足率达标,更重要的是要带来一个很好的合作效益和合力效益,这个合力的效益就是能够更好地推动中国银行业的改革,更好地提升中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能力。
中国监管当局对于外资银行参股中资银行的政策也在不断地放松。2004年年底,单个外资机构入股中资银行的比例上限从原来的15%提高到20%。2005年8月,据报道,广东发展银行有意将51%的股份出售给外资,银监会一位官员随后指出需要经过特批,但透露银监会可能在不久之后进一步放宽外资投资股份制银行的比例限制。而早期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深圳发展银行已经被其战略投资者新桥资本取得了实际控制权。
境外战略投资者对于入股中资银行显示了极大的兴趣。银行业在中国是垄断性行业,通过参股中资银行并提高其管理水平,可以在管理、财务、市场方面取得巨大的协同效应,获得可观的超额利润。外资银行更感兴趣的是控股中资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实践让它们看到了这种可能。
各方的战略动机
中资银行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发展势如破竹,参与者各方背后的意图是什么呢?这里做一简单分析。

战略投资者
目前而言,境外投资者在中国的战略意图不外乎有以下几类:谋求对中国银行业的控制;抢占中国金融市场份额;在对中国银行业输出管理经验与实施技能援助的同时,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拓展自身的业务领域和盈利空间。虽然中国的银行业将按照中国入世承诺全面开放,但是对于战略投资者(主要是指国外银行)来说,在全国的营业网点部署、国民认可和文化融合方面外资银行将面临巨大的障碍和很高的成本,而参股中资银行给外资银行利用现有国内渠道和网点实现快速布局提供了便利,并且可以有效回避国民认可和文化差异等方面的障碍,尽快地做到知己知彼,在中国圈占市场,以便2007年以后在与中资银行短兵相接的市场中争夺客户时处于有利地位。
参股中资银行,通过不断地增资或者收购股份,或者通过人员安排及技术业务方面的控制,来取得对中资银行的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从而以占该中资银行总资产5%左右(我国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为8%,则一般取得5%的资本金投资即可控股)的投资就可以控制和动用该银行100%的资产,资金杠杆效应可达20倍左右。
银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资金的杠杆效应特别大,理论上8%的资本金就可以控制100%的存款等各项资产,从而可以运用这100%的资金量来进行各项贷款和投资获取利益;况且中国银行业是垄断性行业,外资银行控股之后通过改善管理和产品创新,利用其金融服务优势,有条件获取较好的利润收益。
国内商业银行
国内银行一般认为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可以带来以下好处:第一点是对公司治理结构有好处。引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管理经验丰富、经营业绩良好的国际一流金融集团,可以帮助中资银行更快地获得进步。第二,通过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能够进一步强化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约束机制。境外战略投资者能够促使其加强管理,加快改进不足之处。第三点是产品和技术方面的要求。应该说这方面我国的金融市场还不发达,很多金融服务需求没有得到满足。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在这方面能够对国内银行提供有效的帮助。第四点就是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显然也为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成功增加了一个重要的砝码。由于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加盟,直接提升了资本市场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乃至中国银行业改革发展的信心,同时也有利于提升上市银行的投资价值。
综合来看,中资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心理上的前提条件,就是境外投资者不能控股该银行。在此基础上有两种心态,一种认为引进外资银行入股相当于找个帮手,况且提高了国际信用。国家政策规定单个外资机构入股中资银行的比例上限为20%,距离被控股或者被控制的警戒线还很远,并且认为在中国,中国的银行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中国人说了算,国外战略投资者违背中方意愿施加不了实质性的影响。

另一种心态是拉个外资银行当靠山。在中资银行看来,拉个外资银行进来,尤其是国际上知名的大银行集团,利用其在国际上知名度,可以作为靠山,即使牺牲一些利益也在所不惜,所以在开始的时候可能会比较客气,并且可能会给境外战略投资者一定的特权,并没有真正深化改革的意图,在中长期内,双方在管理和收益分配方面的协调将会面临考验。
国内监管部门
国内银行业的主要监管部门银监会对外资银行参股中资银行一直是支持和鼓励的。从银监会主席刘明康的多次讲话可以看出,监管部门认为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可以较大地改善中资银行的治理结构水平、金融服务水平、产品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盈利和竞争能力。不可否认,外资银行参股中资银行以后,由于利益攸关,外资银行肯定会采取适当措施改善该银行的管理水平,尽管会和中方管理者发生原则上的、理念上的、或者操作上的分歧和争执,但客观上还是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中资银行的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然而,外资银行参股中资银行是以获利为目的,而对该银行的管理权或者控制权的争夺将是获利的重要手段和前提。合资银行管理方面的整合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融合的过程中合作关系极其重要,否则很容易消耗企业的效率。早一步引入外资的深圳发展银行的股权争夺和最终被实际控制就是例子。而现在刚刚大规模引进外资的其他银行由于时间短,还没有明显暴露出这种倾向。
2007年以后,中国银行业将对外资全面开放,届时进入中国的银行将更多地以独资银行的形式存在,必然包括当前各个银行引进的战略投资者所设立的各个分支银行,那么这些战略投资者银行的嫡系分支将和其在中国的旁系分支(参股的中资银行)发生面对面的争夺,包括争夺市场和高端客户群。很明显,这些战略投资者首先要努力控制参股的中资银行,如果不能,也将会通过各种渠道把该银行优质客户群提供给其嫡系分支机构。
中资银行“一窝疯”地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做法是有风险的,国有银行在改革过程中适度引进外资是必要的。但必须设计出与自己的发展战略相匹配的引进外资策略,有目标、有选择的引进战略合作者。
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给中资银行带来的绩效变化
国内银行大规模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是近两年的事情,由于时间比较短,境外战略投资者加盟对中资银行经营绩效的影响还没有充分显露。
刘明康曾明确指出,事实表明,交通银行、上海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等中资银行通过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其董事会运作、风险管理、市场拓展、业务经营等方面已发生了积极变化。这些变化主要体现在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后促进了中资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同时使中资银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得到不断完善,也促进了中资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提高,提升了银行业务和产品创新能力。
这些积极变化的取得是中外双方在董事会以及业务层次多次碰撞和磨合的结果。国际金融公司(IFC)和亚洲开发银行(ADB)聘请了同一位董事——摩根士丹利的蓝德彰,他所带来的冲击非同小可。他在上海银行和南京商业银行的董事会频频投反对票,不忌讳与董事会展开激烈的辩论,他公开演讲大谈董事会的作用,强烈主张要把审计委员会从监事会下面拿过来转而向董事会负责。他多次著文说银行的功能实质是买卖风险而非经营货币,并称中国的商业银行不具备给风险定价的能力。他反对银行不顾资本金的约束盲目扩大资产规模,建议银行要多发展不占资本金的中间业务等等。此外,合资双方在业务合作中的文化差异和理念碰撞也并不鲜见。以花旗和浦发信用卡合作为例,双方曾对信用卡集中在大城市还是大中城市等具体问题有过激烈的争议,最近才磨合一致。
合资双方在股权方面的争夺更是屡见不鲜,而这往往影响了合资银行的经营效率。新桥资本收购“深发展”一度被称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外资收购中国银行”的典型案例。在新桥资本入股深发展之后,为了夺取深发展的控制权进行了长达11个月的努力,但是遭遇了挫折,于是新桥资本在德州法庭曾提起诉讼,控告台湾中国信托和深发展的总裁误导深圳政府和中央政府,因而对新桥的收购产生了极坏的影响,新桥要求大额赔偿。可是到目前为止,新桥资本通过收购深发展其他股东的股票,已经实际上控制了深发展。
新桥资本是一家基金公司,根本就不是一家专业银行,在国际上声誉不佳。新桥所收购的韩国第一银行在其财务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新桥不但不先行大幅注资改善该行经营与治理结构,反而违反常情的通过该行强行购买韩国朝兴银行。因此韩国媒体认为新桥先前收购韩国第一银行的目的很可能只是为了进入韩国市场,并通过该行本地化的身份更方便地参与收购其他银行。泰国曾拒绝新桥收购该国暹逻城市银行。主要因为新桥的收购策略只注重短期利益,而无长期的承诺,新桥的简单商业策略只是将到手的银行切成小块出售赚取短期利润,因此不符合该国发展商业银行的长期策略。新桥入股深发展并没有带来业绩的明显改善,根据深发展公布的年报,从2002年到2004年其净利润分别为4.32亿、4.25亿、2.89亿元人民币,盈利状况并没有明显改善,而深发展A股票也已经从深市龙头股堕落为一支普通股票。
在花旗银行入股浦发银行的谈判中,也不是一帆风顺。浦发银行向花旗银行转让5%股权的交易也因故多次推迟。银行业界流传,花旗银行对于浦发银行的资产和盈利能力有怀疑,因此列出了10几条具体条款,要求浦发银行予以保证或者确认后,才能够按照原来价格入股。否则,要么不完全交易,要么需要进一步价格折让。此后浦发银行发布公告称,同意花旗在2006年至2008年期间将其持有的浦发银行股份由目前的4.6%增加至24.9%。但花旗方面重申,公告表明花旗目前享有此项期权,但并无日后必须买入相关股权的义务。
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应该注意的问题
对于国内银行来说,首先要评估有没有必要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如果决定引进境外机构投资者,则中资银行在引进境外投资者对象的选择上,应该重点考察以下几个方面:一、境外投资者自身的资质和实力,包括具有的竞争优势(核心竞争能力)和技术输出能力,重点考察其与银行自身的匹配性、对等性。一般而言,对方太“强”,双方合作的基础不牢靠,而合作后的和谐性也难以保障,往往会把自身置于整个合作过程的被动地位。对方太“弱”,银行则失去了引资的目的与意义。二、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战略意图和战略策略。对方在中国市场不同的发展战略和竞争策略往往已经决定了其与中资银行合作的方式,充分了解境外投资者的战略意图,可以主动知晓对方手中握的“牌”,把握合作主动性和机遇。三、境外投资者对银行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的认同度。这是双方合作的文化基础,认同度越高,双方合作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四、合作期望的强烈程度。对方合作期望程度直接决定了合作谈判的时间跨度。因此,从总体上看,中资银行选择那些与自身实力相匹配、发展战略与经营理念相一致的境外投资者进行谈判与和合作,其成功概率比较高。
对金融监管部门来说,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时候,一方面要防止中方利益大量流失,得不偿失,另一方面要重视金融安全。要避免在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时候签订不平等条约,如在入股价格方面让步过大。另外还要避免在股权比例方面不能做过大让步,中方要严格控制控股权,防止被外资银行迂回地控股或者实际控制。同时应该按照自己的国情,考虑自身的经济基础、市场氛围、甚至社会目前的状况,借鉴学习适合我国国情状况的模式与体制,完善银行改革步骤。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